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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私企工作15年并且没交社保,工作时的档案还有用吗?

2022-02-15 08:57 作者:帮兄爱唱歌 围观:

是这样的,在私企单位工作了15年,企业没有交社保,那么这种做法是违法的,职工个人也是可以去劳动仲裁等部门寻求帮助,督促企业去补缴社保,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个时候,包括职工档案、劳动合同、工资条等资料,就成为你维权的重要依据了。

事实上,这15年的社保对你来说非常重要,因为这意味着你已经达到了最低社保缴费年限的要求,退休后是可以领取到800-1000元左右的养老金的,现在由于企业原因没有去为你缴纳社保,你完全可以去要求企业补缴,而且期间产生的滞纳金,也是由企业来承担的,这个一定要主动去维权,如果放弃了,那么相当于没有了15年的社保缴费,对个人来说是非常大的损失。

此外,档案还有一个作用,就是办理退休时用于确认你的真实退休年龄,以及是否存在视同缴费年限。因此,虽然在私企单位工作,很少会用到档案,但是也要注意保管,不要丢失了。

@社保当家,感谢你的阅读。

其他网友观点

职工档案在任何情况下都是有用的,千万不要疏于管理,不慎丢掉。

职工档案是一个人一生中各种经历的证明材料。按照职工档案管理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档案材料主要包括十大类:履历材料、自传材料、考察考核鉴定材料、学历和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政治历史情况的审查材料、入党入团和民主党派的材料、奖励材料、处分材料;录用、任免、聘用、转业、工资、出国、退离休、退职等材料、其他有价值的材料。

职工档案最大的作用实际上是其历史价值,其实可以综合考察评定一个人。当然现在职工档案材料管理较为松散,在私营、外资企业已经不会跟过去一样每年形成相应的工资、考察评定等材料。现在普通企业形成的档案只有招用登记表、劳动合同、解聘登记表等材料了。

如果以后再取消就业、解聘手续的办理,直接统一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劳动合同也使用统一平台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企业就无须形成档案材料了。职工档案中纸质档案材料就会越来越少了。

但是现在,办理退休依然需要审核职工档案材料,确保缴费记录和职工档案一一对应,防止张冠李戴。特别是有视同缴费年限、连续工龄,特殊工种的的职工,职工档案材料还能带来其他的利益,一旦流失就会利益受损失。

另外,如果是在企业形成的档案材料,而单位没有缴纳社保,我们可以凭借职工档案材料来维权。

特别是在私企工作了15年,单位还没有缴社保的情况下,个人放弃社保是非常不明智的行为。一般来说,即使按照最低缴费基数缴费15年,也能领取养老金800~1000元。另外,养老金待遇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缴费年限长15年,不仅退休时养老金待遇也能高出800~1000元,退休以后养老金增加的时候,还有按缴费年限增加和按养老金水平增加也是非常划算的。

因此,职工档案非常重要,一定要妥善保管好,最不济也是自己历史证明的材料啊。

其他网友观点

在私企工作15年没交社保,档案对你将来领养老金没有直接作用。

但是,这个档案或许有别的用处,如果利用好了,你的养老金将会“起死回生”。

1、不交社保,不会享受养老金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7.7.16)规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可以领取养老金。

后续的文件,包括社会保险法都是在此之上的继承和发扬,但是根本问题没变,想要领养老金,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当然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可以延长缴费时间。

这个缴费时间包含视同缴费时间,但是私企不可能存在视同缴费年限一说。

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我说,在私企工作15年没交社保的,工作的档案对你将来领养老金没有直接作用的原因。

2、特殊情形,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很多人想补缴养老保险,还有想一次性补缴15年的,如果说在2017年之前还有折后在哪个可能,但是现在基本已经不可能了。

2016年12月份,人社部、财政部联合下发 了一份通知,自此之后,各地陆续停止了随意的补缴政策。

哪种情形可以补缴养老保险?

假如之前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期间,单位未缴纳社保或者断缴的,职工可以要求补缴社保,这个社保部门、劳动监察是支持的。

所以说,你在私企工作15年,单位没交社保,但是有档案,这份档案就可以作为补缴的证据。因为想要补缴,还是要提供一些佐证资料的。

关于补缴的程序和资料,可以看看山东的规定,不同地区之间可能会有差异。

如果凭借这份档案能补缴上之前未缴的社保,那么正好是15年,也就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了。

如果不能补缴的部分怎么办?

不能补缴的造成的损失,由单位承担损失,这个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法院处理此事。

不管是补缴,还是追偿损失,这个“档案”都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就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欢迎大家留言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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