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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56岁,原来单位可以55退不想退,现在单位逼迫退合法吗?

2022-02-16 22:17 作者:文博凯犀 围观:

题主说的退,是退休还是内退。

一、如果是内退,一般单位是让你不在原岗位,给你一定的薪酬待遇(薪酬多少,根据单位的规定),有的可以不上班,有的还会让你做其它工作,这个是单位说了算。其薪酬一直发到你在社保领退休金的时间(与社保对接上)。

二、如果是让你直接退休,是不符合《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你可以按照你与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申请相关事项,如果单位不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诉。

供参考。

其他网友观点

从问题可以分析出来,题主肯定是在单位里有着自己的职位,觉得上班比退休感觉更好,收入更高,而且心理满足感也更强。但是现在已经闹到了单位逼迫退休的境地,说明自身没有意识到:他已经挡了多少人的上升通道,其实他对单位已经不再创造什么价值,或者单位认为已经不再创造价值。但是个人不知,还想吃吃老本,熬到60岁。

一般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到了55岁,如果继续上班而上班的工作强度比较大,有时候也觉得是比较吃力的,一般如果单位肯让退休,都会选择退休。而现在题主一点不想退休,说明工作强度一点都不大,也有可能说明这个岗位是可有可无的岗位。这么一分析,是不是觉得危机就存在了?是不是有可能这岗位就应该被撤掉呢?人员是不是应该回家呢?

现在不论是公务机关还是事业单位,还是一般的国企工厂和民营企业,其实设置一个岗位后,都对岗位有着明确的工作要求和强度。针对过去一些设置的可有可无的岗位,都在进行精简、合并。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人多饭碗少。作为抵达退休年龄的老职工,有时候就成为优先劝说回家的对象。此时如果条件合适,该回就回吧。

当然,如果还不符合法定退休条件,自己是可以拒绝单位的逼迫的。但其实意义不大。最现实的建议就是利用单位要求退休,这个话题可以同单位谈判谈判。提出一些自己的条件,如果双方达成一致,那就可以办理退休手续,如果达不成一致,那么双方再谈再僵持。

但无论如何,记得保持身心健康,才是这个年纪最需要着重的事情。职位不可能永远是自己的,该交出来就交出来,否则可能会给自己引发灾难。尤其是在国企等单位,还有可能会被调岗安排到其他工作,那么更是心情郁闷无可自拔了。

其实也有一个折中的方法,那就是退岗不退休。将岗位尽快的让出来,然后自己处于相对比较闲散的状态。单位也不安排太多具体的事务,社保公积金正常缴纳,工资发放比原定工资少一些。一直熬到60岁,再行办理正式退休手续,也这也是不错的建议。

都已经工作了一辈子了,到最后时刻从单位撕破脸面也没有太大意义,所以建议还是多种方案、多种协商。放心,最后一定会有一个妥善的办法的。就最少德先生看到的案例,只要有思路、有方案,双方不斗气,一般都是能协商出一个相对既照顾颜面,又捞到实惠的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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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未经批准缓退的就必须退休,不存在逼迫之说。

从情况介绍来看,题主既然55岁时就可以退休,那你就应该是女干部或者是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男职工。因为按照国家目前的退休政策,女工人55岁,养老保险缴满15年丶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的男职工,养老保险交满15年,都可以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题主55岁时不想退休,所以现在56岁了单位要劝你退休,像这种情况单位动员说服你办理退休是完全合法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要明确规定: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即使未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劳动合同终止。"

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执行工人退休、退职》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81]164号规定:一丶凡是符合退休丶退职条件的,就应当动员他们退休丶退职;二丶如生产上确有需要,必须缓退的,要经过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没有经过批准,超过退休年龄继续工作的时间不计算“连续工龄"。对于应当退休丶退职的工人,经过多次动员,仍然坚持不退的,可以停发其工资,改发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三丶按上述《通知》精神,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就应当退出生产工作岗位,所以单位要及时为其办理退休手续,不是因生产工作需要经过批准缓退的,就必须退休。

通过上面的法律法规学习,我们巳经很清楚,题主既然在55岁时就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可你却因为不想退拖了下来。今年巳经是56岁的,单位一再动员劝说你办理退休手续,这完全是在依法办事,没有任何不妥,更不存在违法。如果题主确实是因为家庭困难或是其他什么原因,真的很需要这份工作,可以去找单位领导帮忙,请单位以退休聘返聘的方式,签订一份劳务合同,让你继续留在单位工作几年。如果单位同意你的请求那你就努力工作,以成绩回报单位的关心;如果单位确实有困难,那就愉快地办退休手续办了,千万不要与工作了几十年的单位把关系闹僵。你说是这个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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