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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者为什么不能直接参与股市交易?

2021-12-24 07:28 作者:琅琊榜首张大仙 围观:

券商从业者是不允许炒股的,为的就是避免从业人员利用所谓的消息进行内幕交易,输送利益等行为,其实是暴涨了投资者的一种举措!

我国《证券法》第四十三条明文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他人员,在任期或者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另一方面,许多从事金融,证券的从业人员,都是对于市场有一个分析和引导的作用和工作性质。如果当他们开始了股票交易,其实所写出的分析,论点,以及报告就带有主观情绪了,甚至降低了参考价值。这就是所谓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道理!

最后,对于许多券商公司来说,都是一个上市的状态,那么证券从业人员在券商公司里工作,自然会得到许多,其他公司,甚至自己公司的消息和内部资料,这样的话,就更加不可以让证券从业者参加交易了。

因为这会大大增加不公平性,增加内幕交易和违规的情况,加强培养从业者的诚信度、自律性等行为。而管理层对于从业者存在违规投资、扰乱市场正常运行秩序的行为,也应该加大惩罚力度,从本质上提升证券市场的违法违规成本,培育好国内证券市场的投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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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股民观点

提主这个问题很简单,主要是根据国家颁布的《证券法》相关规定,即: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从业人员、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参与股票交易的其它人员,在任期或者在法定限期内,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股票,也不得收受他人赠送的股票。

之所以这样规定,也是为了充分维护股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股票交易公平公正,防止近水楼台的相关人员行为不端,侵害全体股民根本利益。

不过规定还规定,这些年来,仍有不少相关从业人员,眼里只有利益,没有法律,铤而走险、刀口舔血。

虽然证监会,乃至公安等部门加大了打击、惩处力度,但类似案件却仍时有发生!

其他股民观点

监管机构的规定,主要意图就是防止证券从业者利用非公开信息、客户交易记录等谋取私利,但是监管成本很高,达成的效果也不理想。

其他股民观点

证券公司或者说证券机构是一个庞大的机构,人员众多。各个机构一个个有部分组成的整体。他们都是证券从业者。一个证券公司各个地方又有多数的网点营业部。如果证券从业者去炒股。接触的各类信息上的优势,必然损害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如果证券从业人员可以做股票,对所属券商也是不负责任。因为券商就是衣食父母。如果因为个人利益损害了公司正常运转,导致工作上的失误。那后果可想而知。

所以证券从业者坚决不能炒股。同时更不能借用亲属的身份进行股票交易!也是法律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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