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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股大亨张(股大亨炒股软件)

2021-12-31 15:49 作者:金融界 围观:

张寿清是有名的ST股投资专家,依靠博重组赚了N倍,但这一次却在ST慧球上面栽了个跟头。

证监会近日披露,2014年9月至2015年2月期间,思考投资和张寿清通过大宗交易及二级市场交易方式买卖“慧球科技”,数量金额较大,造成账户组在2014年9月4日至9月10日期间持股比例超过5%。思考投资及张寿清账户组于2014年9月9日达到持股比例最高为6.1%。

证监会调查发现,思考投资与张寿清构成一致行动人。张寿清系通过思考投资时任实际经营负责人岳志斌介绍后,通过大宗交易方式买入“慧球科技”,张寿清给予了岳志斌个人获利金额15%的提成,二人同为思考投资股东,经济利益关系密切。

从交易动机上看,思考投资岳志斌明确表示由其向张寿清介绍慧球科技时任董秘苏某,双方均知悉交易目的的承接“慧球科技”原股东股票。从交易行为上看,思考投资控制的账户与张寿清控制的账户一直相互配合。从交易结果看,思考投资账户组、张寿清账户组通过减持股票后均有巨大获利;次月,张寿清支付280余万元居间服务费给岳志斌。

听证会上,张寿清提出的申辩意见包括:其与思考投资负责人兼股东岳志斌关系密切、资金往来频繁属于关联方,但不参与思考投资投资决策,不知悉思考投资买卖慧球科技股票,与思考投资也未就共同交易“慧球科技”有过任何意思联络和资金往来,故与思考投资不构成一致行动人。但证监会认为构成一致行动人。

证监会决定:

一、对思考投资、张寿清超比例持股未报告及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卖证券的行为给予警告;对思考投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岳志斌给予警告。

二、对思考投资超比例持股未报告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卖证券行为处以640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款670万元;对张寿清超比例持股未报告行为处以30万元的罚款,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卖证券行为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30万元;

对思考投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岳志斌处以30万元的罚款,其中作为超比例持股未报告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5万元的罚款,作为在限制转让期内买卖证券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15万元的罚款。

本文源自浙江资本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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