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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贩妈妈让女儿染毒品,吸毒母亲饿死两个孩子

2023-11-11 21:46 作者:岑岑 围观:

这起命案发生在2019年1月23日上午。

在四川省攀枝花市一出租屋内,少年安某佳被殴打数小时,最终死亡。经法医鉴定,安某佳不仅全身大面积淤青和伤痕,且有海洛因急性中毒迹象。

一个未成年的孩子怎么会涉毒?

7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第45批指导性案例中,披露了一起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罪行特别严重的涉毒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告知母亲贩毒的事情。

11岁男孩被打死

王是吸毒人员,还涉嫌贩卖、吸食。经常组织同伙龙某、王某祥、米某华等人在四川省攀枝花市某出租屋内吸食毒品。

和他们一起生活的,还有两个孩子——被打死的安某佳和弟弟安某义。这两兄弟与王没有血缘关系。

两兄弟的母亲吉某有严重的毒瘾。2018年6月,吉某以价值100元的海洛因将其两个儿子安某佳(11岁)和安某义(8岁)送给王某“收养”。

王强迫两个孩子从事零包装贩毒业务。如果不听话,就用塑料管、电棍等工具殴打。为了更好地控制这两个孩子,王等人甚至强迫他们吸毒。

(试用网站)

2019年1月22日晚至次日凌晨,王某得知安某佳将该团伙贩毒情况告知其母亲纪某后,伙同同伙在出租屋内焚烧烟头,用塑料管、电棍等工具殴打、电击安某佳,并强行对安某佳进行殴打。23日上午,安某佳因皮肤软组织大面积挫伤,皮下出血,致失血性创伤性休克死亡。

案发后,王某亲属与纪某达成赔偿协议,同意赔偿10万元。2019年12月5日,吉某在家属收到5万元预付款后出具了谅解书。

量刑极轻

检察机关提出抗诉

2020年5月29日,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等人涉毒犯罪集团案作出一审判决。在故意伤害罪中,被告人王手段残忍,情节恶劣,理应从重处罚。但考虑到其赔偿了受害方的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5万元;以强迫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2万元;容留他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8万元,限制减刑。

(试用网站)

2020年6月7日,攀枝花市检察院以量刑极轻为由提出抗诉。王等三被告人提出上诉。

检察院认为,一审法院以王的亲属对其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被害方谅解为由,判处王死刑缓期执行,量刑明显不当:

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损失是其依法应当履行的义务,不是从宽处罚的必要条件。而且本案中的“赔偿”附有被害人亲属出具谅解书、法院不判死刑立即执行、两年后全额赔付的条件,并非真心悔罪;

受害人的母亲吉某是一名吸毒人员。只是为了收取价值100元的海洛因,她放弃了自己的法定赡养义务,将两个年幼的孩子交给毒贩控制和虐待,长期无视两个受害者的伤痕。吉某作为谅解主体出具的谅解书不足以产生从宽处罚的法律后果;

被告人王“收养”两名儿童并故意伤害他们的动机和目的是控制和胁迫他们实施毒品犯罪。即使对这种极其严重的罪行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也不足以产生从轻处罚的法律后果。

也说明被告人王作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长期控制、利用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并对未成年人进行殴打、虐待、残害致死。犯罪动机卑劣,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他属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依法应当立即执行死刑。

2020年10月30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采纳检察院抗诉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对王减刑,决定执行死刑。

202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准死刑。

综合救助,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综合救助。

据悉,两兄弟的母亲纪某因贩毒被转狱,父亲是吸毒人员,已失踪多年。

四川省检察院积极推动当地民政部门认定被害人安某乙为“实际无人照管的儿童”,将监护人变更为其爷爷,协调解决户籍、入学、生活补助等问题,进行心理疏导,给予司法救助,并委托第三方监管司法救助资金。

针对本案暴露出的城市房屋租赁监管、重点人员管理、街面治安巡查等问题,攀枝花市检察院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推动整改落实,加强社会治安防控。

综合自正义网、华商报

来源: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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