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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国企炒股(国企人员可以炒股吗)

2021-12-30 16:17 作者:新文化报 围观:

A07版

作为国企改革“1+N”配套文件之一,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日前印发《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明确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在年内启动实施首批试点。

试点意见明确,主要采取增资扩股、出资新设方式开展员工持股,并保证国有资本处于控股地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分别选择5~10户企业,国务院国资委可从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中选择10户企业,开展首批试点。

首批试点原则上在2016年启动实施,各有关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严格审核试点企业申报材料,成熟一户开展一户,2018年年底进行阶段性总结,视情况适时扩大试点。

焦点1

哪些企业能参与试点?

试点意见对国企员工持股划定了多条“硬杠杠”。

●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

●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份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

●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

●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优先支持:

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以下统称科技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不能参与:

●中央企业二级(含)以上企业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一级企业。

●违反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企业。

焦点2

哪些员工能够持股?

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白英姿表示,员工持股既不是全员持股、平均持股,也不是经营层持股,而是骨干持股。

试点意见规定,参与持股人员应为在关键岗位工作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或较大影响的科研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且与本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机构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持股。外部董事、监事(含职工代表监事)不参与员工持股。如直系亲属多人在同一企业时,只能一人持股。

焦点3

员工如何入股持股?

员工出资:

员工入股应主要以货币出资,并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员工以科技成果出资入股的,应提供所有权属证明并依法评估作价,及时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实施员工持股,须执行有关规定。

试点企业、国有股东不得向员工无偿赠与股份,不得向持股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股员工不得接受与试点企业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

入股价格:

在员工入股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试点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员工入股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每股净资产评估值。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入股价格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确定。

持股比例:

员工持股比例应结合企业规模、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1%。企业可采取适当方式预留部分股权,用于新引进人才。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比例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确定。

股权结构:

实施员工持股后,应保证国有股东控股地位,且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4%。持股方式:

持股员工可以个人名义直接持股,也可通过公司制企业、合伙制企业、资产管理计划等持股平台持有股权。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持股的,不得使用杠杆融资。持股平台不得从事除持股以外的任何经营活动。

■释疑

A 员工调岗了,股份咋办?

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持股员工岗位调整后,手里的股份怎么办?

根据试点意见,离开公司的员工应在12个月内将所持股份进行内部转让,可以转让给持股平台、符合条件的员工或非公有资本股东,价格双方协商确定;转让给国有股东的,价格不高于上年每股净值。

B 员工能减持吗?

在以往国企员工持股实践中,曾出现大量短期减持套现致富、对二级市场构成严重冲击的现象。此次国企员工持股改革中,员工怎么减持?

根据试点意见,实施员工持股应设定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持股的员工,不得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转让股份,并应承诺自上市之日起不少于36个月的锁定期。锁定期满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可转让股份不得高于所持股份总数的25%。

C 分红咋分,破产咋办?

试点意见规定,员工持股企业应处理好股东短期收益与公司中长期发展的关系, 合理确定利润分配方案和分红率。企业及国有股东不得向持股员工承诺年度分红回报或设置托底回购条款。持股员工与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享有同等权益,不得优先于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取得分红收益。

员工持股企业破产重整和清算时,持股员工、国有股东和其他股东应以出资额为限,按照出资比例共同承担责任。

■解析

要注意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国企员工持股改革的初衷是要完善企业激励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国务院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局长白英姿说。

“但过去实行国企员工持股给过我们教训,许多企业因担忧国有资产流失而草草收场。”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说。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面对大量人员“下岗分流”的现实,一些企业让部分职工收购国有资产或进行持股等。这一轮改革在后期出现一些缺乏规范的管理层收购行为,被一些人认为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

此次的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可谓小心翼翼。“讲规则、讲公开是做好员工持股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李锦说,在规则上明确细节,在信息和操作上公开透明,通过试点企业解决激励机制问题,形成有效的模式,才有可能在改革中做到激励员工、增强活力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国资委也将强化监督管理。”白英姿说,对员工持股企业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掌握试点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并要求整改,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本组稿件综合新华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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