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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录笔记大全好词好句好段,摘录笔记大全30篇

2023-12-13 12:22 作者:岑岑 围观:

雨果在《悲惨世界》写:“释放无限光明的是人心,制造无边黑暗的也是人心,光明和黑暗交织着,厮杀着,这就是我们为之眷恋而又万般无奈的人世间”

英国诗人华兹华斯的话:

我们判断自己,是根据我们能够做到的事情;

而别人判断我们,乃根据我们已经做成的事情。

美团创始人王兴曾经说过:“真的‘极度渴望成功’的人其实并不多,符合后半句‘愿付非凡代价’的就更少了

“归根到底,成功就是抓住了寥寥可数的机遇。要始终保持开放的思维,冷静观察,高度警觉,随时准备抓住机会。”苏世民在其自传《苏世民:我的经验与教训》中这样分享他的经验。

巴克前CEO霍华德·舒尔茨的自传《将心注入》中一句很形象的解释:“如果你不去做一条敢打敢斗的夹紧尾巴的狗,去搏一下计划,那么你会得到最糟糕的下场:平庸。”你不是非要被看见,但你一定不会甘于平庸。

俄罗斯著名文学家陀思妥耶夫斯基曾经说过一句话:

有些话你只能讲给朋友听,有些话连朋友都不能讲,还有一些话你甚至都不敢讲给自己听。

在美国,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后,都会熟练地念上一段:“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可能成为不利于你的呈堂证供。你有权聘请律师。如果你请不起律师,我们可以给你免费提供律师。”这段著名的米兰达告知借助美国影视作品的影响力,传播到世界各地,使人们知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权在面对警察讯问时保持沉默。

著名的吉迪恩诉文莱特一案,最高法院认为,无论被告人是贫穷还是富有,他们都有权获得律师辩护,如果他们无力承担则应当由政府支付。1961年,警方怀疑吉迪恩破门闯入一家台球厅企图盗窃,这是一项重罪指控。吉迪恩请求法官为他提供一位免费律师。根据佛罗里达州的法律,州法院只为那些被控死罪的穷人提供律师,所以法官依法拒绝。最终吉迪恩盗窃罪名成立,被判处5年监禁。吉迪恩在狱中苦学《权利法案》,并给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手写了一份申诉书。吉迪恩在申诉书中写道:“由于我付不起律师费,所以我没能聘请律师为我辩护;由于我自己没文化,因此无法自行辩护。所以,我才要求法庭为我指定免费律师,以使我获得专业律师的辩护,就像那些有钱人一样。而法官没有这样做,导致我没有获得平等保护。这就侵害了《宪法第六修正案》和《宪法第十四修正案》第一款中所赋予我的权利。因此,对我的审判是不公正的,判决结果也是错误的。”

吉迪恩的申诉书平实简单,但逻辑清楚直指要害。一个人能否享有宪法赋予的权利,是否因为贫富差距而有所区别?而这时联邦最高法院也正在寻找着这样一个案例,贫穷被告人被控重罪但未得到律师协助的案件。此案最后获得9位大法官全体一致裁决:律师辩护权属于公平审判的最基本内容,本案被告人因为贫穷没有获得律师协助辩护,违反了公平审判的原则。因此,撤销了州地方法院的判决,并责令其重新审理。在最高法院历史上全体一致裁决通过的案例少之又少,多年以后,首席大法官沃伦卸任,回忆起1963年这个案件,说这是他任期里做出的最伟大的判决之一。

后来佛罗里达州地方法院重新开庭审理此案,并为吉迪恩免费提供了一位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陪审团评议了一个小时,最终作出无罪判决。吉迪恩改变了法律,美国穷人会记住他,如果没有这位普通的囚犯给联邦法院的那封信,庞大的美国法律机器还是老样子运作,被控犯罪的穷人还是不得不在法庭上自我辩护。

联邦最高法院的意见是由布莱克大法官撰写的,辞藻华丽,流传甚广。布莱克法官认为,在刑事法庭中,律师是必需品而非奢侈品。在刑事司法对抗制中,被控有罪的穷人在面对起诉时,如果没有律师帮助,就不能保证得到公正的审判。最高法院有一个“高贵的理想”:通过让每个被告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确保中立法庭能够提供公平的审判。

古罗马法谚曾言:“法律不管琐碎之事。”法律一般处理的是较大的社会问题,因此需要较大的思维格局。

法律的终极使命是什么?面对这个问题,很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实现正义,保证公平,促进平等,保护人权,等等——这是一般人对法律使命的想象和期待。人们总是抱着种种理想观念走进法律世界,并据此对社会上出现的种种案件予以评判。

但在职业法律人眼中,在很多法官、检察官、律师和法学家看来,上述目标自然要追求,但却不是法律的终极使命。法律的终极使命是维护社会秩序。古罗马有一句谚语,叫作“有社会,就有法律”,意思也可以反过来——有法律,才有社会,才有社会的正常运转。只有社会稳定了,其他的价值和期待才有可能得以实现。

法律规定了生活在社会中的公民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这些必须遵守的底线行为规范,正是为了保证整个社会能够在某种秩序下存续和运转,每个社会成员都能在良好的公共环境里追求自我实现。

秩序真有那么重要吗?

我们生活在比较安定的环境里,长时间没有经历战乱、饥荒等灾祸,已经习惯了秩序存在的状态。但请想象一下,如果有一天,社会秩序完全消失,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估计大多数人都不敢出门了,因为每天都要守着家人、房子、钱财,不被别人抢去。万一真的被抢走了,就得用更凶残的方式才能抢回来。一来二去,人和人之间就只剩下你争我夺、打打杀杀了,谁还会去上班?谁还会去从事正常的生产和劳动?生产和劳动都停止了,社会分工、协作关系自然也就消失了。

早在17世纪,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在他的名著《利维坦》(Leviathan)中就曾描述过在完全没有秩序、人人互相为敌的“自然状态”下,人类生活的悲惨处境:

“在这种状况下,产业是无法存在的,因为其成果不稳定。这样一来,举凡土地的栽培、航海、外洋进口商品的运用、舒适的建筑、移动与卸除须费巨大力量的物体的工具、地貌的知识、时间的记载、文艺、文学、社会等等都将不存在。最糟糕的是人们不断处于暴力死亡的恐惧和危险中,人的生活孤独、贫困、卑污、残忍而短寿。”如果没有稳定的秩序,人们就会丧失对生活的稳定预期,整日忙于应付各种混乱和突如其来的变化,无法进行生产的增值、知识的积累和文化的创造。,人类文明的进步就无从谈起了。

秩序对人类社会的重要性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

最糟糕的秩序也好过没秩序

对秩序的强调还体现在,法律人认为,即便是最糟糕的秩序,也好过没秩序。什么意思呢?

假设有两个村庄:一个被残酷的黑帮统管,他们对村民征收极其繁重的保护费,还定下了极为严苛的规矩,如果有人胆敢偷盗,立即砍掉手脚;如果有人杀人,则处死全家;等等。而另一个村庄既没有政府,也没有组织,人们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可以为所欲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请问,你会选择在哪个村庄中生活?

大部分人即使犹豫一下,也还是会选择那个被黑帮统管的村庄。

没有稳定的秩序,人们就无法正常生活。前一个村庄看似难以忍受,但只要守规矩,好歹还能保住身家性命。后一个村庄看似无限自由,但也意味着人人都可以杀人放火,没有人敢保证自己下一秒还能活命,还能保住自己的财产。中国有句古话叫“宁为太平犬,不为乱世人”,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追根溯源,我们会发现,人类对秩序的强烈需求,具有某种心理学上的原因。虽然人们也喜欢变化和新鲜感,并且经常推崇创新,但在心理的更深层次上,却对安定性、稳定性和一致性有着巨大的需求。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Abraham Maslow)曾经在他的名著《动机与人格》(Motivation and Personality)中写道:“我们社会中的儿童和成年人一般都喜欢一个安全的、有序的、可预见的、合法的和有组织的世界:这种世界是他所能指望的,在这种世界里,出乎意料的、难以控制的、混乱的以及其他诸如此类的危险事情都不会发生

换句话说,人们的确喜欢在循规蹈矩的生活中加点新鲜感,但如果时时刻刻都是新鲜感,以至难以控制,那也是无法忍受的。

那么怎样才能有效地维护秩序呢?无论是道德、伦理还是习俗,都能起到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未必需要正式的法律制度。

法律有何独特之处呢?

法律是一套用于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制性的规则体系。这是法律区别于道德、伦理和习俗的重要因素。

某项法律规则一旦制定出来,即使有人不想做某件事,规则也会强迫他做。每个社会成员都必须服从对应的强制性规则,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比如,一旦一个社会制定了法律法规,禁止人们在公共场合吸烟,烟民哪怕再心不甘情不愿,也必须遵守这个规则,否则就得承担法律责任。

在法律人眼中,规则就是核心,遵守规则就是行事思考的第一重要原则。凡事讲规则是一种特定的思维方式。很多人可能觉得: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就连幼儿园的小朋友也知道要遵守规则,按时吃饭、按时睡觉、听老师的话。你要说这是法律人的特定思维方式,那它究竟特殊在哪里呢?

这恰恰是最有意思的地方。所谓“凡事讲规则”,是指法律人头脑里的规则意识非常强烈,以至构成一种执念:即使一个规则看上去很不合理,甚至站在普通人的视角会觉得它很邪恶,法律人也会遵守,而不会以规则本身的善恶来选择是否适用。

很多人不解,学术领域对此也有过很大的争论。

无论学术上如何争论,在真实世界中具体负责执法和司法的法律人也会将“恶法”当成法,一视同仁地遵守和执行。在他们看来,不合理的规则也是规则,不合理的判决也必须服从,不能以法律邪恶或者判决不合理为由而拒不执行。

举个例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简称《刑法》)在1997年修订后,规定了“嫖宿幼女罪”这一罪名。简单来说,如果男性嫖宿不满14周岁的女性,应以犯罪论处,即便女性同意发生性行为。这个罪名长期以来饱受争议,反对者认为它是典型的“恶法”。比如,法学界普遍认为,该罪名将自愿行为视作犯罪,过于严重了;而且为受害的幼女贴上了卖淫的标签,也是一种羞辱。最终,该罪名于2015年被废除。

但是,在1997年到2015年的18年内,如果发生了相关的犯罪行为,法官却不能以这条法律是恶法为由,不适用这条法律,否则就会有枉法裁判的嫌疑。对于法官来说,只要他/她承担裁判者的制度角色,就必须依据现行法律判案。如果他/她根据个人的道德信仰选择性地适用法律,就会对整个法律体系的权威性和有效性造成极大危害。

早在古希腊时期,有个人做得比斯托里更极致,他还不是职业法律人,这个人就是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

作为一位探究真理的哲学家,苏格拉底经常与年轻人讨论社会问题和哲学问题,甚至公开挑战雅典的社会习俗和公共信仰,因此冒犯了整个雅典社会。随后他被控亵渎神明、败坏青年等一系列罪名,最终被雅典的陪审团判处死刑。

苏格拉底等待死刑执行期间,他的朋友克力同买通了监狱主管,想帮他越狱逃生。这是个不可多得的机会,苏格拉底却断然拒绝了。

为什么要拒绝呢?苏格拉底说:“整个审判是完全依据雅典法律程序进行的,因此判决具有法律效力。即使我不同意这个判决,也得服从。本来这个判决在我们看来就已经错了,给法律造成了伤害;如果我逃跑了,会对法律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人人都这样,法律的权威就会荡然无存,整个社会秩序也会随之解体。”

苏格拉底把自己面对这场死刑的态度总结为一句话,“守法即正义”。到了后世,德国著名法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对苏格拉底的思想进行了更专业、更精确的表述:法律的安定性优先于正义性。这就是站在更大格局上思考和维护社会秩序的人考虑问题的思维方式。

在法律人的眼里,在具体的执法和司法过程中,讨论法律的善恶其实没有太大意义,因为这不是在寻求某种客观事实,而是要作一种价值判断。善恶的标准经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很难找到一种客观统一的答案。而法律规则相对而言则更具有确定性。如果以善恶为由来否定法律,那么任何一条法律都有可能被怀疑,甚至被挑战。

比如,当今世界上很多国家的法律都禁止安乐死。对不少人来说,这种禁止性的规则非常不符合人道主义精神,也违背了人的自由意志原则:既然病人已经垂死挣扎、生不如死,自己也同意结束生命,为什么法律不能让医生打一针,帮他彻底解脱呢?

这时,我们必须换个角度考虑这个问题。一旦法律开了口子,就很容易把安乐死变成合法杀人的借口。如果医生或者患者家属滥用安乐死,以此为由随意结束患者的生命,那么“允许安乐死”是不是又变成了一条“恶法”呢?

是不是说法律的世界就是保守僵化,甚至暗无天日的,而法律人必须甘心接受现存所有法律的僵硬约束呢?绝大多数人觉得它不合理,或者过于陈旧,法律人仍然要墨守成规吗?

倒也不是。法律体系并非一套铁的牢笼,它为规则的具体执行者保留了一些柔性的应变通道。美国著名法学家罗斯科·庞德

一句名言,“法律必须是稳定的,但不可一成不变”,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具体采取什么方式来变通呢?

首先,最根本的一个办法是按照规则修改法律。也就是说,关于修改法律的规则,也是整个法律规则体系的一部分,任何一部法律都可以由立法机关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修改,甚至连宪法这样的根本大法也都规定了修改程序,只要符合程序就可以修改。比如,《美国宪法》规定,只要经过国会三分之二以上议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州议会提出,再经过四分之三以上州议会或者州制宪会议批准,就可以通过宪法修正案。

在一些比较短期的情况下,如果来不及推动法律修改,也可以在同一种规则下变通对规则的解释。法官在具体适用法律规则的时候,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和变通解释空间。具体如何运用法律解释来柔化法律规则的僵硬性,我在后文会详细介绍。

必须记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变通措施,法律思维都要求在规则之内去调整规则,而不是跳到规则体系之外突破规则。凡事讲规则,仍然是核心和底线。

法律的终极使命是维护社会秩序,有了秩序,社会才能正常运转。那么对于人类来说,除了自然灾害或者其他不可控制的因素之外,对社会秩序影响最大的是什么呢?答案是:人与人之间的纠纷。比如,两位同事在一家公司里发生冲突,大打出手,这势必会对公司的秩序产生冲击,甚至会干扰公司的正常运行。两个人之间的纠纷如此,两家人、两个组织甚至两个群体之间发生的纠纷就更是如此了,它们会对社会秩序产生严重的影响。

因此,法律要维护社会秩序,就必须妥当地解决这些纠纷。那么法律解决纠纷依据的标准是什么呢?普通人的第一反应可能是——是非对错的标准。

按照这种看法,人们把问题提交给法庭,就是为了找法官评评理,判定出谁对谁错。

但在专业法律人眼中,用法律处理纠纷时,并不评判是非对错,而是提供一个将道德争议转化为法律问题的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人们能把价值冲突转化为法律权利之间的冲突和平衡问题。比起对错,法律更关心双方都具有哪些权利。

真实的例子。在美国,堕胎是否应该合法化,一直是道德讨论和政治斗争中争议不断的问题,甚至每一次总统选举都要辩论这个问题,以检验总统候选人的道德和政治立场。美国的自由主义者,特别是女性主义者,主张女性的个人自由和自主选择权,因而支持堕胎合法化。而保守主义者,特别是基督教团体,却认为堕胎是邪恶的,是杀人,因此应该被法律严格禁止。这两种观点争得不可开交。

如果这个问题提交到法院,法院会如何解决呢?

1973年,美国最高法院在著名的罗伊诉韦德案

中,就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回应,它把有关堕胎的道德争论转化成了两种法律权利——女性的身体隐私权与胎儿的生命权之间的平衡问题。具体来说,就是把“女性个人自由”这个主张转化成女性的身体隐私权,把“堕胎就是杀人”这个观点转化成关于胎儿生命权的问题。

在平衡了这两种权利之后,美国最高法院最终宣判: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女性和她的医生具有完全自主的堕胎权,政府不得干涉;在中间三个月,政府可以以保护孕妇健康为由管制堕胎程序,比如只允许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做手术;在最后三个月,胎儿已经成形,为了尊重胎儿的生命权,政府可以通过法律对堕胎手术进行管制,甚至禁止堕胎。

由此看来,我们普通人解决纠纷的标准,可能是道德、习俗或某种价值观,但法律人用的却是“权利思维”。法律人不能根据自己的道德直觉来判断谁是谁非,而是要去细致地考察,法律法规究竟给当事人预先设定了何种行动的资格和自由。简言之,解决纠纷的标准并非道德上的对错或是非,而是权利的有无和大小。

在阳光充足的时候,经常有老人在小区花园里晒被子。老人一晒被子,物业就会出来制止,争议由此产生。晒被子的业主自然不服气,会说:“我晒被子是为了杀菌消毒,家人更健康,怎么就不对了,凭什么要禁止?”物业或旁边的居民就会说:“在小区里晒被子是陋习,影响社区美观。”双方争执不已。

如果从法律人的角度来看,应该怎么解决这个冲突呢?他们不会先考虑晒被子是不是陋习,是不是美观,而是会问:业主有没有将小区公共空间为自己所用的单方权利?这么一问,即使一个人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简称《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也大概能够猜到:小区公共空间是所有业主共有的,单个业主如果要晒被子,要征得全体业主同意才行;一旦有业主提出反对,就意味着此项行为并未获得全体业主同意,而物业公司作为全体业主委托的管理机构,自然有权利禁止。因此,争议的解决方案与法律上的权利结构有关,而与家人健康或者小区美观无关。

从道德或习俗的层面来讲,爷爷奶奶肯定可以去看望自己的亲孙子,但是从严格的法律层面来讲,爷爷奶奶却没有单方面的探视权。因为关于“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简称《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也就是说,夫妻离婚以后,只有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视权,其他人,哪怕是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一般情况下都没有单方面的探视权。

判案的法官后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这个判决看起来有点儿不近情理,有悖于普通人的常识,然而法律就是法律,没有任何变通余地。在法律里,道德权利不等于法律权利,只有受到法律明确承认的道德主张才是法律权利。更重要的是,只有法律权利才是解决纠纷的真正标准;如果法官不依据法律,而是依据道德标准来判案,那就是枉法。

法律之所以不采取道德评判,而是只讲权利,背后还有一个深层原因。

原因就是,道德权利往往是没有边界感的,人们常常会根据自己心里天经地义的道德感或者价值观,直接突破人与人之间的界限。比如前文探视权案子里的爷爷奶奶,他们觉得看孙子是自己天经地义的权利,所以经常不顾及孩子妈妈的感受,也不顾及法律已经确定好的人际行为边界而任意行事,造成了双方之间的不愉快局面。

法律中的权利,简单来说,就是要通过强制性的规则来确定人际关系的法定边界。比如,我们熟悉的法律中的财产权、债权、著作权等权利,它们本质上都是在确立边界,确定“这是我的,那是你的”。

人们把道德观念用权利话语进行包装,其实是为了突破各种法定边界,比如“看望孙子的权利”自然就是为了突破法律所设定的家庭边界。

法律界有一本非常权威的词典叫《布莱克法律词典》(Black's Law Dictionary)。它的第九版对“权利”给出了一个定义:

“权利是一种法律上可以强制实施的主张,一旦有人提出了这种主张,其他人将会作出或不作出特定的行为

这个定义,权利就是法律赋予人的一种主张,一旦你提出了这种主张,别人就得按照这个主张行动,而且你的这种主张是可以通过公权力——比如法院或者警察——来强制执行的。

中国古代历史上,法家也是按照这种方式来界定法律的。在法家看来,法律的作用是“定分止争”,也就是说,法律是在确认权利,划定产权,以此来停止争夺。

比如,商鞅曾经举了一个例子。他说:“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骛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名分定,则大诈贞信,巨盗愿悫,而各自治也。故夫名分定,势治之道也;名分不定,势乱之道也。”

简单来说就是:野地里的兔子,哪怕是道德高尚的圣人都会去抢,因为它的产权没有被划定。但市场里的兔子,哪怕是道德低劣的小偷也不去抢,因为它的产权已经被划定了。

在前文探视权的案子中,只有妈妈对孩子有直接抚养权,她同意后,别人才能来探视。她不同意,无论其他人怎么评价她,都不会改变法院处理的结果。

法律人的权利思维并不是故作高明或故弄玄虚,而是“不得已而为之”。因为法律要定分止争,就必须找到一个可以技术化操作的办法。

在耶鲁大学法学院读书时,我发现我的同学中有天主教徒,有同性恋,有泰国人,也有巴西人——大家形形色色,各不相同,在价值观上基本不可能达成完全一致。但由于每个人都有很好的边界意识,并在此基础上互相尊重,大家相处得很融洽。

,当代中国社会的三观也越来越多元了。就连父母和子女之间,观点都可能完全不同,特别是在涉及人生观和生活选择的问题上冲突更大。比如很多白领过年回家会非常反感父母逼婚,两代人的婚姻家庭观念已经判若云泥。关于现代社会价值的多元性,德国著名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曾经有过一个著名的说法——“诸神之争”(多元价值相互冲突)。换言之,人们的三观差异越来越大,各有所依。

在价值观如此多元、冲突如此普遍的情况下,法律的使命就是用权利思维划定人们行为的边界,从而预防和化解纠纷。在法律人眼中,权利不是一种基于个人信仰的道德口号,而是一种价值中立的专业语言。

为什么必须如此呢?原因在于,在具体纠纷中,裁判者不可能以双方任何一方的道德观念作为裁判依据,否则就会变成偏向其中一方,而另一方会觉得受到了不公的待遇,纠纷就没法得到真正的解决。在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纠纷之中,必须转而采用一种尽量无涉价值的技术语言。

,裁判者只能将双方根据其道德观念提出的诉求,“翻译”成法律里可以识别的各种权利,并根据法律技术进行处理:双方的诉求在法律里是否可以找到对应的权利(如探视权案中,爷爷奶奶主张看孙子的自由在法律里是否有对应的权利);如果都能找到对应的权利,且两种权利有平衡的空间,该如何划定边界(堕胎案是最典型的例子);

在双方各执一词的情况下,只有价值中立的权利语言,才能让裁判者从法律技术的角度,而不是从道德立场选边站队的角度,尽量理性、客观、中立地处理纠纷。只有这样,法律才能在价值多元的情况下去解决冲突。

这也是职业法律人要用法言法语、法律专业术语那么多的原因——避免日常话语带来的情绪化影响纠纷的公正解决。例如,普通人在看审判的时候,经常会说“罪犯”这个词,而专业法律人对“罪犯”的划分会更为精细,在侦查阶段叫“犯罪嫌疑人”,在审判阶段叫“被告人”。要知道,这种“繁文缛节”不仅是为了表述精确,便于警察、检察官和法官之间的专业内部交流,更重要的是,它可以避免日常语言的情绪化和道德化倾向。

普通人之所以直接叫“罪犯”,是因为已经有预判、有倾向,也就是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犯罪了。但是价值中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表达的意思是,究竟他/她是否有罪,处于待定状态,他/她既可能被无罪释放,也可能被判有罪。因此,在法院正式宣判有罪之前,都不能叫“罪犯”。

我们在人际冲突的语境中交流时会发现,日常语言容易带有明显的褒贬意味,甚至存在道德攻击的可能。根据个人的道德直觉进行评判,很容易陷入情绪化的争吵。

法律使用“法言法语”,就是要把情绪化的争吵尽量导向理性化的讨论。问题才有可能有序地得到解决。

价值越来越多元的现代社会中,人们很难达成共识,这是我们必须面对的现实。而用技术化的权利语言来解决价值冲突,就是法律人提供给这个社会的独特应对方法。

从1978年改革开放到2022年,中国用短短的45年时间完成了资本主义工业化百年时间所完成的任务,在14亿人的大国,这是一个奇迹。这个奇迹从时间来说,也不是特例。

英国工业革命用了80年-100年,德国用了60多年、美国用了50年(1840年-1890年)就赶超了英国,成为当时世界经济最强大的国家,自此以后美国经济规模始终是世界第一。日本崛起和亚洲四小龙的崛起,也基本是25年-30年的高速增长时期。

德国超越英国,伴随着化学工业、电气工业的创新和发展,电灯、电车、电钻、电焊机等电气产品迅速发展,内燃机的出现,使得动力效率大大提高。美国超越德国、英国伴随石油、汽车、通信、文化和娱乐技术的创新和发展,同时伴随有钢铁、棉纺技术的创新和效率提高,还有农业技术和机械发明和革新。

但二战后,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基本是技术和组织结构、制度模仿和学习型的发展,缺乏原始创新。这种模仿、学习型工业化,在技术停滞发展阶段,很容易因为人口规模和市场巨大、劳动力、土地、资源环境成本低廉而快速发展,从而实现追赶。当工业化、城镇化基本完成后,这种模仿学习型工业化,继续引领发展就很难,甚至会出现经济地位的下降,战后日本的发展最为典型。20世纪80年代后期,国际很多专家预测日本将成为超越美国的新兴大国,但今天已经没有这种看法了,问题在于日本缺乏原始创新。

中国人口规模巨大,人才很多,市场广大,跨国公司愿意在中国设立工厂乃至技术研发中心,对中国追赶发达国家技术具有一定的帮助。在一般工业制造技术领域,通过技术积累,中国逐渐走上创新之路,成为在全球具有竞争力的产品和技术,从而可以参与全球分工。

但中国工业化很大程度是依靠技术引进和学习实现的,很多关键技术掌握在外资手中,中国的原始创新也很少,

很容易出现技术卡脖子现象。这是因为中国并没有经历过原始工业革命,也就没有原始工业革命的技术积累、创新方法和思维方式。

这个问题不是短期能解决的,它是一个民族传统文化长期积累起来的思维方法和习惯。正因为中国缺乏原始创新,要真正追赶发达国家的技术并不那么容易实现,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下,以廉价微薄的利润进行国际竞争,可以扩大乃至占领产品市场份额,但没有足够的利润进行研发投入,因此发展的后劲和可持续动力不足。尤其是在发达国家技术打压政策下,随着外国投资产业链、供应链布局的调整

法律通过规则和权利来维护秩序、解决纠纷,规范人们的行为。

但在很多疑难纠纷中,这一模式会遇到挑战,因为纸面上的规则可能很模糊,双方都能找到自己享有的权利,甚至对案件事实也各有说法。在这种情况下,法律该如何解决纠纷,并使案件双方都能接受裁判的结果呢?

答案是:依靠程序。在司法领域中,程序指的是为了落实法律规则中的各种规定,以及保护人们的各种权利而设计、执行的一系列附属规则,包含步骤、流程、方式、手续等。人们去法院打官司,都要经历一套复杂的程序。

法律可能是各行各业中最强调程序的,将程序本身视作一种价值加以推崇。你可能听过法学上的一个概念——“程序正义”,也叫“看得见的正义”一句西文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

也就是说,法院作出的判决,不但要追求结果的正义性,更要确保审判过程是公正、公开、按照正当程序完成的。甚至即便结果存在争议,也要把程序做足、做好。

在这个方面,英美法系的经典案例辛普森案常常为人津津乐道。1994年,美国洛杉矶发生了一起恶性凶杀案,两名白人倒在血泊之中。警察勘查现场后发现,所有证据都指向美国黑人橄榄球明星辛普森

几乎所有人都相信他就是杀人凶手

经过起诉、预审、挑选陪审团、法庭辩论、出示证据、交叉盘问、陪审团审议等司法程序之后,陪审团却宣告辛普森无罪。这一结果自然出人意料,但整个案件的司法程序无懈可击。所以法律人经常说,辛普森案的结果也许不符合实质正义,却维护了程序正义。

法律坚持程序所付出的成本是巨大的。首先是时间成本。辛普森案光是审判过程就持续了11个月,很多其他案件还要经历漫长的上诉过程,一打就是好几年。其次是社会资源成本。据统计,辛普森案耗费了控辩双方以及法庭将近2000万美元的费用;更令人痛心的是,即便付出了如此高昂的成本,真正的凶手——无论是不是辛普森——至今还没有归案。

读到这里,你可能会心生疑窦:如果一种制度要耗费高昂的成本,还未必能达到想要的结果,它还有那么重要的意义吗?

我的答案是“有意义”。因为无论法律程序成本多高,它所秉持的一些本质特征依然存在,并且这些本质特征直接决定了法律和司法体系的运作基础是否牢靠

程序的本质是通过制度设计,确定司法审判的枢纽——中立的裁判者。

当纠纷双方协商不成,选择对簿公堂时,原本的二元对立关系里就引入了一个正式的第三方——法官,以及法官所代表的司法系统。纠纷的双方模式由此变为纠纷解决的三方模式。

但这个三方模式本身极为脆弱。如果第三方有所偏向,或者被一方当事人收买,整个局面就会立即变成两方联手对付另外一方,三方关系随即回到二元对立。这样一来,纠纷非但得不到解决,反而会进一步恶化。

那么法律如何通过制度设计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终极办法就是,通过某种机制确保第三方裁判者是没有相关利益、对案件一无所知、对当事人没有偏向的陌生人。而程序的最本质作用,就是通过各种各样的“繁文缛节”来努力实现这一点。

耶鲁大学法学院已故的著名程序法教授罗伯特·M.科弗(Robert M. Cover)在其经典法学教材《程序》(Procedure)一书中,曾经讲过一个正义女神的神话故事:

天庭上众神之间冲突不断,马上就要天下大乱。该由谁来裁判纠纷,恢复秩序呢?年轻的小伙子容易受到仙女诱惑,年长的人则明哲保身,不敢面对强权仗义执言,找来找去也找不到称职的人选。这个时候,一位身着白袍、头戴金冠的女神挺身而出,她拿出一块布,蒙在自己的眼睛上,说:“我来!”于是,大家都同意了。因为她蒙住了眼睛,看不见纠纷双方的样子和身份,就能够秉公裁断。

所以,科弗教授说了一句名言:“程序,就是正义女神的蒙眼布。”

为了发挥这块蒙眼布的作用,现实中的法律人想尽各种办法保证中立性。比如回避制度。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如果审案的法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有亲属关系或者利益牵涉,或者曾经担任过本案证人、鉴定人、辩护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就应该主动回避,当事人也有权利要求他们回避。

在某些重大敏感案件中,法院选择法官时还会有特殊考虑,以保证审判的中立性。比如在前文提到的辛普森案中,辛普森是黑人,而被害人是两个白人,这就涉及种族关系这一敏感问题,所以司法系统专门派了一位日本裔法官伊藤来主持审判。这些程序设计统统都是为了保证公正能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

类似的程序设计甚至会体现在一些细节之中。就拿法袍来说,从2000年开始,我国法官换掉了之前戴着肩章和大檐帽的制服,穿上了黑色法袍。部分原因在于,老式制服看起来和警察很像,容易让人感觉法官是警察的盟友,有不中立之嫌。

中立的裁判者是法律程序中的重要枢纽。不管程序怎么简化、双方怎么选择,都不能抽掉中立裁判者这根顶梁柱,否则整个司法体系就会崩塌。

法国哲学家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自然趋向于使人不平等,法律趋向于使人平等。”要想真正解决纠纷,仅有中立的第三方远远不够。程序的设计还必须做到另外一点:一旦双方实力处于明显而天然的不对等状态,就要限制强势方,帮助弱势方。这一点在刑事诉讼中最为显著。

谁是强势方呢?在刑事案件中,公权力机关当然是强势一方,它们掌握国家机器,动用公共资源来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一般来说,在这些机构面前,单个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是极为弱小的,他 / 她要独自面对警察、法医、检察官等一众国家工作人员,力量对比悬殊。所以,程序公正首先要限制强势一方。

比如,刑事程序中的证据排除规则就是这样。对于控方提交的证据,法官要以近乎挑剔的目光进行审查,如果不符合法律规定,就不允许进入法庭成为定案的依据。无论是在美国还是我国,如果某份口供是控方通过刑讯逼供获得的,一般来说都会在庭审过程中被排除,不能作为定罪的依据。

除了限制强势方,程序还得帮助弱势方。现代刑事诉讼法里的很多规则,其实都是在帮助被告人对抗公诉一方。

比如我们经常在一些律政剧中看到,警察在逮捕犯罪嫌疑人之前都要说一句:“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一切都将成为呈堂证供。”很多人不知道,这只是第一句,还有一句是:“你有权在警察询问之前请一位律师。如果你付不起律师费的话,只要你愿意我们可以在询问之前给你请一位。”也就是说,执法人员要明确地告诉弱势方:你可以找律师帮助自己。

《刑事诉讼法》第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这就是为了保证那些在审判当地处于语言弱势地位的人,能够获得公正的审判。

总而言之,这些程序性的规定都是要表明,法院不是与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一起对付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

法院是一个中立者,它对公权力机关的要求更严格,而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提供额外的保护,以确保控辩双方在法律面前实现平等对话。

程序追求的不仅是结果正确,还有判决的可接受性

在司法审判中,中立的裁判者还要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程序正义和实质正义之间的冲突。具体而言,在复杂多元的社会中,即使做到了前面所说的一切,人们还是很难达成实质正义上的共识,经常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以至案件处理结果经常与常识相悖,引起重大争议。

比如前文提及的辛普森案就常常被看作程序正义与实质正义相悖的典型案例。在法律人看来,程序的首要目的不是做到结果绝对正确,而是保证公平参与,听取各方意见,进而解决纠纷。法律人不但关心判决的结果,也关心判决得出的过程。只有运用程序规则来保证公正,审判结果才更容易被接受。

在法律系统中,程序是解决纠纷的制度化方案,是一整套流程。那么,对某个特定的纠纷来说,这套流程能不能一直运转下去呢?如果当事人认为判决结果不正确,是不是可以继续走程序,直到自己满意为止呢?

答案是:不可以。很多人可能觉得,人们之所以打官司,自然是想要一个公平正义的结果。如果没有得到想要的公平,就应该允许继续上诉或者申请再审,将诉讼进行到底。这对当事人来说似乎天经地义,合情合理。

几乎所有的法律体系和司法系统都会设置终审制度,来保证每一个案件的结果都有终局性。也就是说,“将诉讼进行到底,直到自己满意为止”是不被法律允许的。

很多人觉得这样的制度不近人情,他们关注的关键问题在于,终局性的制度设计符合程序正义吗?能保护人们的法律权利吗?这么做是不得已而为之吗?

终局性,就是一旦诉讼走完了所有的法定程序,法院判决生效后,基本上就不能更改了;争议的最终解决方案就这么定了,不能再反复。法律里的“终审”概念就表达了这个意思:无论是美国的三审终审制,还是我国的两审终审制都是如此。在美国,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到二审法院;如果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以继续上诉,比如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但一旦法院作出了三审判决,哪怕当事人仍然不服也不能再改,事情就到此为止了。在我国,二审判决就是终审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未必非得是最高法院或者二审法院的判决才是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下,即便是一审判决,如果败诉一方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就代表他认同了判决,这个一审判决也是终审判决。当事人不能再提出上诉,也不能再就此问题重新提出诉讼,这就是诉讼法上的“一事不再理”原则。

比如我国的一审民事判决书都会写上:“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 人民法院。”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没有在15日之内提出上诉,判决就正式生效,原则上不能再更改。

在这个意义上,终局性的概念还连带着另外一个法学概念,叫作既判力——终审判决一旦生效,其效力就是不容置疑和不容挑战的。

此外,终局性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意义——在解决争议的各种方式中,司法是最后一道防线,其处理结果不再因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结果而更改。比如,在商业纠纷中,双方当事人可以选择和解,也可以找第三方调解。但是一旦走了正式的司法程序,法院作出了终审判决,之前其他方式的处理结果都得让位。在现代法治社会中,法律是纠纷裁判的最高标准,司法的终审判决就是最终的结果。

实际上,对于终局性的坚持是法律人集体性格的一种体现。这种性格表现为以下特征:①就纠纷解决而言,法律人厌恶没完没了的争斗,害怕悬而未决的状态,更不喜欢旧事重提的动议;②法律人喜欢落袋为安,板上钉钉,封存不动,让过去的事情彻底过去,给确定的结果贴上封条。

对法律人来说,更为重要的不是判决结果的正确性,而是判决结果的确定性。在法律世界中,确定性优先于正确性。

终审制度和终局性概念实在太僵化了,如果判决结果真的有问题,为什么不能重新来过呢?为什么不能有错必究呢?

实际上,前文所提的终局性概念是法律人努力追求的一个目标。在现实中,法律体系也会保留某种纠错机制,只是这种纠错机制有比较严格的限制。

比如我国法律体系在追求终局性的同时,也特别重视实事求是,在两审终审制之外,还规定了再审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简称《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如果能够提出足以推翻原判决的证据,或者证明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缺乏依据,或者原判决在程序上有瑕疵(如法官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等,就可以申请再审。

但是,我们千万不能认为再审制度是对终审制度的否定。中国法律的发展阶段不一样,制度的设计者担心有些已经生效的判决仍然会有问题,所以留出了“再审”的救济手段。事实上我们的法律体系一直在朝着终局性的方向努力。现实当中,申请再审具有一定的难度,想要通过再审改变判决则难上加难。具体来说,再审的启动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即必须是原审有重大瑕疵或缺陷才可以启动再审程序,而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否定终审判决、从头再来。

我们必须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如果一个案件终审之后,进入再审程序重新审判,就真的能纠正错误、抵达正确吗?

还真不一定。因为大多数人一提到判案,很容易联想到像《窦娥冤》里那样人命关天的大案,但在现实世界里,绝大多数案子都是日常的民事、商事经济纠纷。据统计,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受理案件中有89% 都是民商事案件,只有9% 是刑事案件,而涉及死刑的更是少之又少。假设在一个民事案件中,一审判了50万元的赔偿,二审判了60万元,哪个更正确呢?这很难说。

法律很难像数学那样有标准答案。因为法律不全是非黑即白的条文,而有很大的解释空间;每个案件要考量的因素都有很多;裁判者也有自由裁量权。所以即便法官每次都尽全力发现事实、客观中立地解释法条、在推理过程中小心求证,判决结果也有可能不同。如果一个案子审了几次,结果都不一样,我们凭什么相信第二次、第三次的结果就比第一次更正确呢?

因此,法律人倾向于相信,一个案子如果在程序上没问题,我们就不应该用法律之外的标准去评判对错。很多时候,我们说上级法院纠正了下级法院的判决,与其说上级法院更正确,不如说它更有权威。美国最高法院历史上著名的杰克逊大法官就说过一句名言:“我们最终说了算不是因为不犯错误,我们不犯错误,是因为我们最终说了算。

法律人为什么看起来这么不负责呢?为了制度和成本的考量,就放任错误不管了?为什么不能有错必纠呢?

其实,法律人如此看重终局性,还有一个更深层的原因——没有终局性,法律就无法完成解决纠纷、维护秩序的根本目的。为此必须有所取舍,有所权衡。

德国法学家拉德布鲁赫曾经在《法哲学》一书中说过,“能够独自为不正确判决的既判力加以辩护的还是法的安定性”。如果反复再审,生效的判决就会变得无效,导致“终审不终”,使案件的当事人和利益相关方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下。当事人受不了,社会也受不了。法律最多能保证公正的审判,而不是完美的审判。其实很多时候,人们更需要最终的判决,而非最好的审判。如果为了追求最好的判决,不断地上诉、再审,使当事人和相关方的利益长期处于悬而不决的状态,反而会损害他们的利益。最好的判决是最终判决的敌人。

反过来讲,如果不断推翻生效的判决,不但个案纠纷得不到解决,司法权威也会受到极大的怀疑和挑战。而且,法律本来就是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下给出一个确定的公断,以求纠纷能够解决,秩序恢复到平稳状态。如果终审判决被当成一纸空文而被不断更改,谁又能保证再审判决就不是一纸空文呢?如果法院总是改判,那它还有什么权威呢?如果没有了权威,司法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价值将不复存在。这会导致在最坏的情况下,纠纷双方直接对抗——冤冤相报,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法律人相信,必须假定终审判决就是正确的,如此法律才能运转下去,社会才有稳定的期待。比较法学家亨利·W.埃尔曼(Henry W. Ehrmann)在《比较法律文化》(Comparative Legal Cultures)一书中写道:“如果法律不能提供稳定性和一定程度的确定性,那么结果必将导致而不是抑制混乱。”

在足球比赛中,如果裁判产生误判,可以事后惩罚,但比赛的结果却不能因此改变。司法审判也是如此,只要是经过正当程序作出的判决,法律就假定它是正确的。美国法学家、斯坦福大学教授劳伦斯·弗里德曼(Lawrence Friedman)曾经指出:“只要判决是依法作出的就是对的,即使你们对结果感到遗憾,也不能说它是错误的。法律的一个重要功能就是在很难判明是非时作出判断,一个裁判也可能判错一个球,但是大家都必须服从,比赛才能进行下去。”举例来说,2010年,美国联邦法院的一名法官托马斯·波蒂厄斯(Thomas Porteous)因为收受律师贿赂等腐败行为,被众议院弹劾,从此不能担任任何公职,甚至连自己的律师执业资格都被吊销了。但即便如此,这个法官之前的判决没有一个因此被推翻。即便是法官贪污腐败,其之前所作判决的终局性也要被维护。

有终局性未必不犯错误,但没有终局性则意味着整个体系将失去权威性和稳定性。两害相权取其轻,法律人倾向于选择最不坏的办法,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毕竟,没有终局性就意味着司法程序没有真正的终点,也就意味着程序的意义大打折扣。

法律的权威显而易见,这一点人人都能感受到。

无论是中国法庭上威严的国徽、美国大法官的黑袍子、英国法官的假发,还是英美法律中的藐视法庭罪,都是在强调法律和司法机关的权威性。

法律必须具有权威性,这样才能保证全社会都服从于这套强制性的规则体系。但问题在于,规则是早就确立好的,社会却始终在发展;规则是普遍性的,现实却总有特殊性。因此总会出现一些新的、复杂的问题没有明确的适用规则,却又亟须解决。面对此类问题,应该怎么办呢?

这个时候,法律就会将决策权授予一些法定的机构,比如法院,让它们用自由裁量权去解决问题;同时,法律还会通过程序和规则限制权限范围,防止因自由裁量权过度而造成枉法现象。

也就是说,法律的权威一方面体现为纸上的规则,另一方面体现为法定机构的决定。因此,法律的逻辑是,只要是法定机构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作出的决定,社会成员和其他法定机构就必须服从,哪怕它的决定不够明智,甚至与人们的日常理性相抵触。这就是法律权威性的深层含义,也是法律逻辑有别于日常逻辑的一个特点。

管辖权:

首先不是讲理,而是在何处讲理

从这个角度出发,作为法律权威的执行者,法定机构的权力范围就变得尤为重要。这种重要性首先体现在一个技术性问题上,即法律中经常提到的“管辖权”。律师打官司的时候,首先就要打管辖权这一点。

简单来说,管辖权的逻辑是“在谁的地盘上谁说了算”。请注意,这里说的“谁”不是具体的原告被告,而是裁决机构及其依据的法律制度本身。很多人常说 “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但在法律人看来,有理未必能走遍天下。因为法律是具有地域性的规则,在什么地方就要遵守什么地方的法律。

例如,2014年,一对英国夫妇搬到了阿联酋生活。一般来说,只要一个人身处某国的疆域范围内,就要接受该国法律的管辖。所以,虽然这对夫妇是外国人,但是到了阿联酋,就得遵守当地的法律。这个时候冲突就产生了。在当地的伊斯兰教法律里,母亲并非天然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会受到很多条件的限制,比如宗教信仰、居住地等。这位英国母亲因为不符合条件而丧失了对自己孩子的监护权。同样一件事,在一个国家是合法的,到了另一个国家就不是——这就是法律中管辖权的作用。

以外行的眼光来看,这种思维方式的确有点荒谬。就连著名的法国哲学家布莱士·帕斯卡(Blaise Pascal)都曾抱怨:“以一条河流划界是多么滑稽的正义!在比利牛斯山的这一边是真理的,到了那一边就是错误的。”

其实,不仅国与国之间如此,就算在同一个国家内部,法律也有可能千差万别。例如,在美国这样的联邦制国家,各州都有针对州内部事务的独立立法权。因此,纽约、新泽西等东北部的州已经废除了死刑,而得克萨斯、佛罗里达等南方的州还保留着死刑。

你平时可能会去美术馆、博物馆,画廊,也可能看过古人或者当今书法家的书法展,加上现在微信的朋友圈,也有人晒自己的书法作品的。这些字到底好不好,该怎么欣赏?很多人会觉得很茫然。其实,面对一幅书法作品,咱们的第一个抓手,不是看它的作者,也不是看它的内容,而是先确认它的书体。

这个问题为什么重要?

打个比方,五体相当于中国书法的一级目录。任何一个学科,看一眼它的一级目录,就能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

一件书法作品,眼前的字不管什么风格、什么样式,如果是从字体来说,其实不外乎五种——也就是篆、隶、楷、行、草,这五种。也就是说,一个写书法的人,写来写去,都不出篆、隶、楷、行、草这五体的范围。五体,就是理解中国书法最重要的一个模型。

掌握了每一种字体的基本特征,你就拿到了评价、欣赏一幅书法作品的那个基本模板。

你可能说,那不是还有欧体、颜体,柳体么?这几种,虽然冠名是“某体”,其实都属于五体中的楷书。这几位书法名家,在楷书上孜孜以求,最终形成了个性鲜明的风格。

你可以这么理解,如果说五体是一级目录,而颜体、柳体则是楷体这个一级目录下的子目录,颜体是“胖墩墩”的,柳体是“瘦杠杠”的。

在书法史上,这个子目录,除了“体”,还有“字”的说法。比如王羲之的书法,叫做“王字”,苏东坡的字也是自成一家,我们叫它“苏字”。一个人的书法一旦被书法界用姓氏冠名“某体”或“某字”,可以看作是一项桂冠。

了解了五体作为中国书法一级目录的地位,紧接着的问题就是,眼前的一幅字,甚至是一个字,我怎么才能分辨出它是五种书体的哪一种呢?这个问题对书法爱好者来说可能易如反掌,但对那些刚入门的人来说,可能就是最大的拦路虎。如果连字体都分不清,就更别说品评它的优劣了。

我教给你的办法,就是拿楷书当标杆,因为它是我们普通人最熟悉的字体。你小时候用铅笔、钢笔在田字格里抄写生字,那就是楷书——点、横、竖、撇、捺,一笔一划,方方正正。我们今天电脑里的中文字体,绝大多数也是楷书。楷书是五种字体里最容易辨识的。

古人分辨楷书、行书和草书有一句话特别形象——楷如立,行如走,草如奔。它的意思是,楷书就好像一个人站着,行书是一个人在走路,而草书则是这个人跑起来了。行书比楷书写得快,因为笔画与笔画之间的连笔多了,所以动态感比楷书强。草书呢,比行书更快,像是在疾速奔跑。

人对运动的物体是很敏感的,我自己的经验是,如果在一面墙上,挂上同样形式、同样内容的书法作品,一幅是楷书,一幅是行书,一幅是草书,一老远一看,草书往往是人第一眼就容易看到的。

虽然草书不太好辨识,但草书可不能乱写,它自成一套约定俗成的符号体系,就好像一套“密码”。这种固定写法,就叫“草法”,需要学书法的人像背外语单词一样记下来。如果不按草法规范写,即便是懂得草书的内行也怕是认不出来,就成了“野草”,那才真是“鬼画符”。

行书呢,它介于草书与楷书之间。论形体,它像楷书一样容易辨识;论速度,则比楷书快,写起来也比楷书随意。它相对比较“随性”:写得端正一点、收敛一点,就是行楷;写得纵放一点,就是行草。行楷、行草都属于行书的范围。二王(也就是王羲之、王献之)以后,历史上写行书的书家可多了。

行书和草书,最大的特点是“动起来”,具有和舞蹈相似的美感。台湾的舞蹈家林怀民先生,创作过一个现代舞作品叫《行草》。这个作品很有意思,是用舞蹈的肢体动作,模拟书法中行书和草书的运笔过程。

舞者在台上舞蹈时,仿佛再现了一管毛笔在纸上书写的笔法动作,在世界舞坛上引起了强烈反响。跟它异曲同工

唐代的草书家张旭,他写草书的时候,请当时的舞剑高手公孙大娘舞剑一曲,于是自己挥写草书,行笔如有神助。

《射雕英雄传》洪七公教给郭靖降龙十八掌中的一招,郭靖出去和坏人打架,坏人笑他,你怎么就会这一招,郭靖说,一招也能打败你。

面对自己,冯唐总结出九个字的工作心法: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脸。

乍一听你会觉得,这不是个职场老油条吗?遇到事情不着急,能拖就拖;出了问题不害怕,能推就推;接到任务不要脸,能躲就躲。

不是这个意思。不着急、不害怕、不要脸都服务于一个目标,那就是在做事之前,先花时间,结构化地把事情想清楚,结构化地把事情沟通清楚。

阻拦我们动用结构化思维的,其实就是这三种心态,着急、害怕、要脸。

着急说的是对时间的态度,担心时间不够,结果没有想清楚就去做,反而浪费了时间;害怕说的是对结果的态度,一开始就有了畏难情绪,做事难免缩手缩脚,反而影响了结果;要脸,说的是对别人评论的态度。

郭德纲在相声界有句话“要脸就是不要脸,不要脸就是要脸”。什么意思呢?一个初学乍练的相声演员,第一次登上舞台,要是心里太在意自己的表现,一会儿要是没演好,观众会怎么议论我?师父会不会骂我?其他师兄弟是不是会笑话我?要是满脑子想的都是这些,上台一定影响发挥,反而容易演砸了。但是如果豁出去了,不管别人怎么想,自己怎么舒服怎么演,效果可能还不错,观众反而会认可这个新演员

不要脸不是真的说没有责任心,而是不要因为担心别人的评论,而失去了自己对这件事的掌控感。

面对一个难题,别着急马上就开干,别害怕制定方案会延误战机,别在意别人说你磨蹭,说你胆小,着急、害怕、脸皮薄会让你仓促应战,反而容易失败。

拿楷书当标准模板,同时分清了行书和草书,咱们再来说说篆书和隶书。

篆书的最大特点是象形,这种书体离自然物象最近,写字像“画画”。它的字形是五体中最繁复的,也是最讲究左右对称的,但笔画却很简单,主要由弧线和点组成,没有你熟悉的那些钩、撇、捺,更没有接近90度的转折。

隶书的字形和楷书相近,但不像楷书那么方方正正,而是总体比较扁。看隶书,最容易辨认的特征是它的“横”画,它写成了一波三折的水波荡漾感,专业术语叫“波画”。这是隶书特有的笔画形态。而且,波画这一横,不像楷书呈左低右高的走势,而是呈水平方向的。

咱们来说说篆、隶、楷、行、草,这五种字体之间的关系。

虽然今天写什么字体的人都有,但从历史传承来说,篆、隶、楷、行、草既不是平行的同辈,也不是顺序传承的五代, 这五种字体其实是祖孙三代。

篆书出现最早,相当于爷爷,隶书从篆书发展而来,相当于爸爸,楷书、行书、草书,都是在隶书基础上发展演化的,相当于第三代的兄弟姊妹。

那么楷、行、草这三个之间,谁是老大呢?

有人可能觉得,咱们刚才不是拿楷书作为模板区分行书和草书了吗?楷书写潦草了,就成了行书;行书写得潦草些,不就是草书么?所以楷书老大,行书老二,草书最小。我碰到过的好些书法爱好者就是这么认为的。

之所以有这个结论,多半是他们从自己写字的经历推出来的。从小学入学一开始写硬笔,就是规规整整的楷体,上了中学就潦草起来了,楷体变成行书,碰到着急的时候就更潦草了,行书于是就变成了“草书”。

不过,我们自己写字从楷书到行书再到草书的顺序,并不是书法史上的这三种字体前后出现的顺序。你可能想不到,草书反而是老大。也就是说,在隶书之后,最先出现的是草书。草书之后,才有楷书与行书。

至于楷书和行书谁更年长呢?学术界很有争议,因为它们两个诞生的时间太接近了,而且在最初诞生的时候,形态也很相似,难以区分。

五种字体当中,篆、隶、楷大体是偏向于实的一面,行书和草书偏向于虚的一面,草书是最烂漫自由的。这种自由的字体,出于实用的目的,从隶书演变而来,却不断发展出狂放充盈的性格。

辨别五种字体,你可以记住这个口诀:楷如立,行如走,草如奔,篆如画,隶如波。

鲁迅先生说,

男人的两大爱好:拉良家妇女下水,劝风尘女子从良。

女人的两大爱好,跟穷人谈的都是钱,跟富人谈的都是感情!

拖延症,却怎么也改不了

我们就会有很多的内疚和自责,就会怪自己意志力薄弱,不够努力。

内疚和自责并不能带来改变

我为什么控制不住自己呢?

你没有意识到,你的躯体里其实有两个自我。一个是感性的自我,一个是理性的自我。

区分这两个自我,理解他们之间的关系,对于理解改变,非常重要。

积极心理学家乔纳森·海特曾用一个有趣的比喻,来描述两个自我之间的关系。他说:

人的情感面就像一头大象,而理智面就像一个骑象人。

骑象人骑在大象背上,手里握着缰绳,好像是他在指挥大象,但事实上,他的力量微不足道。一旦和大象发生冲突,他想往左,而大象想往右,那他通常是拗不过大象的。

对于改变而言,理智提供方向,而情感提供动力。

如果你的理性想要改变,就需要了解感性大象的脾气和秉性,利用大象的特点,这样才能事半功倍。否则,改变将非常困难

这个比喻能帮助我们形象地记住两个自我的关系。

希望能有一头大象和一个骑象人在你心里住下来。

那么,大象的脾气是怎么样的呢?它有三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力量大。

一旦它被激发了,理智就很难控制它。

第二个特点:它是受情感激发的。

既容易被焦虑恐惧等消极情绪驱动,也容易被爱、怜悯、同情、忠诚等积极情绪所驱动。所以它既可能成为改变的阻力,也能成为推动改变的强大动力。

第三个特点:它是受经验支配的。

它只认我们切实体会过的“经验的好处”,而不认我们理智所构想的“期待的好处”

什么是经验的好处呢?想要理解它,你得先理解期待的好处。

期待的好处是我们想象中的好处。比如:

我们都能想到,每天早起跑步,会更有精神;

不拖延,会更高效、更有成就感;

坚持健康饮食会让我们的身体会变得更好。

但是这些是我们想象出来的,我们并没有深刻地体验过这种好处。

“经验的好处”很隐蔽

我们体验过睡懒觉时温暖的被窝,打游戏的快乐,胡吃海喝的感官刺激,这些都变成了我们亲身经历过的好处。

期待的好处是抽象的,而经验的好处是具体的;

期待的好处发生在未来,而经验的好处发生在过去或者现在;

期待的好处是被教导出来的,而经验的好处是我们通过亲身体会,真实地感受到的。

当这两个好处发生冲突时,虽然骑象人想要寻求那个“期待的好处”,而大象却不由自主地转向了那个“经验的好处”,哪怕有时候这个“期待的好处”要比“经验的好处”大得多。

一旦我们的某个行为获得了这种好处,它就会被保留到我们的生命里,哪怕我们没有意识到,它仍然会影响我们的行为。

强化不仅有正强化,还有负强化。什么意思呢?

正强化是当你表现出某种行为时,通过增加你想要的结果,让你的行为更巩固。

比如:获得高额奖金会让你努力工作。

而负强化是当你表现出某种行为时,通过减少你不想要的结果,来让你的行为更巩固。

比如:为了防止被扣奖金,你也会努力工作。

大象为什么总是不由自主地转向“经验的好处”,因为它会通过强化,塑造我们的行为,所以行为的改变才会那么难。

改变的本质是什么呢?其实就是创造新经验,用新经验来代替旧经验的过程。

创造新经验需要通过新的行为,获得新的反馈,新的强化,并亲身感受到它。亲身感受到的经验,这跟你听来的道理很不一样。

如果你只有想象中的期待,而没有新行为所带来的新经验,改变就很难发生。

我们讲到了行为是如何被维持的,改变的困难在哪里。改变很难发生,是因为:

旧有的行为有它的好处;

心理舒适区让我们用熟悉的应对方式去处理问题;

我们每个人都有阻碍改变的心理免疫系统。

引发改变的一些方法,包括:

检验行为背后的规则;

积累一些小成功;

为自己制造改变的场;

激发情绪。

什么是心智模式呢?

古希腊哲学家爱比克泰德(Επίκτητος)有句名言:

人不是被事物本身困扰,而是被关于它们的意见所困扰。

意思是说,一件事怎么影响我们,不取决于这件事是怎么样的,而取决于我们怎么想它。

每遇到一件事,你就会有一个想法。这些想法看起来散乱无章,但如果把这些想法汇集起来,你就会看到,它们是有规律的。

有些人想得乐观些,有些人想得悲观些;

有些人习惯从外部找原因,另一些人习惯从自身找原因;

有些人习惯想问题是什么,另一些人则习惯想办法是什么。

这些习惯化的想法,我们就把它叫做心智模式。心智模式就是我们组织和加工世界的方式。

心智模式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我们会如何面对必然会遇到的挫折和失败,我们如何去追求一心想追求的成功和幸福,以及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会如何评价我们自己。

心智模式的两个作用

心智模式到底怎么影响着我们呢?它至少在两方面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塑造了我们的经验,影响了我们的情绪。

你也听说过这样的段子:同样的半杯水,有些人看到的是只有半杯水了,所以很焦虑。另外一些人看到的是还剩半杯水,所以很开心。

心智模式让我们对同样的事情有不同的解读,并产生不同的情绪。

因为心智模式还有第二个作用:引发行动。

我们的情绪、思维和行动是一体的。积极的思维经常会通过激发有效的行动,来验证它本身的正确性。

如果你觉得一件事你能应付,你就会想各种办法,全力以赴去做,最后,这件事果然做成了,这加深了你“我能应付”的信念。这是一种积极的循环。

如果你觉得自己做不到,你可能就会拖延、想退路、找自己做不到的理由,最后这件事没有完成,加深你“我做不到”的信念。这是一种消极的循环

把思维比喻成一条河流,一条河要流动起来,需要有3个条件:

河流落差产生的张力;

控制河流走向的河道;

不断补充的源头活水。

如果没有落差,河水就会停止流动;如果没有河道,河水就会失去方向;如果没有源头活水,河水很快就会枯竭。

人的思维发展也是如此。张力就是目标,河道就是行动的方法,源头活水就是与现实的接触。

军队领导者只有一个目标:胜利。许多企业领导者从军队领导者及其军事战略中获得管理方面的启发和指导。正如我在《胜利!》(Victory!)一书中写道:军事战略中的某些制胜原则适用于任何领域。这些原则如下:

目标原则。目标不能含糊。军队领导者非常清楚自己的行动目标,企业也同样需要清晰的目标和责任。企业的每一位员工都要知道自己必须做什么,并像战场上的士兵一样勇于为胜利献身。

进攻原则。拿破仑曾说:“没有一场伟大的战役是靠防守取胜的。”领导者要敢于冒险,不要被动地等待事情的发生;并且要主动控制局势,有勇有谋,集中精力主动出击。

集中原则。这一原则要求领导者要集中火力。对于企业而言,领导者要集聚能力最强的员工,集中自己的所有能量、所有资源,用于自己最有可能获得最大胜利的地方。力挽狂澜型的领导者通常会重新部署,从而集中企业中的最佳人才,专注于做那些可以使企业摆脱亏损局面的事情。

机动原则。大多数战役的胜利都是由于军队领导者擅于用计谋——从侧面或后方发动攻击战胜敌人。在战场之外,机动原则可以理解为创造力和灵活性。例如,为了扭亏为盈,领导者或许要采取与现在完全相反的做法。

智力原则。领导者要能洞悉事实,明白信息的力量,要获取做出正确决策需要的所有信息。

统一行动原则。当企业或团队中的每一个人都为共同的目标和价值观所驱动时,企业或团队就会取得胜利。每个人都要知道其他人正在做什么,为什么这么做。每个人都相信整个企业或团队都致力于实现这一目标。

命令统一原则。在任何军事行动中,都只能听命于一个领导者——一个为行动成功负有最终责任的人。这一原则也同样适用于非军事行动,特别是在危机中,时间是至关重要的。领导者在这种情况下要明确自己需要为行动负责,需要迅速做决断。

我们现在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周年,不能忘记小平同志在1980年1月的一段著名讲话:“近二十年来,经过几次波折,始终没有把我们的工作着重点转到社会主义建设这方面来……现在要横下心来,除了爆发大规模战争外,就要始终如一地、贯彻始终地搞这件事,一切围绕着这件事,不受任何干扰。……扭着不放,‘顽固’一点,毫不动摇。”当时为强调不受干扰,他还说了一句话:“我要买两吨棉花,把耳朵塞起来。”你看,横下心、不受干扰、始终如一、“顽固”一点、买两吨棉花,何等坚决,这就是“极言”,抓住问题的要点,以极其鲜明的态度,表达自己的意见。我们回首30年的大发展、大成功,不能不佩服邓小平这段话的精辟。什么叫振聋发聩?什么叫挽狂澜于既倒?什么叫力排众议?此言之谓也。

就像名医号脉、扎针,政治家、思想家之评事论政也是号脉扎针,不过取的是思想之穴,号的是时代之脉。

回顾邓小平的这段话,

想起马克思也有一句“极言之”的话,讲得更彻底:“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无论……决不”,其口气之坚决,不容半点商榷。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小平那段话,经30年的检验足见其真

能极言,敢极言,除了深刻的洞察力,还要有坚持己见的勇气。自信是站在真理一边。

彭德怀在庐山遭批判后六年不认输,1965年毛泽东给他分配工作时说:“也许真理在你那边。”近读到一则史料。当年袁世凯要复辟称帝,大造舆论。梁启超毅然站出来写文章反对,其中有一段可谓极言,掷地有声:“由此行之,就令全国四万万人中,三万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人赞成,而梁某一人断不能赞成也。”

当年马寅初因为提倡节制生育受到批判,他也是这样勇敢:“老夫年过八十,明知寡不敌众,自当单身匹马,出来应战,直到战死为止。决不向专以压制、不以理说服的那种批判者投降。”

极言,是指极准确、极深刻、极彻底,绝不是我们平时说的意气用事,故走极端。逞一时之快绝不算什么英雄。敢极言之人恰恰是深思熟虑,敢当大事、能为大事之人。中英香港遗留问题是个难题。1982年9月,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来华想再拖延交还香港。外交谈判一般是讲究方式、方法的,甚至用语还要圆滑一点。但邓小平却以一席直白的铁板钉钉、力不可撼的极言,敲定了香港回归的大局。他说:“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就是这段态度极为明确的表态,让号称“铁娘子”的首相夫人一时头晕,走出人民大会堂时竟失态跌了一跤。当时有我一高官失言,说香港回归后可不驻军。邓说,无知,立即将其撤职。极言的后面必有极坚决之立场和行动为证,当年梁启超讲了那段极言之后就与他的学生蔡锷联络,策划起兵反袁了。

最小阻力之路》,作者罗伯特·弗里茨

他原来是个作曲家,后来根据自己的创作经验,开始开发创造力课程。

在这本书里,作者区分了两种产生张力的结构:创造的结构和解决问题的结构。他说:

只有创造的结构,才能产生持续的张力,而解决问题的结构,是没有持续张力的。

创造的结构是怎么样的呢?

就像画家想画一幅画,作曲家想作一首曲子。他有一个确切的东西想要把它做出来,这就是创造的结构。

反之,如果你用的不是创造的结构,而是解决问题的结构,那么你就会陷入像刚刚我们所说的读者所面对的那种困境。

她的目标是“别这么颓废了”。可是,她的动力不是来自于她的目标——她前面并没有类似完成一幅画这样确切的东西。她的动力来自问题本身带来的焦虑。

只要她的努力一有成效,焦虑就会缓解,焦虑带来的张力就会消失,张力一消失,她努力的动力就会减少,直到问题重新让她变得焦虑,这种张力才会重新积聚起来。所以才出现了从打鸡血到颓丧的不断循环。

怎样才能打破这种循环呢?

一些人想到的策略,是拼命夸大问题的严重性,通过谴责自己,制造焦虑,以获得动力——只要问题在,那动力也总会在。

所以稍有懈怠,他们就会恶狠狠地对自己说类似“问题已经很严重了,如果你再不改变,就完蛋了。”之类的话。

可是,当他们这么做,在强化动力的同时,也强化了问题本身。为了保留这种动力,他们不敢让问题好转,只能让自己变得越来越悲观。

所以,也许有些人也取得了外人看来挺成功的学业或事业,但从内心里,他们并不敢认同和享受这些成功。他们需要“问题”和“挫折”作为动力,持续鞭策他们往前走。这样的结构显然不能持久。

而创造型思维制造张力的方式,却非常不同。

以我自己为例。有一段时间,我一直有拖延的毛病,我很不喜欢这种拖拖拉拉的感觉。

为了治好自己的拖延症,我还专门写了一本小书叫《拖延症再见》。前段时间,我打算写《拖延症再见2》,因为我发现自己的拖延症还没好。

当我要动笔的时候,我的拖延症忽然不治而愈了。

是我找到了治疗拖延症的秘方吗?不是。是因为我开始准备这门《自我发展心理学》的课了,就是你现在听到的这门课。

从我构思这门课开始,它就变成了我心里一个很重要的未完成事件。我读书、收集资料,我的脑子里都在想它。我变得紧张又有效率。

这跟我凭空想怎么克服拖延症的办法,是非常不同的。如果让我凭空努力,哪怕我想出再多克服拖延症的方法,也不会有效。

为什么创造型的思维会产生足够的张力?《最小阻力之路》的作者,给出了一个意料之外,又是情理之中的答案。他说,是因为爱。

我觉得是有道理的。因为当这门课还只是我脑子里的一个构思、一个念头的时候,我就很爱它。因为这门课里有我关心的问题,有我想讲给你听的东西,我有足够的张力把它从一个理念变成现实。

想要把它完成的冲动,变成了一种持续的张力。这种张力不会让我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只要我没完成它,这种张力就会持续存在。

你越是爱它,越是希望它问世。这种张力就越大,它就越会推动你持续行动,直到最终把它完成。这就是创造的思维结构带来的张力。

创造的思维并不是让我们忽略现实,相反,只有正视现实,才能实现自己想要创造的东西。相反,创造型思维会让我们用一种不同的目光去看待现实。

创造型的思维,会把这个事实看作是创造的条件限制。如果我遇到了这样的限制,我就要想办法去解决它。而解决问题思维会把这个限制看作是目标是否成立的前提。如果我遇到这种限制,那也许我就该放弃目标。这是两者的区别。

一个创造型思维的人可能会想:“我想要继续去读书深造,可是我现在确实没钱,怎么才能实现我读书深造的目标呢?如果钱真是我创造的前提条件,那我要先去挣钱。”

当他在挣钱的时候,他是知道自己为什么这么做的。

可是一个解决问题思维的人就会想:“现在我连钱都没有,还谈什么读书深造,这压根就不现实。于是他就放弃了自己的目标。”

这就是创造型思维和解决问题思维的根本区别。

创造型思维是以目标来思考现实,先想我要什么,再想现实是怎么样的,环境能够提供什么,再去想办法弥补目标和现实之间的鸿沟。

而解决问题思维是以现实来思考目标。先去想环境能够提供什么,再来想自己的目标是不是实际的,该树立怎么样的目标。

大部分人都是从现实出发去思考问题,而不是从想要的东西来思考现实。当他们这么想的时候,自然无法突破现实的限制,也就没有持续的张力了。

发明心理对照法的心理学家,是纽约大学的心理学教授,叫厄廷根(Gabriele Oettingen),她是一个女心理学家。她的丈夫呢,同样是一个非常有名的思维专家,叫彼得.M.戈尔维策(Peter M. Gollwitzer)。

她的丈夫发明了另一种思维工具,对治疗拖延症特别有效。这种思维工具叫执行意图。

执行意图是怎么做的呢?就是让你在设想未来要做什么的时候,用一个条件语句——“如果……就……”。

执行意图被戏称为“大脑黑客”。为什么我们大部分计划没有效果?是因为大部分计划都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大脑并不知道什么时候,什么地点,要做什么。

还记得在第一章讲场的那一节吗?为了触发有效的行动,我们需要布置一个有很多行为线索的环境,这就是场。

可是,如果你想要做的事情在未来呢?毕竟,我们没法提前到未来布置一个有很多行为线索的环境。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在大脑里预埋行动线索。而“如果……就……”就是大脑能够读懂的未来的行为线索。

一旦你在大脑中植入了“如果……就……”的语句,当“如果”这个条件出现时,大脑就会自动反应出你应该做的事情。

你可以试着把“如果”设置为那些非常简单明了又醒目的时间地点信息。比如,“如果我吃完晚饭,我就会翻开书看几页”,“如果我感觉到睡意了,我就会把kindle放到床边而不是手机”。

一般来说,你预埋的行为线索越具体,到这个时间地点以后,行为线索越能触发行动。一旦你真的做了这样一个计划,你执行的概率要远远比普通的计划要大得多。

1.正念思维的三条原则:

第一条:用描述性语言,而不用评价性的语言。

第二条:问具体的问题,而不是抽象的问题。

第三条:关注现在能做的事,而不是关注事情的结果。

2.如果你在为一些远的事情焦虑,可以用这两个问题把自己的思维拉回到现在来:

我现在能做什么?

我愿意做吗?

禅宗有一种说法,用来形容

的不同境界。

第一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

第二重境界,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

第三重境界,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人的思维就是这样一个从简单,到复杂,再到重新回归简单的过程。

我们为什么会有人际关系的烦恼呢?

其实主要的根源就是:分不清什么是别人的事,什么是我的事。

一个人如果分不清什么是自己的事,什么是别人的事,那他就很容易变得敏感内向,容易受他人情绪的影响,活在别人的评价和期待中,把别人的期待变成自己的期待,把别人的情感当做自己的情感。

而自我发展成熟的标志,就是越来越能分清楚别人的事和我的事,别人的情感和我的情感。自我的边界,就是通过这种区分确立起来的。这就是课题分离。

课题分离是著名心理学家阿德勒提出的一个理论,指的就是要想解决人际关系的烦恼,就要区分什么是你的课题,什么是我的课题。我只负责把我的事情做好,而你也只负责把你的事情做好。

对于评价这是谁的事情,也有一个简单的准则:那就是,看行动的直接后果由谁来承担。

同事抢了我的功劳,不知道该怎么表达不满。

表达需要之所以困难,是因为我们总是依据想象中别人的回应和看法来决定我们应不应该表达,而不是根据我们自己真实的需要。

如果我们在以往的人际关系中遭到过很多拒绝,那会让表达需要变得更加困难。

可是,从课题分离的角度思考,这件事就变得简单了:表达我们的需要是我们自己的课题,而别人会接受还是会拒绝,那就是他们的课题了。

你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探测他人需要的敏感雷达,而看不到自己的需要。需要的正当性,不是通过想象别人的反应来确认的,而是通过我们自己的表达来确认的。

也许别人不一定能满足我们的需要,可是“表达需要”本身也是一种需要,至少这种需要,我们是可以自己来满足的。

第二个难题,是很多人不知道该怎么拒绝别人。

他说:“我担心别人说我小气,这么点忙也不肯帮。”

同样用课题分离的思路来理解,这件事也会变得清晰一些。

别人提出请求,那是别人的事,他遇到困难,应该提出请求。可是你接受还是拒绝,那是你的事,你也不能因为自己拒绝有困难,就抱怨别人不该提请求。

如果你拒绝了,别人怎么评价你,那又是别人的事了。

它既不是你能控制的,也不是你能剥夺的。别人怎么评价你,不应该成为你的行事准则。

第三个难题,我们总是会因为害怕失败而不去尝试。

如果你想要找一份工作,你就应该去投简历。你把简历投了,你的课题就完成了。

判断你合格不合格,那是HR的课题,如果他觉得你资历不够,那你也别难过,毕竟这是他们的工作。可是如果HR觉得你还不错,那你也别质疑人家的决定,哪怕你觉得自己很糟。”

什么叫“非暴力沟通”呢?

非暴力沟通的模式其实只有四个要素:观察、感受、需要、请求。

第一个要素,是观察。

观察强调的是,把我的观察和我的评论分开。

比如,你看到你爱人又在淘宝上买了一堆东西。你会说:“你太浪费钱了。”

“浪费钱”就是一个评论,不是一个观察。

如果按照非暴力沟通的模式,你应该说:“我看到你又买了很多的东西,我觉得你太浪费钱了。”这样,就把观察和评论分开了。

再比如,同事在工作中犯了一个错误,你可能会说:“他根本不行。”这是一个评价。你应该说:“他又犯了错误,这已经是这个月第三次了。”

怎么样,这样的说法是不是有些别扭?

这是因为,我们习惯的方式,是用评价来表达意见的。评价并不是事实,而是我们在加工事实的基础上所形成的意见。

我们很容易把它当做是一个事实,并要求别人也接受。

在评价所塑造的关系中,评价者和被评价者的关系是不对等的。评价者总是高高在上的。

当你跟伴侣说:“你太浪费钱了。”的时候,你其实也是在说:“我有权力评价你,你需要接受我的意见。”

也许对方自然就会反抗:“我哪里浪费了?都是我们需要的东西啊!”

也许她反抗的,不是评价这件事本身,而是在评价背后的关系。

所以强调观察,就是强调把“我的意见”和事实分开。

我观察到的事实,就是我们都能共享的东西。事实里并没有我的意见在,也就不会有评价所造成的不对等的关系,自然就更有利于沟通了。

评价是我的东西,是我对事情的意见,而观察是我们能共享的事实。而我们要做的,是讲我们的观察,而不是评价。

第二个要素,是表达感受。

就是说,要表达我的情绪和感觉,而不是我的想法。

比如,“你在房产证上不加我的名字,我觉得不公平”,“不公平”是想法还是感受呢?是想法。

同时,不公平也是一种评价性的想法,对方很容易会把它当做批评。

如果要表达感受,也许你可以说:“你在房产证上不加我的名字,我觉得很沮丧,或者很委屈。”

如果有一个人跟你说,我很委屈,你的第一反应,肯定不是去批评他,而是去了解他,安慰他。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要表达自己的感受。

这同样跟我们日常的做法不同。只有在最放松的时候,在我们最亲近的人面前,我们才会表达自己的感受。

假如我跟人说,我很委屈,而别人笑着说,你委屈关我什么事,我一定会深受伤害。这就是表达感受难的地方,也正是表达感受最有力的地方。

它像是一种邀请,通过把我真实的,甚至脆弱的部分暴露给你,邀请你来跟我真诚地理解和沟通。

什么是造成我们感受的根源呢?

我们很容易觉得,对方是我们感受的根源。是对方没有满足我们的愿望,让我们这么沮丧或者委屈。如果是这样,那你还是没有把自己的事情和他人的事情分开。

我们自己才是我们感受的根源,我们需要为自己的感受负责。

让别人为我们的感受负责,和我们自己为自己的感受负责,表现在沟通上,就会有很大的差异。

如果是前一种,在表达的时候,我们自然就会说:

“你没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我很失望。”当我们这样说的时候,我们是说,我的失望是你引起的,因为你没写我的名字,所以我很失望。

可是,如果你是那个为自己感受负责的人,也许你的说法就变成了:

“你没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我很失望,因为我很想和你有更紧密的联系。”或者说:“因为我很想减少婚后可能的矛盾和猜忌。”

这么说和前面的说法有什么区别呢?

她其实是在说,她很失望,但不是因为“你没在房产证上写我的名字”这个行为本身,而是因为她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

在这样的表达中,我们把自己的需要和他人的行为分开,从而承担起了关系中,我们对自己行为和感受的责任。

这两种不同的表达,在沟通中的意义是不同的。

你的行为引起我的感受,所以如果我感觉不好,那么“都是你的错”。而我的需要和期待没有得到满足,这就没有了指责的味道。

相反,我把自己放到了一个需要安慰的位置,而对方也更可能从他的防御姿态中解脱出来,来理解和安慰我们。

通过在表达感受的时候,把“我的感受”和“你的行为”分开,我们就避免了“都是你的错”的思维误区,从而促进了合作的沟通。

第三个要素,就是直接说我们的需要。

我们总是容易以批评的方式来提出我们的主张,而不是直接说我们的需要。

越是对自己的需要不确信,我们越容易在提出需要之前,用长篇大论来说明我所提的需要是合理的。这时候,我们很容易陷入一种自我辩护的立场。

比如,你和同事一起配合做一项工作。你工作了很长时间,觉得累了。你可以跟他说:“我很累了,能不能来帮帮我?”而不是说:“我都干了一天活了,都这么累了,你就不能帮帮我吗?”

后一种表达,其实已经是一种指责了。

这时候同事可能就会说:“干这么点活也叫累,我上次连续干了两星期,是怎么做的?”

为什么我们会以自我辩护的方式提出需要呢?

当我们这样做的时候,我们聚焦的重点不再是自己的需要,而是对方的反应。我们在想的,是怎么说服他,而不是表达自己的需要。

如果你假设他是需要说服的,你同时也假设了他并不情愿来帮助你。在这样的假设里,你已经把他放到了你的对立面。他拒绝帮你,也许拒绝的不是你的需要,而是你提需要背后的指责。

提需要的要点,是把自己的需要和对对方的期待分开,只专注于自己的需要,而不要去想对方会怎么回应。这样,反而能促进彼此的合作。

第四个要素,是提出请求。

请求,就是清楚地告诉对方,我们希望他们做什么。但是,请求不是命令。

就像我们在课题分离中所说的,提出请求是我们自己的事情,而别人是否答应,这是别人的事情。

可是,如果我们提出请求的时候,给人的感觉是:如果他不答应我们的请求,就会受到惩罚。那我们提出的就不是请求,而是命令。

而别人对待命令的方式,通常只是服从或者反抗,而不是出自本心的帮助。

还是回到前面那个情侣的例子。

这个女士是很生气的,当她提出一二三四的时候,她到底是在请求还是在命令呢?

还是命令居多的。

设想一下,当那个男生不答应,也许她就会说:那我们就分手吧”。

如果她是以一种请求的方式提出,她可能会说:“能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吗?因为我很需要”也许男生会更容易考虑她的请求。

转折期的心理历程,有它自己特有的规律。美国著名作家威廉·布里奇斯

在《转变》这本书中写道,转变要经历三个阶段:结束——迷茫——重生。

他说,转变总是从结束开始,在结束之后,紧跟着一段时间的迷茫和痛苦,在经历了这些迷茫和痛苦之后,慢慢才会有新的开始。

你是刚走出校园,到一个陌生的公司上班?

还是放弃了别人觉得不错的工作,开始了新的职业探索?

在现实生活中,自我发展常常需要经历很多跨越式的转变,这个过程伴随着剧烈的变动和强烈的不安。

就好像,在某些时刻,你发现自己越过了生命中一条神秘的红线,到了某一个你从未到过的新的领域。你熟悉的旧生活已经过去了,而你想要的新生活还没到来,你被留在新旧交替的关口,茫然无措。

转变并不一定带来了世俗意义上的更好的生活。有些人会安慰你:失恋了,你会找到更好的伴侣;离职了,你会找到更好的事业。

如果你运气好,这也是经常会发生的事。但是如果从这个角度来理解转变,就太功利了。

转变的本质,不是外在的新旧更替,而是自我重构的过程。

怎么理解这种质变呢?

蝌蚪会慢慢长大,这是一种量变。可是有一天,蝌蚪脱去了尾巴,变成了青蛙,这就是一种质变了。虽然青蛙是从蝌蚪发展过来的,但青蛙不是长大了的蝌蚪。

为什么转折是从结束开始的?为什么我们不能在人生中不断做加法,而要先做减法呢?

因为,自我的发展是需要空间的。

像装饰一所房子,你需要先把旧家具搬出去,才能把新家具搬进来。同样,你只有先结束,先放弃,才能为新的发展腾出空间。

转变是从结束开始的。

可这也是转变最难的地方。谁会愿意轻易结束呢?

我们对结束有很多根深蒂固的误解。

第一种误解,是人们很容易把结束当做是一种终结的形式,一种事物发展的最终结果。

开始——结束,然后什么都没有了。可是在转变的历程中,结束不仅不是最终的结果,相反,它是另一种形式的开始。

第二种误解,是人们容易把结束当做是一种应该排除的意外,觉得那不是事物正常发展的轨道。

结束不是旁支和意外,它就包含在自我发展的历程中,是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事情。

第三种误解,是把结束等同于错误。

比如 一对夫妻他觉得自己当初选错了人,问我是不是应该改正这个错误,重新开始。

结束并不是改正错误。无论当时的选择是怎么样的,你当时这么选,一定是有你的理由的,这不是什么错误。

只不过,随着事情的发展,有些原来正确的事,慢慢变得不正确了,结束就慢慢提上了日程。

结束是有很多含义的。离婚、分手只是结束的一种形式

放下自己心里对理想爱人的幻想,改变伤害彼此的相处模式,这也是结束,而且也不比离婚容易。

结束不是一种错误,而是我们顺应变化的一种形式。结束是以往这一段生活的终结,但不是生活本身的终结,它只是我们顺应变化的过程和必经之路。

苏联为什么失败?苏联只属于工业化时代:因为它拒绝演化,它在电子技术时代必然失败。

效率当然重要,但是如果只有效率,那是一条可悲的竞争路线。只有高效率,本质上就是承认了你的可替代性:只要别人效率比你高,就可以立即替代你。

乡愁有两个原因,

一是人天生就爱怀念自己年轻的那个时代

二是因为面临「不确定性」。

关键难点又叫「核心悖论(core paradox)」,也就是到底是个什么机制在阻碍你、约束你,为什么你这个事儿总做不好——把这个核心悖论搞清楚、突破了,你的问题才能解决。真正的战略是找到和解决关键难点。

找到关键难点,结合自身有什么特长,看看你能调动什么杠杆,怎么把这个关键难点解决,然后才是具体的步骤,这才叫战略。

战略不能生搬硬套,不是从一本攻略大全里做选择。战略必须是从自身出发,找到关键难点,搞清楚主要矛盾,再看看自己有什么特长和杠杆,创造一个解法。

什么情况需要战略设计?

◇并不是所有战略都需要找关键难点,有关键难点的战略,才需要「设计」。

◇两种挑战不需要战略设计:选择性的战略,工程设计的挑战。

◇需要战略设计的是:「棘手的设计挑战(gnarly design challenge)」:包括两种情况——看不清关键难点;没有战略供你选择。

◆怎么找到关键难点?

由团队成员汇总关键难点,然后对关键难点进行排序。排序的优先级有两个:重要性和可应对性。

重要性就是这个难点在多大程度上威胁到公司的核心价值,可应对性就是看看公司手中有没有能解决问题的杠杆。

当重要性和可应对性都很高的时候,问题可能就是你需要解决的关键难点。

战略设计的基本思路是什么?

一个洞见:找到关键难点,再需要一个思想的飞跃,跳出现在的思维模式。

找到关键难点,发觉自身优势,最好再来个思想飞跃,这就是战略设计的基本套路。

战略怎么为增长服务?

你必须把愿望拆分成一个个关键难点,发挥自身优势加以解决,才叫战略。

四个切实带来增长的方法:

第一个方法是核心方法,也是任何一个公司增长的本分,叫做「为不断扩大的市场提供特殊价值」

第二个方法是裁剪公司。把效益低的部门卖掉。

第三个方法是对新局面做出快速反应。

第四个方法是收购别的公司。好的收购是能让你保持战略专注、能深化你的基本竞争战略的收购。收购标准其实就两条——要么就是它拥有的技术和平台是你急切需要的,要么就是它能帮你进入新的市场。

战略设计有那些误区?

战略是决断,是主观地选择做一些事情、放弃一些事情。战略要求我们把力量集中起来,坚定执行。

妥协可以,可是有一条你得坚持到底!那就是你的行动不能直接互相冲突。你不能「既要、又要、还要」,否则项目就会无所适从。

巨婴会提出各种愿望,那些愿望都是互相冲突的,政客只会对这些愿望和稀泥和寻求妥协,只有战略家才能选择一些愿望,放弃一些愿望,并坚决执行。战略必须得有确定的优先级和可行性。

怎么诊断关键难点?

第一个手段是跟同类做比较。好像医生一上来先看看你的血压、血氧、肝功能几个简单指标。如果数值是在健康范围之外,那就是有毛病。

第二个手段是熟悉人心。医生当久了会很熟悉患者的心理,所以患者在医生面前假装或者掩饰都没用,战略咨询师也是如此。就好像医生引导病人说出自己的病情一样。

第三个手段是数据分析。这就比较专业了,需要精确测量取得数据。

第四个手段是运用已知的思维框架。见多识广的医生会把病人分门别类,病人一来,你就大概知道他是什么类型。

第五个手段是来自前线的洞见。在一线解决问题的人,往往能看到单纯在学术界搞研究的人看不到的问题。

那么结束到底是怎么发生的呢?

我们讲的那个转变的仪式吗?青年需要脱离自己的原始部落,去野外寻找自我。

结束中发生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脱离。就像一个孩子从母体脱离,坚硬的外壳从蛇身上脱离,结束也开始于脱离。

结束的脱离有三个含义:环境的脱离、身份的脱离和目标的脱离。

第一个是环境的脱离,在结束的时候,你常常会离开你熟悉的环境和关系。

我们的言行举止是由我们所在的关系和情境来决定的。

关系和环境规定了什么是正确,什么是错误。

当转变发生的时候,我们要先脱离原先的环境和关系,来重新思考自己。

前几年从一家媒体机关离职,去经营自己的公众号。知道了他要离职,所有的人都用一种奇怪的眼光看他。

那些熟悉的人会劝他,这个单位稳定,每年有这么多大学生想进来都进不来,不要冲动行事。那些不熟悉的人,会似笑非笑地用奇怪的语调说:“哇,这么有魄力啊。”

他去办离职手续的时候,办离职手续的大妈抬起头问:“小伙子,你确定你要离职吗?”

他说:“我确定啊。”

大妈说:“你可要想清楚,现在你这个岗位的进人指标,可是要部委领导才能批的。”

这让他有些忐忑,觉得自己是不是做了个错误的选择。

当他真的离职了,到了新媒体的环境,接触了新的人群,他马上就觉得,那些死守着没落的传统媒体的同事,才是真正的异类。

转变会产生新的觉悟。可是新的觉悟很难一开始就有。你知道这也许是错的,但你很难马上知道什么是对的。

如果在一个环境或者一段关系中,你经常感到疲惫、沮丧甚至绝望,让你不敢想自己的未来,那也许就是你需要转变的信号。

如果你还在原来的环境和关系里,很可能所有的人都会告诉你,脱离环境是一个错得离谱的决定。这很正常,人总是倾向于自我证明的。

可是,如果没有从原来的环境和关系中脱离,我们就很难发现新的路。

就像在转变仪式中,青年需要脱离家庭和部落,在孤独的流浪中思考自己是谁,我们的结束,经常也是从离开熟悉的环境,或者离开熟悉的关系开始的。

第二个是身份的脱离,当我们脱离了原有的环境和关系的时候,我们其实也脱离了这个环境和关系所附带的角色和身份。

这会给自我带来新的困惑。

身份是什么?它是你看待自己的方式,也是别人看待你的方式。是关于“你是谁”这个问题上,你和别人达成的共识。

当我们脱离原有的关系和情境时,对身份的困惑,是很普遍的。结束时,脱离的身份越是接近自我定义核心的身份,转变带来的痛苦就越强烈。

比如婚姻。

当你结婚时,你就会把自己定义为一个妻子或者丈夫,并以妻子或丈夫的身份来组织你的生活。所以一旦离婚了,你就会很痛苦。

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妻子”或“丈夫”是一种很核心的身份,脱离这种身份,常常会伴随着强烈的羞耻和焦虑。无论我们再怎么为自己辩解,或者别人再怎么安慰我们,我们心里都会有一个小小的疑问:“是不是我做得不够好?是不是我失败了?”

这样的疑问,不仅跟身份脱离有关,也跟目标脱离有关。

第三个是目标的脱离,人是根据目标来组织我们的生活的。目标有我们过去的投入,也有我们对未来的期待。

可以说,目标界定了什么重要、什么不重要,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也界定了什么是成功,什么是失败。

当我们选择结束的时候,常常意味着,我们同时也放弃了我们曾经坚持的目标。

常常会有这样的疑问:“都已经坚持这么长时间了,为什么不能再坚持一下呢?”如果你不能坚持,你常常会觉得,那又是一种失败。

换个角度,目标在组织你生活的同时,也会让你的思维变得狭窄,让你只看到和目标相关的部分

在城市的写字楼里,你可以看到很多忙碌而不快乐的人,看到很多生活和工作失去平衡的人

在这样的体系里,不快乐的现在,就成了为未来而做的牺牲品。有一些坚持是好的,可是有一些坚持,也就是“我不愿改变”的另一种说法。

当人们脱离自己原来的目标时,会有很大的失落。如果以目标为标准来思考,也许我们是失败了。

我们也获得了一个机会,重新去思考生活中什么是重要的,什么其实没那么重要,重新去寻找一个更有价值,也让我们更快乐的目标。

如何战略性地发挥自身优势?

◇优势是一种不对称性,是你跟别人不一样的地方,是你有而别人没有的东西,是你能做到而别人做不到的事情。

◇五种商业优势:信息、技术、地位、效率和系统管理。

◇现代企业常见的商业优势有:「耦合」、规模和经验、专业化和网络效应。

◆有哪些常见的“伪战略”?

打着战略的旗号,实际上不解决真问题、不存在战略设计的行为。

一个是「假大空」,一般出现在领导层,特点是把目标和愿景等同于战略。

假大空的一个表现是价值观声明。价值观声明不是战略。战略,是要做出真正的决定,尤其是你要在什么领域竞争、怎么竞争、跟谁竞争,是真刀真枪的东西。

假大空的另一个表现是上面拍脑袋提出一个宏观目标,下面硬着头皮做计划,实际上大家都不知道怎样才能实现。

◇一个是「计分卡」,也就是绩效考核,一般存在于中层和基层,把战略等同于管理。

计分卡是执行战略,但不是战略。战略是决定做什么,而计分卡是确保能做到。战略跟计分考核,既统一又对立。

怎样制定战略?

围绕关键难点设计战略,然后在资源、组织和人事上安排执行,确保战略具有连贯性,这就是一个领导者最该做的事情。

制定战略要克服三个困难:

第一个困难是人们或许爱谈论战略,但其实并不喜欢战略。

第二个困难是把「领导的看法」当成战略。

第三个困难是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科学的战略理论。

◇制定战略的流程:

一般要求公司成立一个临时的「战略研究室」,由公司最高层和主要业务部门的领导组成,总人数不超过8-10人。

战略制定会议应该在公司预算编制活动前一个月进行,也就是先定战略,再定预算。

与会者最好找个清净的地方专门开会,一般要开三天。整个会议大致可以分为五步。

第一步是私下访谈。

第二步是正式会议的第一天,与会者把所有能想到的挑战都一一列出,让大家充分讨论。

第三步是选择最重要的、战略性的挑战,也就是关键难点。

第四步是确定战略。

第五步是在执行过程中,要有一个「战略导航」的环节。

战略家不能抄作业,战略家需要想象力。

杜威说,新的设计理念最可靠的来源,是对感觉到的困难的反思。

作为一个有担当的成年人,你需要知道自己的「增长」在哪里。

战略,必须得设定优先次序,看看哪些是最重要的,哪些是你能做的,而不是给巨婴们送圣诞礼物。

要有政策和行动,就意味着一些部门比另一些部门更重要,一些人员比另一些人员更重要,一些人的需求比另一些人的需求更重要。

战略,是在仰望星空和脚踏实地之外,对局面有一个切实的把握,用一个激进但又可行的方案,搞一场大胆的变革。

很多人说,当他们真正结束的那一刻,他们的感觉不是焦虑,而是解脱。因为他们知道,他们已经从某个困扰他们的问题中解脱出来了。

结束不是答案,相反,它会给我们提更多的问题。结束之后,迷茫就来了

听罗振宇老师讲过,他从央视离职以后,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惶惶不可终日。大部分结束,都伴随着这样一段空虚和迷茫的时期。

我们害怕结束,不仅是害怕结束带来的损失,而且还害怕结束之后,那一段空虚和迷茫的时期。

迷茫是怎么来的呢?

人的意义感有两个重要来源,一个是目标感。

人是通过有价值的目标把自己的现在和未来连起来的。如果没有目标,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都会变成一种凑合的状态,这时候,他们就会变得空虚,缺少力量。

另一个来源是,是人际关系。

人的意义感是在关系中编织出来的。如果你在生活中很孤独,缺少亲密关系,你不知道谁真的在乎你,你同样会觉得空虚和无聊。

说到这儿,你可能已经明白了,为什么结束以后,会紧跟着一段迷茫的时期。

当我们跟原来的关系、原先的身份、原来的目标脱离的时候,我们也暂时失去了产生意义感的土壤。旧的生活已经过去了,而新的生活还没有到来。

你被留在一段很特别的意义感的真空里,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会去往哪里。

对转变来说,这种迷茫又有什么作用呢?

我觉得,它像是一个特别的容器,只不过这个容器不是空间,而是你一个特定的人生阶段。在这个容器里,你需要整理过去,孕育未来。

我很难想象,一个人在经历结束以后,马上就能重新开始,完成重要的转变。可是,空虚和迷茫毕竟还是很难忍受的。所以人们就会产生一些典型的心理反应。

第一种反应:人们试图回到过去。

我说的回到过去,不是行动上的。毕竟我们在理智上也知道,一旦做了某些决定,就再也回不去了。

但是在心理上,我们却会以各种方式跟过去建立联系。其中一种常见的形式,就是拿现在的生活和过去的做比较。

比如从国外辞职回来薪酬不理想没有理想工作

住出租房这时候会想以前在国外生活

结束通常意味着损失,而损失常常会带来巨大的痛苦。迷茫期需要我们去消化和适应这种损失。

如果这种痛苦进一步加剧,我们不仅会把过去跟现在做比较,还会有另一种想回到过去的形式,那就是后悔。

很多身处迷茫期的人,会不停问自己:

“为什么别人的生活能这么安稳,我的生活却要这么折腾?”

“我是不是做错了什么,是不是我自己有问题,才会经历这些?”

这不是你的心理素质差,而是大脑应对结束和迷茫的方式。

大脑会本能地抗拒这种变化,让你尽快回到那张“意义之网”上,哪怕你心里知道,原先的那些意义,已经不再适用于你了。

弘一法师刚出家的时候,发现寺庙生活不像自己想象的那样,也是跟朋友表达过犹豫的。是朋友的劝说,加上他自己的坚持,才慢慢把心安下来,逐渐走上了佛法精进的道路,成了一代名僧。

连弘一法师这样的高僧,都会有这样想回到过去的心理,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

迷茫期是痛苦的。所以我们想尽快逃离迷茫,回到过去。

当我们发现自己已经回不去的时候,我们就会有第二种反应:尽快结束迷茫,到达未来。

经常有朋友这样问我:

“我刚从一个新工作中离职,现在觉得情绪低迷,没有目标。我怎么才能尽快找回积极的心态,重新开始新生活?”

显然,他并不适应这段迷茫的时期,这让他觉得慌张。

如果我们不能尽快找到目标,就会不停地责怪自己:“我怎么这么无能,是我心理素质不好,连这点事都过不去。”

更进一步,他们会尽快选择一个开始。比如,马上找一份自己也不喜欢的工作,或者在分手以后马上陷入另一段恋爱,来逃避这种虚无和迷茫的感觉。

他们会不停地暗示自己:我已经好了,我已经好了,只是偶尔冒出来的空虚会让他们知道,因为躲避这种迷茫期,他们的转变,也在中途就终止了。

有时候,我会跟这些朋友说:

“也许在转变的这个阶段,我们就是需要低落和迷茫。转变有它自己的节奏,就像你没法略过冬天去经历春天一样,如果你急着让自己更积极、更充满自信,这反而会打破转变的节奏。

这段时间,也许你可以允许自己难过,允许自己无所事事,你只要耐心等待,看看会不会有什么新变化发生。”

既然回到过去和来到未来,都既无必要,也无可能,如果就呆在迷茫中,会怎么样呢?

人们就会有第三种典型的心理反应:他们的精神生活,开始变得敏感起来。

当人们从原有的意义中脱离出来以后,在新旧交替的阶段,他们获得了一种空间,跟一个更深更广的精神领域建立起联系,从更本质的视角来审视自己的生活。

也许人们在这个阶段体会到的东西,就是佛教说的无常,带着一些通透和悲悯。

在迷茫期,看起来什么都没有发生,它却是重要的。在这段时期,旧的意义,在被慢慢清理掉,那些新的意义,正慢慢长出来。

就像萧索的冬天在积蓄春天的力量,迷茫期也在积蓄重生的力量。

有无相生,如果说迷茫期是“无”的话,“无”里面有一种张力,蕴蓄着“有”。作为一段特殊的容器,这段迷茫期里,有过去自我的结束,也有未来自我诞生的种子。

我们讲了为什么会迷茫,以及迷茫期三种典型的心理反应:

人们会试图通过比较和后悔回到过去;

通过尽快重新开始达到未来;

人们在迷茫期时会变得更敏感。

王尔德说,人生只有两种悲剧,一种是没有得到想要的东西,另一种是得到了想要的东西。

里尔克(给一个青年诗人的十封信》里的一段话,里尔克说:

“病就是一种方法,有机体用以从生疏的事物中解放出来;所以我们只须让它生病,使它有整个的病发作,因为这次是进步。

亲爱的卡普斯先生,现在你自身内有这么多事情发生,你要像一个病人似的忍耐,又要像一个康复者似的自信;你也许同时是这两个人。并且你还须是看护自己的医生。

但是在病中,常常有许多天,医生除了等候以外,什么事也不能做。这就是(当你是你的医生的时候)现在首先必须做的事。”

里尔克的这段话说的是:病是有机体让自己康复的方式,就像迷茫是让我们重新清晰的方式。

白手起家收购美国ABC娱乐公司的丹·伯克向时任ABC体育部副总裁罗伯特·艾格抛出总裁橄榄枝时的劝说词:“鲍勃(罗伯特·艾格昵称),我们想让你在这儿立足。我们希望,激战之后,你能带着你的盾牌离开战场,而不是躺在盾牌上被人抬出去。”

光听人讲成长观道理或者看文章是无感的,你需要身临其境,让那些与你的固有认知不符的东西真正震撼到自己。日本寿司之神小野二郎有次对徒弟说:“你们该知道什么是好吃的。你们不知道什么是好吃的东西,怎么给客人做出好吃的东西?”在这一点上,野心跟厨艺没什么两样,野心也是被撑大的。

但长见识又不仅仅是把野心撑大,它更重要的价值在于防止低维度努力。开头那个“毁三观”的故事里,赚大钱买大房子只是表象,更深层的含义是,如果我只在大部分同龄人的维度努力,我就丧失了在更高维度努力的机会。既然都要努力,为什么不让自己的努力更值得?这是我后来跟那位师兄多次深度交流后逐渐建立起来的认知框架。成就和财富其实是认知的变现,你几乎不可能得到超出自己认知范围之外的好处,而认知升级的源头就是长见识。没有见识的提升,认知升级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见识其实还有一个隐形的功效,它在让我们知道什么重要的同时,让我们知道什么不重要。那个饭局让我知道,如果我只是将买套房子当作目标,如果我一直局限在自己的小世界,只看到头顶那片天,可能到今天我都无法真正摆脱自卑。

重生有两个要素:第一个要素是偶然和意外,第二个要素,是另起炉灶。

先说第一个要素,偶然和意外。

有时候,我们容易从机械的角度来看自我发展,相信如果我们的生活出了问题,会有一个写着一二三四的操作手册,让你来修复它。

可事实不是这样。

重生依靠的是生命本身的创造力,而这种创造力会和你所在的生活现实结合,产生一些奇妙的变化。

如果你问我,我怎么才能重生呢?我的回答是:我不知道。

事实上,我看到的重生故事,经常充满了很多的偶然和意外。可是细细想想,这些偶然和意外里,也包含着一些耐人寻味的必然。

你不会在结束和迷茫的时期就知道这个答案。可是,当它出现的时候,你是能认得它的。你甚至会觉得奇怪,自己怎么从来没想到呢?

回想刚刚我们讲的褚时健的例子。

在监狱里经历结束和迷茫期的时候,褚时健也不会知道自己的未来。他在狱中服刑,一个堂弟在种橙子,请教了他一些经营的问题,并给他带了一些橙子。

后来他去堂弟的山上参观,觉得种橙子这件事,是可以做的,这就是一种偶然。

可是,哀牢山是他原来起步的地方,他在那边当过知青。而他原来在烟草公司工作的时候,是有种植烟草的经验的,当初红塔集团就是因为他科学的烟草种植方式起家的。

这个偶然又和他以前的生命中的重要经历和资源联系起来了。这又包含了某种必然。

巴西经典寓言式小说《少年牧羊人和他的奇幻之旅》里有一句话,说:“当你全心全意地做一件事,全世界都会来帮你。”

这句话过于唯心了。很奇怪在很多人经历了迷茫以后,确实会有一些意外的机会到来。

意外像是,当你经历了工作的迷茫期以后,偶然遇到一个多年没联系的朋友,告诉你他公司正好有个适合你的职位空缺;

或者是你在分手以后,去了一个你本来不想去的聚会,意外地遇到了一个你情投意合的人

重生的过程就好像,原先你身上存在着很多个自我,其中某个最主要的自我,因为他自身的限制被剥离了,而另一个原来你觉得微不足道的自我,却成长了起来。

因为他符合你内心的价值观,也符合外界环境的需要,忽然有一天,他就变成了你的主要身份。

重生的第二要素:另起炉灶

另起炉灶的意思就是,你需要跟原先的目标分离干净。既不是想着避开原先的伤痛,也不是想着去弥补损失。只有这样,你才能重新开始。

我曾经讲过,结束的过程也是一个脱离的过程。这个过程很痛苦,因为它通常都包含着损失。

我们总是想着怎么弥补损失,那我们就还没有从上一件事情中结束。

重生需要一种容纳变化的能力,需要我们把原先的经历放下的能力。有时候,只有承认损失,我们才能真正放下,重新开始。

我跟一个心理咨询师前辈聊天,他说,你辞职最大的风险,不是损失了这套房子,而是老想把它挣回来。

后来我慢慢领悟到了,他说的是对的。

有时候,结束了就是结束了。如果你一直惦记着弥补损失,你就没有办法结束,重新开始。

这跟我们所倡导的文化并不相同。我们的文化总是在倡导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站起来。它背后的潜台词是:坚持是勇敢的,而放弃是懦弱的。

可有时候,你还得学会,从哪里跌倒,就在哪里趴下。认栽了、承认失败了,才会发现,原来还可以换个地方,重新来过。

如果不放下原先的东西,你就看不到新的可能性的。放弃并不比坚持容易。它同样很需要勇气。

我所看到的大部分转变和重生的故事,都不是直线式的反败为胜,而是另起炉灶。

褚时健的故事,他从监狱出来的时候,并没有去另一个烟草公司当顾问,重操旧业。如果他一心想着怎么利用自己原有的经验,打败自己原先创立的烟草公司,那我觉得他也还没有结束。

他选择了完全不同的行业,重新开始。

美国国父本杰明·富兰克林告诉我,穷小子也能当国民偶像;股神沃伦·巴菲特说,别人贪婪的时候我恐惧,别人恐惧的时候我贪婪;印度圣雄甘地告诉我,假如很多人不理解你、攻击你,你不用急于去反驳,因为当别人的攻击是错的,会有人看不惯,替你去辩驳……从人生的维度知道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不重要的,可能不会直接让我们获得物质上的好处,但我们能因此更理性地向内审视自我,更专注地做真正重要的事情。

读名人自传更大的魅力在于,它提供了一个神奇的上帝视角。

这个世界那些真正起作用的规律往往是反常识的,而且很难得到即时反馈,而无形的东西最难坚持,除非你能一口气看清楚它在一个人成长过程中起作用的全貌

舒尔茨在自传《将心注入》里写“所谓见解,就是见人所未见”。旅行不是旅游,旅行的关键不在于行走,而是带着你心中那个困惑已久的问题出发。就像你请教一位世外高人,你要带着问题,因为有思考才有碰撞,有碰撞才有反思,有反思才有认知升级。就像舒尔茨在飞到米兰之前已经决心要让星巴克成为所有美国人都能品味生活浪漫之处的“第三空间”,米兰街头的所见所闻只是让他进一步印证了梦想的模样。

当舒尔茨回到美国兴冲冲地跟星巴克的两位创始人建议搞一套全新的企业机制,两位创始人却一盆冷水浇过来,这才导致舒尔茨离开星巴克去创立自己的公司,后来他用这家公司买下了星巴克。

人脉的本质是交换,不要忘记这句话。你的交换价值是高质量人际关系存续的终极燃料

在《向前一步》里,谢丽尔·桑德伯格写下了一句触动了无数年轻人的感悟:“当感觉不到自信时,我告诉你一个窍门,就是要假装自信。

习惯很难养成,一旦养成就很容易维持下去。在《洛克菲勒留给儿子的38封信》中,洛克菲勒把习惯比作绳索,每天织一根,最后它会粗大得无法斩断。把努力当作习惯,不用去想,直接去做,这是对抗惰性、平庸的最好方法。

你相信一个职业技术师范院校的毕业生可以进腾讯,并且薪水比北大研究生还高吗?我亲眼见过。2007年,我入职腾讯。我有两个室友,一个跟我一样,是北大研究生,另一个毕业于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是他们学校唯一进腾讯的人,堪称“全学校的骄傲”。

新员工培训时,我和北大的室友聊天:“我们在腾讯做两年就该跳槽了。”那位职业技术师范院校毕业的室友恰好听到了,瞪圆了眼睛对我们说:“腾讯对我们这么好,我们要‘生是腾讯人,死是腾讯鬼’。你们刚入职就说未来要走,你们是坏人,我要跟你们划清界限!”我当时觉得他挺有意思,看起来愣愣的,心思很单纯。

他入职的运维部属于技术含量相对低的IT(信息技术)工种。有一天,他偶然发现了一个问题,如果解决了能帮公司省一笔钱。之前其实有人发现过类似的问题,但没有人真的去做点什么。但他二话不说,撸起袖子就干。他要做本职工作,还要额外做给自己找的事情,忙到一周两三天睡在办公室。

一段时间后,他真的把问题搞定了。后来腾讯的CTO(首席技术官)张志东知道了这件事,跨级写邮件表扬他。

后来,他一年涨薪两次,薪水比我们这帮北大研究生都高。这件事情对当时还在混日子的我来说,是很有震撼力的。我发现,所有老板都是聪明的,当一个员工主动超越自己职责范围去给公司创造价值时,他是会被看见的。

核心动作,依然是主动。与职场上的回报相似,机会也是有滞后性的。你只有表现出你愿意、有能力承担更复杂的任务,然后你去做了,你才可能得到它。

优秀首先是你觉得自己优秀。你觉得自己应该是一个优秀的人,你才会刻意假装自己是优秀的样子,才能启动优秀的正循环。

我们在什么时候会被“相对优势”这四个字灵魂拷问?面试可能是一个高频场景。当面试官面带微笑看着你说“说说吧,你的优势是什么”时,大多数年轻人可能都会词穷:我就是一个普通家庭出身、普通大学毕业的普通青年,我也没什么特别的优势。

的确,大部分人在刚工作的前几年里,可能真的不会有什么所谓的相对优势,但我们多少知道面试官期待听到什么。盖洛普咨询公司前董事长唐纳德·克里夫顿的“优势识别器”理论归纳了一个人可能具有的34种优势:适应能力、分析能力、统筹能力、沟通能力、专注力、创意能力……这些名词总是出现在公司的面试评分表里。难点在于,如何将这些抽象名词与我们自身对应起来。

我的建议是,先问自己:我有哪些跟这个职位或机会直接相关的独特经历?从这些经历里面可以总结出哪些独属于我自己的优势?一个人的成长经历一定是最独特的。当你耐着性子一件件地梳理、归纳,有意识地总结、提炼自己的思想、行动或经历本身的闪光点时,你就会发现一条清晰的相对优势指向。

比如你没有大厂工作经历,但你曾经在一个创业团队直接向老板汇报,那你的眼界和格局大概率比大厂的普通员工高;你背景普通但目标感很强,你工作的主动性就会比一般人强;你总能在网上跟陌生人聊得很开心,这就证明你的沟通能力不错;你擅长帮助同学搭论文框架,你的战略思考能力就强;你性格内向但热爱独立工作,那也很好,《哈佛商业评论》有文章指出“专注的能力是当今世界的一个竞争优势”;你善于给朋友推荐各种有意思的小物品,那更好了,宜家创始人英格瓦·坎普拉就是因从小给乡亲们推销商品而发现自己的相对优势的。

很多优秀公司在招聘的时候都非常看重候选人的成长经历,除了工作或项目经历,他们同样关注应聘者是一个什么性格秉性的人。

大部分人都没那么珍视自己的经历。所以我们总是在被迫回头看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原来做过那么多事情,那些明明已经显露无遗的个人特质,以及一件件看似孤立的事情之间的奇妙联系。

一位朋友曾经跟我分享过一句话:一个人能活到什么样的高度,取决于做了多少看不到结果的事情。的确,一说到算账,很多人脑海里浮现出来的度量单位似乎只有物质回报,但这个世界上偏偏就有很多短期算不出回报的“糊涂账”。

我们所处时代整体是浮躁、很功利的,当一个人还很普通的时候,他就希望做的每件事情在当时当刻都能看得见结果,哪有做“看不到结果”的事情的余力啊。但是,没有光阴是虚度的,不一样的经历终归是有价值的。相信经历的价值,可以帮助你把注意力从看不见的结果,转移到看得见的日拱一卒,去关注经验的积累、能力的切实提升。

在很多求职者看来,面试就是回答问题——面试官问什么,我就答什么。实际上,面试并不等于回答问题。从面试官的角度来看,他并不是要找一个回答问题的人,而是找一个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只有满足了面试官的真正诉求,你才能得到想要的工作。

每件事情的背后都存在一个目标对象。面试就是一个典型场景,你拿到了offer,看似是你自己争取来的,其实是你满足了面试官的招聘诉求;你完成了销售业绩,看似老板高兴了,其实是因为有客户愿意购买你的产品;你晋升成功了,是因为上级觉得你值得;你考上了大学,其实是大学决定录取你;你谈恋爱,是你的伴侣选择跟你谈的;连你参加高考,都有出题老师这个目标对象。

所谓的成长,看似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但再往深一层看,其实是我们的努力对目标对象产生了好结果,然后对方给我们反馈了一个好结果。这一规律也解释了为什么我们过往的种种努力,有些产生了好结果,有些没有产生好结果——后者大概率是因为你的努力没有给那个正确的目标对象产生好结果。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成长,其实外部才是决定性因素。

为了满足自己,必先满足他人,这是获得好结果的前提,也是我对换位思考的定义。你可能会觉得,换位思考实在是一个老生常谈的概念,但这里我所分享的换位思考,并不是要说服你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自私的基因》一书告诉我们,我们都只是基因的载体,即使我们有这样那样的利他行为,但最后的本质都是利己的。

我眼里的换位思考,出发点同样是利己的,想满足自己,先满足他人。这里的“他人”通常还是一个非常明确具体的目标对象,而每一个好结果的诞生,都离不开对目标对象的充分揣摩和充足准备,面试、职业考试、项目提案、工作汇报、商务谈判、与重要人物聊天……只要涉及与人的交互,就没有一个细节是随意的。

想满足自己,先满足他人,这首先是一种思维意识的跨越,要改变人才市场的“卖家思维”,从用人者、上级的角度思考问题,其次才是具体方法和技巧的运用。幸运的是,我在成长很早期的时候就有了探寻目标、满足目标对象的思维意识,包括高中求学时研究高考出卷老师的出题规则,面试时研究面试官想考核什么。

该继续这段关系还是该分手?

选择的第一个原则,是要想清楚我们究竟做的是经济选择,还是心理选择。

比如是去大城市创业呢还是小城市工作呢一个熟悉轻松一个压力大房价

一种思路,是把它当做一个经济选择。我们用经济学的模式来思考该怎么选择。

比如,我们会考虑风险、收益、机会、成本,各种利弊得失。需要说明一下,经济学的模型倒不一定只考虑经济的因素,它的核心特征是把各种好处和坏处做加减,然后进行比较。

在这样的决策模型中,我们想要的,就是怎么能获得更完备的信息,来准确地预测未来。

可是,这种决策模型也是有弊端的。

第一个弊端是,谁也没有足够的信息来预测未来。毕竟我们都是在信息不完备的情况下做出决策的。这也是我们困扰的原因。

第二个弊端是,在这样的模型中,其实你并没有做什么选择。你做的只是信息的计算和加工的工作。

换句话说,这样的选择是不需要“你”的,假如真有这样一个超级计算机,能对损失和收益的成本做精确的估算,任何人都能根据计算结果做出和你一样的选择:这就是比大小而已嘛。

另一种思路,我称之为“心理选择”。在这种选择模型里,我们不再问将来可能的结果是什么,而是回到现在的选择本身。

我们把选择放到自我转变的背景上,把选择看作是不同自我的竞争,那我们就要想:每一个选择背后,那个可能的自我是什么?而我们自己,想要成为哪一个自我?

很多人在思考未来的时候,想的并不是经济上的得失。他们仍然会用经济选择的模型来思考。

我猜这可能是因为“成为什么样的人”这样的心理选择会比“我能挣多少钱”这样的经济选择要难一些。因为前一种选择,意味着更多责任,意味着在不确定的状况下,为自我负责的勇气。

选择真正的含义,是要用承担选择的后果来体现的。

对于成为什么样的人这样的选择,你是没有什么人可以依靠的。容易让人焦虑,我们才会想从这样的选择中逃开,用经济学模型去寻找一个确定的答案。

选择就是成就自我的第一步,你就是在用自己的选择,把自己塑造成那个想成为的自己。除非你是从自我发展的角度,否则就很难真正理解选择。

我们在做选择的时候,要非常清楚自己究竟是根据什么做出的选择,是经济选择还是心理选择。只有这样,你才知道该选择什么。

这就是我想说的选择的第二个原则:从自我创造的角度去思考选择,而不是从环境的可能性去思考选择。

比如一个本校保送博士在实验室一方面

导师很忙 很少指导要求也高 师兄师姐竞争激烈不太友善退学又没找到好工作

要不要退学,这并不是一个容易的选择。

如果我们从环境的角度去思考,不外乎两种选择:要么我顺从环境。我从小就是一个听话的、循规蹈矩的孩子,我觉得应该听话。要么我就反抗环境。

老板和实验室让我不爽了,那我就应该离开。

要么我能马上找到一个好工作,那我应该退学,既然我不知道自己要找什么工作,那我们就先忍着好好读。可是我们的内心还是很纠结的。

无论是顺从环境还是反抗环境,当我们这么思考的时候,我们都没有脱离开环境本身。这时候我们其实是在假设:

外在的环境是决定选择最重要的因素。当我们把选择的权力交给环境时,我们就没有在做心理的选择。这时候,你很容易被一种无力感淹没。

所以有时候,选择需要我们回归内心。

对于这个男生来说,该怎么做决策呢?

我觉得在这个时候,他不应该把这种犹豫当做选择的契机,而应该把它当做自我探索的契机。在这个时候,他最应该问的问题,并不是当前决策的各种利弊,而是我想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自我的形成不是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

就像你在画一幅画,你心里有关于这幅画的理念,这常常是很抽象的,你只有在一个个选择中,才能把它变成一个完整的现实。

如果我们用静止的思维想,也许我们会假设,冥冥之中已经有了两个完成的、不同的自我等待你去选择,或者有了两条已经形成的道路,一条比另一条更顺一些。

可是如果用过程思维去思考,你就会发现,自我的形成是一个完整的过程,你的选择,就是这个过程的第一步,也是创造自我的第一步。

而后面的很多步,要先等你走了这一步才会知道。

当你把选择放到自我形成的框架上,你跟原先选择的关系就不一样了。这并不是说,放到自我形成的框架上,你就不会犹豫了。

不过这样 仍然很艰难,你不会再被环境或者问题所支配了。

假如这个犹豫着要不要退学的学生将来的志向是要帮助非盈利组织做一些事情,实现助人的心愿,那他就需要思考:未来我要做的这个事情,需不需要博士学位,有这个博士学位会不会有更多帮助?

也许经过一番艰难的考量以后,他觉得不应该再读博士了,读博士没什么用,应该去积累一些社会工作的经验。那他就退学了。

或者,如果他觉得未来需要一个博士学位,那他继续读博士,都有可能。

当他这么思考的时候,有些事情已经有变化了:决定选择的力量不再来源于环境,而是他对自己未来的构想。不是环境让他做出这样的选择,而是他想成为的自己,让他做出这样的选择。

这时候,他跟这个选择的关系发生了变化。

首先,他的选择不再是环境的产物了。

不是我喜欢这环境我应该坚持,我不喜欢这环境我不应该坚持。

相反,环境,哪怕是不利的环境,都成了自我创造需要面对的现实,需要克服的困难。这样它就成了整体图景的一部分了。

在这样框架下,我们对风险的感觉也不太一样了。

以前我们会把风险看作选择哪条道路的决定性因素——我们会在自己要的事情,和可能的风险之间寻找一个平衡。如果我们把创造自我当做目标,那就没有风险这回事。

一个工作的人想考研搞喜欢专业工作

但害怕找不到好工作风险大

我们对风险的觉知

全部是根据两个选项的利弊得来的。

如果我们把选择放到自我创造的过程中,我们思考选择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这不是说我们就一定会选择读研,我们也可能选择先去工作。

我们会这么考虑风险:我有没有足够的钱,来支撑我将来想要做的事业?

如果没有,那我还是可以先接受这个工作来挣钱,但我知道这不是因为我怕失去工作的风险,而是我的将来的事业需要钱的支持。

我们把风险当做了一个实现创造的条件,而不是最后的结果。

如果我们坚定了选择的依据是自己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那么风险就不再是决定选择的因素,我们只会从它能否帮助我们实现自己的志向来考虑它。

法律是一套用以维护社会秩序的规则体系,也是用来化解社会矛盾的程序系统。

创伤后成长是怎么样的呢?

想象一下,山顶上有一棵树,它正承受着暴风雨的侵袭。

一种情况是,它傲然挺立、不屈不挠,暴风雨过后好像浑然未变。就好像有一些人,再多苦难也不会让他动摇。我们说,这棵树很坚强。

另一种情况是,这棵树虽然在风中弯曲,但是没有折断,暴风雨后又恢复了。我们说这棵树有很强的复原力。

而第三种情况呢,它被暴风雨给刮折了,折断的树枝上出现了一个很深的伤口,而且它的身形也被永久地改变了,留下了很多伤疤,树也变得歪歪扭扭。可是过了一段时间,这些伤疤上又抽出了新的枝条,甚至长得比原来更好了。

暴风雨永久地改变了它,可是,并没有摧垮它,反而让它焕发了新的生命力。

人的创伤后成长就像是第三种情况,他不是经历了创伤巍然不变的坚强,也不是从创伤后复原,而是创伤后一种更积极的改变。

创伤经历是怎么改变我们的呢?

社会心理学家罗尼·吉诺夫·布尔曼在他的著作《破碎的世界假设》中提出了一个概念叫做“假设世界”。他说:

我们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在维护着一些天真的假设。

成人世界主要有三个隐秘的 “天真的假设”:

认为世界是友善的。

认为世界是公平的。

认为这个世界是安全可控可预测的。

这三个基本的假设组成了一个这样的观点:只要我做一个好人,保持健康的生活习惯,努力工作,我就能平安幸福地度过一生。

这不是你一个人的假设,整个社会都在维护这几个假设。

否则,如果你不知道努力工作和回报之间有任何关系,如果你不知道有没有明天,如果你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要先来,那你为什么还要去上班、要为公司的项目苦思冥想,或者挨老板的批呢?

很多人生活在大城市里。大城市的繁华很容易让我们忽略人生必然会经历的一些苦难。

当我们想到一个人是什么样的人时,很容易想到的,就是这个人的人格是怎么样的。

什么是人格呢?

你大概认为就是这个人是内向还是外向、讨不讨人喜欢、保守还是激进之类。可是,这只是这个人很小的一面。

可是心理学家丹·麦克亚当斯说,人格其实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基本特质,也就是我们通常理解的内向外向这个层次的人格。

事实上,我们所做的一些心理测试,包括星座的理解,都是在基本特质这个层次上的。

第二个层次,是个性化的应对方式。

比如我们的目标、防御机制、信仰,我们在人生某个阶段的生活任务和中心。这是我们为了扮演好我们现在的角色,完成我们现阶段的人生任务所发展出来的人格特质。

第三个层次,也是人格最核心的层次,是人生故事。

麦克亚当斯说,我们在不停地把过去、现在和未来重新编制成一个前后连贯、生动的个人故事。而人生故事,是我们把自己和别人区分开来最重要的特质,也是人格最重要的因素。

人随时随地都在编制自己的故事。我们对生活的意义感,也来源于我们对自己人生故事的理解。可以说,我们的整个人生,都在完成一个独特的故事。

故事开始的时候,我们并不知道这个故事是怎么样的。有时候我们经历了一些好事,我们就会很高兴:哇,原来这是一个幸福美满的故事。

有时候我们经历了一些逆境,我们就会很担心,这会不会是一个悲剧故事呢?

我们一边当观众,一边当编剧,一边经历,一边修改故事大纲。故事影响了我们的记忆,我们会把那些符合故事大纲的重要情节在记忆中保存下来,同时忘掉那些与故事无关的旁枝末节。

当这些逆境发生时,我们必须把它们整合进我们的人生故事里,重新创造一个故事。

麦克亚当斯说,面对挫折,我们通常会有两类故事。

一类,是“挽救式”的故事。

在这类故事里,我们通常有一个糟糕的开头,会遇到各种困境,但随着我们的不断努力和探索,会不断走出这些困境,过去的纠结可能豁然开朗,即使痛苦无法彻底消除,我们也会积极地接受,去获得内心的安宁。

如果你心里的故事是这样一种挽救式的故事,在遇到困境的时候,你自然就会预测,你会逐渐走出困境,从中学习到你需要的人生智慧。这个故事原型会启动你的行动。

另一类,是“污染式”的故事。

最开始的时候,你的生活还不错,但是现实会逐渐把原先不错的生活打破。你会遇到各种麻烦,这个困难就像污染源一样,会不断污染你原先的生活。你自己对此却无能为力,一步错步步错,最终在悔恨中怀念过去。

如果你心里的故事是这种污染式的故事,当你在顺境的时候,你就会担心好日子长不了,会有糟糕的事情来终结这一切,所以不敢好好享受。

而你遇到逆境的时候,你就会想:我命中早已注定的倒霉事果然来了。而转变所带来的焦虑和迷茫都会变成证明“我很无能”的线索。这时候,你就很容易陷入到悲观和沮丧当中。

人是通过编织自己的故事,来应对艰难的时刻,完成转变的。

千面英雄》。

在这本书里,他讲了英雄需要经历的三个阶段:启程、启蒙和回归。这三个阶段,正对应了人生重要转折的心理历程。

英雄故事的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启程。

在英雄故事的最开始,你会听到一些召唤,就像你在工作或关系中觉得疲惫时,偶尔在心里升起的关于改变的念头。

这些召唤在提醒你,某些重要的东西正在你的心里消失,某种已有的力量正在衰退,或者某一些伤痛需要疗愈。

而在故事的开始,你对这些召唤是陌生的,甚至是排斥的。因为这些召唤挑战了你对日常生活的假设,也挑战了你对自己的认知。

你会把这个召唤当做偶尔的异想天开,想要忘掉它们。可是,这些召唤却总是在你心里挥之不去的,好像在提醒你该有的宿命一样。

慢慢的,你不再抗拒这个召唤了,而开始认真地考虑它。虽然这个召唤通常意味着巨大的变动、麻烦和危险。

最终,你克服了对变化的恐惧,决定顺应这些召唤,勇敢上路,你投入了这个召唤。

从投入召唤开始,你就进入了故事的第二个阶段:启蒙。

如果启程的阶段意味着你从日常的生活中离开,启蒙的阶段则是你在一个超自然的世界中冒险,并获得成长的过程。

从决定走上这段冒险之旅开始,你就跨越了一个神秘的门槛。你以前所在的世界消失了,而你面对的,是一片充满未知、危险和希望的全新的领域。

跨越这道门槛,意味着你已经走出了自己的心理舒适区。困难、挑战、痛苦、危险,未知和巨大的不确定性,都纷纷到来。

你会发现,你原来的思维模式和行为习惯在这个新世界都派不上用场了。你必须学习新的思维和习惯模式。

同时,跨越门槛也意味着,就算你想回去,你也回不到原来的地方了。你必须勇往直前,去寻找出路。

幸运的是,在这段旅程中,一般你都会找到一个特别的守护者。

所有的英雄故事,比如《魔戒》《哈利·波特》或者“漫威”这样的屏幕英雄,主人公都会有一个指点和保佑他的守护者。

你的旅程也是。

这个守护者也许是能在情感上支持你,也许能给你提供你不知道的知识和技能,也许了解你要走的旅程。

有时候,守护者是一个现实中的人,有时候守护者可能只是一个你敬仰的榜样,一个神话里的人,甚至可能是一本书或者一个课程。当然,你的旅程仍然是你自己的,没有人能帮你走。

可是,这些守护者能让你更理解自己身上发生的事,更理解你自己的使命是什么。而你,也需要建立起跟守护者的联系,能够感觉到他们的存在,才会在你的旅程中,走得更加坚定。

在积累了这些能量以后,你就要开始面对故事的反派,你命中注定的敌人——恶魔。在很多英雄故事里,英雄并不是要战胜或者消灭这些恶魔,而是要转化他们。

坎贝尔说,最初你认为这些恶魔是在你外部的,与你做对的敌人。

比如你不顺利的工作,不顺心的老板,总是打游戏不理你的丈夫。可是慢慢你发现,问题并不在外面,而是来自你的内心。

恶魔最终只是一股既不好,也不坏的力量。是我们自己的贪心、傲慢、恐惧和胆怯,是我们头脑中太多的应该思维,映射在他们身上,把他们变成了恶魔。

而与恶魔的战斗,就是为了让我们看清自己的弱点,并让我们意识到,不是他们有问题,而是我们和他们的关系出现了问题。

当我们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恶魔就不再是恶魔了,而变成了我们能够利用的能量。

如果你在和恶魔的斗争中,战胜了自我,那你就会发展出新的自我,新的资源,学习到了新的技能,新的思考方式,最终,你会收获信心和智慧,不再是那个刚跨过门槛,慌慌张张的少年了。

这个阶段充满了挣扎、奉献和斗争。它引导我们去创造新的认知,新的资源。

这个过程可能很艰难也很漫长。可是在这个过程中,我们所收获的东西,是我们根本没法预料的。

跟恶魔的斗争中,自我跃升到了一个新的层次。可以说,这时候的你,变成了一个全新的你。

英雄故事到了第三个阶段:回归。

在这个阶段,英雄完成了他自己的使命。他要回到自己出发的地方,把他在旅程中学到的东西分享给那些等待出发的人。如果别人愿意,他也会在别人的旅程里,变成一个新的守护者。

让我再重复一遍。坎贝尔说,英雄之旅有三个阶段:启程、启蒙和回归。

具体来说,它是一个包括了听到召唤、投入召唤、跨越门槛、寻找守护者、面对和转化恶魔、发展内在的自我、蜕变、带着礼物回家这样的旅程。

英雄之旅:自我发现的旅程

想想你自己曾经经历过的转变,或者想想你现在正在经历的转变,和这个英雄之旅的故事像吗?

人类社会之所以出现法律,就是要用第三方裁判者按照既定规则处理纠纷的办法,替代以复仇为手段的私力救济机制。在复仇机制中,复仇者必然时刻准备着报仇雪恨;即便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十年间也都是在磨刀霍霍,绝不松懈。

法律和司法体系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就是要消磨人们血性复仇的急切情绪。法律试图培养公众的“慢速”心态,抑制报仇雪恨的“快感”。这有利于人们遵守规则,变得更加理性和具有耐心。

19世纪,美国著名的航运、铁路、金融巨头康内留斯·范德比尔特(Cornelius Vanderbilt,被誉为“美国史上第二大富豪”)就在有人伤害了他的时候,说过这样一句话:“你竟然骗我。我不会起诉你,因为法律花的时间太长了,我会直接把你毁掉。”

相信很多读者听到这段话会觉得特别解气。然而,转念一想,如果像范德比尔特这样的大富豪不走正规的司法程序,不给对方平等对话和申辩的机会,轻易就把对方毁掉了,谁能保证他的报复就是公正的?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快意恩仇并非解决社会问题的良方,法律恰恰需要限制快意恩仇。在这个意义上,法律不是整个社会的方向盘,而是刹车片。它的终极目标不是指挥方向,而是维护秩序,避免事故。如何避免事故?答案就是开慢点。既然程序如此复杂,如此耗费时间,那就尽量放慢速度,在行事之前小心谨慎,注意合法合规,尽量减少矛盾和纠纷。

有人会问,如果已经产生了纠纷怎么办?法律的慢性子告诉人们,法律是耗时较高的解决途径,司法并不是万能的。无论法律体系多么发达,都不可能快速解决所有纠纷,草草结案很难做到案结事了。一旦认识到司法系统的这种局限,人们完全可以采取其他变通措施,比如通过和解、调解和仲裁等替代性途径解决纠纷。司法不是寻求正义唯一的大门,而只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国家现在就在鼓励分流,鼓励人们多用法庭之外的方式来解决纠纷,而不是一有问题就去法院。

所谓法官懒政问题,即司法拖延问题,其实并不是一个真问题。各国法律都没有特效药,因为司法体系解决纠纷面临着巨大的时间成本的约束。提高效率就可能影响质量。司法拖延其实也是要培养社会慢速的心态,而这恰恰是法律取代复仇的一个重大特征。

众所周知,打官司要花钱:不但请律师要花钱、司法鉴定要花钱,就连去立案,法院也会对当事人收取案件受理费。

于是问题就来了:为什么社会成员有了困难,找警察不用付钱,但是去法院立个案还得交钱呢?

其实道理很简单。作为纳税人,我们都缴了钱给国家,可以享受国家提供的公共服务。但是,特定的公共服务到底是由税还是费来支持,和公共机构的性质有关。比如,百姓遇到事故报警,警察出警既是帮百姓解决问题,也是在维护社会秩序,因此这项服务的费用应该由全体社会成员来负担。再比如刑事诉讼,检察机关在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仅是为案件中的受害人伸张正义,也是为整个社会打击犯罪、维护秩序,所以法院也不会收取案件受理费。但是,在大量日常的民事诉讼中,案件的受益人主要是当事人自己,而非整个社会。当事人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交点诉讼费也未可厚非。所以有学者说,打官司交诉讼费,相当于开车交燃油税。

诉讼收费背后是整个司法系统的运行成本问题,是司法成本在社会和个人之间如何合理分配的问题。既然如此,很多人就会提出一个问题:诉讼收费是不是越低越好?

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讲,当然是越低越好,如此才能司法便民,让更多的人愿意维护权利、伸张正义。然而,我们需要追问的是,对于司法系统和整个社会来说,诉讼收费低,诉讼成本小,是否真是好事?答案是未必。

降低诉讼收费,表面上看有利于促进“司法便民”,但到头来很可能事与愿违,甚至有些时候造成“司法不便民”。如果我们把法院比作一家公司,它的产品价格低了,需求量就大了;需求量大了,供应量就得增加;要增加供应量,就得加大生产成本的投入。

法院毕竟是国家机构的组成部分,与公司不一样,要让法院加大生产成本的投入,无论是人力、物力、财力和精力,都很困难。于是,案多人少,容易导致拖延问题;而加快速度,则会导致判案质量不高,甚至出现冤假错案。无论如何,最终受损的还是当事人和社会公众。

法律永远是人类社会解决问题的次优选择,而非最优方案。这就决定了诉讼收费问题本身的诸种复杂面向,这个问题不像表面看上去那样简单。

整个司法系统而言,诉讼收费制度其实是调节案件量的一个杠杆。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法院提供的司法服务就像商品一样,价格低了,就会刺激消费,在实践中就会造成案多人少、法院难以应对的局面,社会也将因此受困。

案件量增多了,造成了哪些后果呢?

首先,法院面临的压力陡增。案多人少,法官疲于应付,应付不过来

法院处理案件的社会成本也相应增加。一旦制度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就会加大司法的社会成本,让整个社会为此买单

增加的财政投入最终要靠纳税人的付出。换言之,是整个社会在补贴打官司的人。而这些增加的民事案件,多数是欠债还钱、索要赔偿之类的事情,案件处理的主要受益者是当事人自己,而非整个社会。社会原本可以将这些财政经费用作扶贫或者环保等公益事业。

没有一个社会是靠多打官司而变富变强的。法院即使处理纠纷再公正,从社会整体角度来看,总体效果也只是“左兜装右兜”——只是在既有的社会产值中进行分配和再分配,而没有增加总体产值,甚至为此还要把纳税人的收入拿出来填补司法程序的耗费,这甚至会成为一种内耗。

既然现在案多人少,消费需求大,那么通过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法院的结案数量不就好了吗?

问题没有这么简单,原因有二。

第一,从法院的角度来说,法官的工作量已经非常饱和,法院的预算也不可能年年增高。毕竟法官也是人,即便再能干,也有天花板。实践当中,很多法官迫于压力,直接“下海”做律师去了。甚至是越优秀的法官,“下海”的概率越大,这恰恰容易降低司法审判的质量。

那为什么不能增加法官的数量呢?

从实际的角度来看,增加法官并非易事。任何公权力部门增加人员编制都必须非常谨慎。因为增加公务岗位,便意味着增加财政各项开支,增加纳税人负担;或者需要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对其他公权力部门进行缩编。如果法官数量增加了,法院内部的管理成本也要增加,这就又会增加财政开支。

更现实的问题是,法律职业群体中愿意选择成为法官的人也没有外行想象的那么多。由于案多人少,法官压力较大,社会责任更重,工资待遇也不甚理想,国内名牌法学院的毕业生选择法官职业的比例明显偏少,更多的毕业生都去做了律师,特别是商业律师。我们国家从2016年开始允许从律师中选拔法官,但却很少有律师愿意辞职去做法官。

第二,法官越多,并不意味着越能解决实际问题,反倒会进一步导致案多人少。

美国法官波斯纳曾经根据美国经验作过经济分析:“法官数量的增加会诱使那些原先已经因为法院延迟而不再诉讼的人依靠法院解决问题……”换言之,社会公众一旦看到法官数量增多,自然会觉得法院审理案件的能力提高,本来不想把事情诉诸法院的人,也会想去试一试。

打个比方来说,这特别像治理堵车问题,经常是修的新路越多,道路反倒越拥堵。比如,德国的斯图加特政府就曾经想通过多修路解决堵车问题,但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修路后反倒更堵了;而韩国首尔的一条交通大动脉被拆掉后,交通反倒不拥堵了,因为这一举措改变了人们的出行习惯,使人们在可以开车也可以不开车的情况下,更多地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我们仍然得从源头想办法,尽量减少案件量。

控制案件量的增长,难道不是在抑制人们维权吗?司法难道不该追求实现每个人的公平正义吗?

实际上,出于诉讼成本的考量,我们必须清楚司法处理社会问题的边界。换言之,要想实现良好运行,司法就不应该大包大揽,什么事情都管。

早在古罗马,就有一句法律格言:“法律不管琐碎之事。” 我们现代社会中的法律也是如此。只有让法院集中处理相对重要的纠纷,才能更有司法效率,也才能提升社会效率。

《天体运行论》是哥白尼的代表作,提出了日心说,标志着近代天文学的诞生。

在科学史上,以“革命”二字冠名的只有两个人:哥白尼(革命)和达尔文(革命)。哥白尼揭示了地球在宇宙中的正确位置,达尔文则确立了人类在自然界中的正确位置。

在科学革命发生之前,地球一直被认为是宇宙的中心,太阳是绕着地球转的。直到16世纪,哥白尼提出了日心说,才推翻了地心说,实现了天文学的根本变革,并逐步确立了地球在宇宙中的正确位置。

宇宙由无数个星系组成,银河系只是其中之一。银河系由上千亿个星体组成,其中包含地球所在的太阳系。

地球在太阳系八大行星中,是从内到外的第三颗行星。由于地球跟太阳保持着“若即若离”的适当距离,便意味着它刚好接受了适度的太阳能(光和热)。

哥白尼有两句名言:

弄清我们了解自身的所知,并且弄清我们了解自身的无知,方为真知。

(这与孔子的“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有异曲同工之妙。)

每一束光都有其阴影,而每一片阴影都是曙光的先兆。

太阳是个炽热的大火球,它的表面温度约为6000摄氏度。我们之所以没被热死,并不是“后羿射日”的结果,而是因为我们跟太阳保持着一定的距离(大约1.5亿千米)。再加上大气圈臭氧层的保护作用,地球上的平均气温约为15摄氏度,比其他星球更适合生物生存。

换句话说,如果地球离太阳更近一些的话,地球上会变得太热;如果地球离太阳更远一些,地球上又会变得太冷。两种情形都不适宜绝大多数生物生存。

地球(平均半径约6400千米),但在浩瀚的宇宙中,它只是亿万个星球中一颗微不足道的小星球。即便在太阳系八大行星中,它的大小也只排名第五。

地球,顾名思义,是球形的。但是,它并不是像篮球那样的圆球,而是椭球形:两头稍微挤扁一点儿,但又不像美式橄榄球的两头那么尖。

环绕地球表面中间最长的条状地带,称作赤道,长约40000千米。假如一个人有勇气步行的话,走完一圈赤道,得花整整一年。如果乘坐民航客机,绕赤道一圈也要40多小时!

地球不是完美的圆球形,表面也不平坦,因此,地球上的最高峰——珠穆朗玛峰并不是距离地心最远的山峰

地球内部有点儿像洋葱,如果切开来看的话,是由一系列同心圈层组成的。

最外面一圈是坚硬的岩石外壳(地壳),地壳下面的圈层是地幔。

按照一位爱尔兰大主教的说法,地球的年龄只有6000年左右。

15世纪,意大利出了一位聪明博学的大学者——达·芬奇。他怀疑这个数字实在是太小了,地球的年龄要比6000年大得多。

直到20世纪,科学家用放射性同位素测定:地球年龄为46亿年左右。46亿年是什么概念呢?假如把它“压缩”成我们平常的一年,人类直到年终12月31日接近午夜时分才出现。

科学家与哲学家一直努力探索地球起源的奥秘。在科学发展初期,他们除了猜测,并没有更好的手段。

到了18世纪,法国博物学家布封提出彗星碰撞假说。他认为,在很久以前,有一颗或很多颗彗星跟太阳相撞,从太阳上面碰下来的炽热团块“俘获”了周围的宇宙尘埃,它们聚集起来,分别形成了包括地球在内的太阳系几大行星。

然而,彗星是太阳系里由冰和尘埃构成的小天体,当它们接近太阳时,会因为受热而迅速变成气体,怎么能从太阳上面碰下来炽热的团块呢?

后来,德国哲学家康德与法国数学家、天文学家拉普拉斯又分别提出了星云假说。他们认为,宇宙中充满了云状气体,即星云。星云群在转动的过程中渐渐瓦解,由于万有引力的作用,它们被压扁,然后形成了星体。包括地球在内的太阳系八大行星,就是在50亿~45亿年前,通过类似的方式形成的。

到了20世纪50年代,星云假说得到天文学家的证实。天文学家利用强大的现代天文望远镜观察到,在宇宙空间中,有许多气体与尘埃组成的星云,很可能就是星体的“孵化器”。这些正在形成行星和其他星体的过程,跟星云假说推测的太阳系行星的形成过程十分相似。而在宇宙中,存在着不计其数类似太阳系的星系。

按照现在流行的宇宙大爆炸理论,宇宙的形成从100多亿年前的奇点开始。

奇点是什么?它是从哪里来的?目前连宇宙学家也不清楚。奇点意味着一种从无到有的转变,这一主题超出了现代宇宙学的认知范畴,依然存在许多未解之谜。一般认为,奇点区域存在于黑洞的核心。

黑洞是什么呢?黑洞并不是“洞”,而是一种质量无比巨大的天体,具有非常强大的引力,所有物质被“只进不出”地“吸”进去,并被压缩成密度无比高的区域,即奇点。

古罗马著名法学家西塞罗:“人民的福利是最高的法律。”

换句话说,宇宙被认为是从无限小、无穷热、密度无比高的奇点开始膨胀起来的。所谓大爆炸,其实是指这一膨胀现象。也就是说,奇点在最初形成之后,明显地膨胀变大(大爆炸)并冷却,从极小、极热变成目前宇宙的大小和温度。眼下,它依然在扩大并冷却着。

根据这一理论,地球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小星球,在无限膨胀的宇宙中,与无数个其他星体碰巧聚集在同一个星系。我们和我们周围成千上万种不同生物所栖居的美丽星球,在从极微小的奇点开始膨胀的宇宙中,原来只不过是“爆”出来的一小颗“尘粒”,最终还可能会被吸入巨大的黑洞而永远消失。

用好STAR(情境、任务、行动、结果)法则。当你用STAR法则描述职业经历时,面试官想了解的信息基本都能涵盖,这样就能减少面试官的追问、反问,让面试官觉得你描述事物的完整性、体系性、逻辑性很强。

面试中经常提一个问题:“如果面试只有3分钟,你会说什么?”我希望候选人快速回答清楚自己对公司和岗位的理解,以及他认为这个岗位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而他之前解决过类似的问题

我们的人生是短暂的

你永远都会错过一些东西、获得一些东西,选择一些东西、失去一些东西。

自我发展的可能性和生命的有限性之间,存在着一种永恒的张力,这种张力永远都需要你做出自己的选择。

通过选择,某些可能就变成了现实,另一些可能性就离我们渐行渐远。也是通过选择,我们每个人都在编写着关于自我发展的独特的人生故事。

像在试卷上写下最后一个答案,铃声将响,交卷的时刻到了,你对自己的答案还满意吗?

给出一个满意的答案,就是整合的过程。

人生的最后一个课题:整合

整合有两种含义。

第一种含义,回顾自己的人生,并找出一种意义来源。

斯多葛派哲学家塞内卡所说的:

只有当死亡来临的时候,你过去的所作所为,才显示出它们的意义。

能否顺利整合自己的人生,跟我们前面是否顺利完成了人生的课题,尤其是否获得了繁衍感,有很大的关系。

如果你在成年期找到了足够的繁衍感,你不会那么害怕死亡。因为你知道,你关心的下一代,你自己创立的事业,那些你爱的、把生命寄托在上面的东西,都还会继续。

整合的第二种含义,就是把自己纳入到更大的人类群体中,把自己看作是某种人类演化进程的一部分。

想一想你自己,什么才算是你开始的时候呢?

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

从地球诞生人类的那一刻起?

自然以超越自我的方式演化,而我们只不过是这个宏大剧目中的一环。这个剧目,在我们出生之前早已开始,在我们离开之后,也还会继续。

我们的去世就像一滴水放入大海,你可以说它消失了,也可以说它获得了另一种形式的生存。

佛教对死亡的看法,就包含了这种整合。

佛教认为,人痛苦的根源,是把“自我”看作是一个实在的东西,因此产生了对自我的执着,觉得自己的快乐痛苦需要欲望都是重要的。

而这不过是一种幻觉。自我不过是因缘际会结合的产物,只是一个过程。要解除这种痛苦,佛教就要通过打坐修炼的方式,来参透“无我”的道理。

我觉得,我们前面所讲的人生发展阶段,也是一个走向“无我”的过程。

只不过这个“无我”不是通过打坐冥想这样的方式来实现的,而是通过不断扩大自我的社交半径,通过建立亲密关系、投入职业、关心下一代,通过把自己交付出去来实现的。

为什么我们说,人生每个阶段最大的难题,就是克服各种形式的自我中心主义。

生活教会我们放手和舍弃。而人生发展的最后一个课题——整合,就是要克服最后一个自我中心主义,对“自我”本身的执着,也就是对生命的执着。

“总有一天我们都会死”,这句话既可以让我们陷入可怕的虚无,也让我们摆脱一些不必要的束缚,变得更有勇气。

斯多葛主义哲学家塞内卡,他有一个说法很有意思。

他说:我们的房子、财富、社会地位;我们的眼睛、手、身体;我们的亲人、子女、朋友;我们所珍惜的一切,都不是我们的,包括我们自己。

它们只是命运女神借我们暂用一下。

我们要像虔诚的、神圣的保管者那样好好保管它们。但如果命运女神有一天要把它们收回了,我们也绝不会抗命不从,而是满心欢喜、不带怨言地说:

谢谢您让我拥有并保管了这一切。我已悉心保管,现在如数奉还。

斯多葛派的哲学家,有想象死亡的传统。

在一天开始的时候,他们都会把今天当做是人生的最后一天。如果到了晚上,自己居然平安无事,他们就会感谢上天,觉得自己又赚了一天。第二天重新如此。

据说这种方法,能够让他们获得平静,并对平常的日子充满感恩。

年轻的时候,我们认定自己是某种人,后来发现,其实不是这样;

我们觉得自己已经理解了亲密关系,后来发现,也不是这样;

我们觉得自己会走上某条人生道路,后来发现,也不是这样。

这种否定,就是自我发展的过程。这种否定不是说了“是”,然后又说“否”,说了“对”,然后又说“错”的那样的否定,而是“除了这个,还有更多”那样的否定。

它不仅是否定,也是继承。我们就是在对以前自我的不断否定中,逐渐实现自我发展的。

知识的价值,不是给你提供一个确定的答案,而是引发探索的过程。

知识需要让自己成为过程中的一环。如果知识不能引发探索的过程了,那一定不是因为它太完美了,而是因为它已经陈旧到没人理了。

这就像我们的人生,从生到死,我们的起点一样,终点也一样,可是,这个展开的过程,却不太一样。而这个过程,才是它的本质。

就像王小波写给李银河的信里说的:

“人生最后烟消云散,不会留下什么痕迹,但在消失之前,我们要让一切先发生。”

让一切发生,这就是过程的意义。我们会老去、死亡,作为结果,我们会消失不见,可是过程却不会消失。

我们还要有我们的目标。我们还要为目标的成功或者失败欢欣雀跃或者伤心流泪。

目标的意义,就是为了引发这个过程,就像地图的意义,是为了上路一样。如果没有目标,我们就没法展开过程。

如果太注重目标,太注重结果的成败,那我们也会失去这个过程。

这两个问题都涉及到婚姻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我和爱人之间什么样的差异会影响我们的亲密关系?如何处理这种差异?

我们通常都会认为,我们容易吵架是因为“三观不合”。这其实是一个特别偷懒的想法。

我见过很多夫妻,在同一个行业、做同样的工作,甚至在同一家公司工作。按理说他们是有共通语言的,可是他们还是吵得不可开交。相反,也有一些背景差异很大的夫妻:IT男和教师、公务员和自由职业者、年龄有差距的夫妻、性格很不同的夫妻,反而相处得也不错。

真正影响关系的差异,只有一个:怎么回应爱和表达爱。

当妻子跟你说,晚上做了一个噩梦的时候,你是愿意听她讲,还是说:“噩梦嘛,每个人都会做。”当两人在超市买东西,一个人说:“现在洗衣粉在打折,去看看”的时候,另一个人是会说“好,那去看看”,还是会说,“这么点小便宜也贪?”

这些都是小事,可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矛盾也是在这些小事里。

在“如何听懂别人的画外音”这一课,我曾经讲过关系的语言。这些小事看起来很小,但是从关系的语言上,他们说的却是:“我很看重你的感受”和“我觉得你的想法一点都不重要”。

几乎所有的夫妻都是存在差异的。重要的是要学习怎么来处理这种差异。在我的咨询室里,经常遇到争吵的夫妻,因为他们不能容忍双方的差异,关系就会变得特别紧张。

比如:妻子会跟丈夫说:“你看人家孩子都在报奥数,如果我们家儿子不报奥数,他不会落后吗?”

丈夫跟妻子说:“小小孩子就这么焦虑,长大了心理素质就不好,更没有长久的学习动力,这叫涸泽而渔。”

他们都觉得自己在坚持的是重要的事情,所以一点都不肯妥协。两个人因此吵得不可开交。

如果是成熟的夫妻,会怎么办呢?

妻子说,我觉得应该报奥数,丈夫说,我觉得孩子应该多休息。于是两个人就在那边商量,他们也会争执,甚至争吵。但最后他们会以一种创造性的方式达成协议,比如丈夫可能会说:“好,那就先试试看,万一孩子不爱学,那就再回来。”妻子也可能会说:“那先买些书让他接触接触,万一他有兴趣就去报。”

他们在观念上是有差异,可是在一个更高层次上,他们却达成了某种一致。

两个人并不会觉得这个想法上的矛盾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相反,他们能够理解,他们各自坚持的,只是某种看法,而不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他们在矛盾之上的一致性是:无论我们有什么样的矛盾,都不要让这种矛盾影响我们的关系。因为有这种共识,他们反而更能够容忍彼此的矛盾和差异。

这其实跟自我的成熟也有关系。

如果你的自我是成熟的,那你就不会那么害怕改变,也不会害怕别人用他们的意志来逼迫你。否则,你就会觉得,与你不同的意见,实际上是对自我的威胁。

丈夫反对妻子,或者妻子反对丈夫,未必就是反对孩子报不报奥数这件事。其实他们害怕的是,如果我这件事上听你了,那是不是以后都得听你的,那我不是没有自我了吗?

最重要的,不是消除这些差异,而是在尊重和承认差异的基础上,两个人能商量。夫妻吵架的关键不是差异,而是缺少商量和妥协的能力。

萧伯纳:“要结婚就结婚去吧,要单身就单身去吧,反正最后你们都会后悔的。”

电影《烈日灼心》中,段奕宏扮演的警察说过这么一段话:“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

法国作家圣埃克苏佩里

曾在他的名著《小王子》

中提到,国王永远不能命令太阳从西边升起;所谓权力的真谛,就是不发布无法执行的命令

普通人在遇到热点案件时,总喜欢问学法律或者从事法律工作的人:你觉得这个案子会怎么判?很多时候,法律人都会回答:判决结果很难预测。

对于这样的回答,人们可能难以理解:法律案件的审判,不就是对照规则给出处理结果就行吗?为什么规则明明就摆在那儿,结果还那么难以预测呢?

其实,判决结果之所以难以预测,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法律问题很少有唯一正确的答案。

一方面,由于法律语言具有模糊性,法官拥有很大的自由裁量权。比如,同样一个杀人行为,考量不同的因素,法官可以判被告无期徒刑,也可以判死刑,甚至还可以判无罪(例如,被告从事犯罪行为时精神病发作)。这些都是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作出的判决,很难说哪个对哪个错。

法律出于普遍性的考量,永远要分类解决问题,但是分类就会使很多事情处于各种类别之间的交叉地带。所以在疑难案件中,一件事究竟应该使用哪类规则,并不是预先有定论的。由于案件双方会不断争论,问题就会变得更加复杂,法官很难一目了然地给出判断。

法律思维的核心是“凡事讲规则”。事实上,只要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就会有各式各样的规则。即便是原始部落,内部也有各种规矩,否则便无法维持秩序。

然而,要想实现一个群体的长治久安,真正的难题不在于有没有规则,而在于怎么执行规则、怎么制裁违规者。关于这一点,法学和伦理学中有个专业术语——“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社会原本按照规则运行,处于平衡状态;一旦有人打破平衡,违背规则,就要通过相应的机制使其恢复到平衡状态。

无论是原始复仇,还是现代法律,其实都在解决这个难题。只不过复仇是通过私人行为来维护秩序、伸张正义,而法律是通过中立的第三方机构来执行规则,制裁违规者。

美国第三十六任总统林登·约翰逊是历届美国总统里被调查得最为详尽的一位。美国著名传记作家罗伯特·卡罗花了四十多年时间,采访了与林登·约翰逊相关的大量人物,发掘了很多一手资料,将这位总统的方方面面尽可能真实地还原了出来。

林登·约翰逊出生于得克萨斯州一个很穷困的县,家族里好几代人都在那里居住并且参与当地的政治活动。他的祖父曾担任过州众议员,父亲山姆·约翰逊(Sam Johnson)也曾经当选过州众议员,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力。很小的时候,林登·约翰逊就被父亲带着去州众议院开会,从那时起,他就爱上了政治。山姆·约翰逊是当地农场主,但好景不长,由于在农地投资上的一次失误,从富裕的农场主变成了一无所有的人,甚至还背上了一辈子都不可能还清的巨额债务。身为长子的林登·约翰逊印象深刻的是,每当他到镇上的小店赊账买东西的时候,老板总是会对别人说:“你看,这是山姆·约翰逊的儿子。他和他爸爸一样,以后也不会有什么出息。”

正是因为这样的童年经历,让林登·约翰逊形成了两个非常鲜明的性格特点:第一,非常害怕失败;第二,渴望获得认可和爱戴,但又不相信别人会真正爱他。

非常害怕失败,但也正是因为这点,让林登·约翰逊不断进取,拼命工作。他第一次参加国会选举时才28岁,当时为了拉到更多的选票,几乎跑遍了整个选区,瘦了30多磅,以致在正式选举前的几天,不得不住进了医院。为了得到尽可能多的选票,他还做了很多的创新。现在看到总统候选人竞选时常常会坐着直升机到各地拉选票,最初就是林登·约翰逊开创的。

林登·约翰逊得以成为总统,属于比较特殊的情况。他是在时任总统约翰·肯尼迪(John Kennedy)被刺杀之后,从副总统的位置上临危继任的。因为美国相关法案规定,总统一旦被刺杀,第一顺位继任者就是副总统。

事实上,林登·约翰逊在之前的党内竞选中就完全有机会战胜约翰·肯尼迪。当时约翰·肯尼迪只是一名民主党参议员,而林登·约翰逊则是参议院民主党领袖。他的支持者都希望他尽快出来参与竞选,但正是出于害怕失败的个性,他始终犹豫不决,一拖再拖。而约翰·肯尼迪却很好地利用了这段时间,拉到很多的选票。

等到林登·约翰逊终于下定决心参选,约翰·肯尼迪已经攻城拔寨,获得了绝大多数党内领袖的支持。在此之后,约翰·肯尼迪为了获得更多来自南方选民的支持,邀请林登·约翰逊做竞选伙伴,最后就任副总统。

在公众面前,林登·约翰逊富有亲和力,能叫出很多人的名字,以及说出他们来自哪里,喜欢什么,有哪些家人,

他也会拉住你的手,搂着你的肩膀,很亲切地和你交谈,仿佛一家人那样。但私下里,他其实是一个淡漠和自私的人,会毫不留情地丢弃那些没有利用价值的人。对他来说,没有一个人是真正值得信任的。

林登·约翰逊临危受命继任总统后的政绩斐然,任内通过的法案至今仍影响着美国社会,例如签署民权法并赋予黑人选举权,大力推动医疗保障、医疗补助、环境保护及教育援助。当时舆论普遍认为,他的声望达到了最顶点。当时在美国政坛有一句话就是“就算上帝和他竞争,都未必能赢”

就在形势一片大好、即将获得党内提名时,他还在白宫犹豫是否要退出竞选。

为什么他会如此消极?正是因为他极度害怕失败和不信任他人的性格因素所导致的。这一切都源自他童年时代的家庭变故,以及从而产生的思维故事。他的“怕失败,要努力”的思维故事,使他一步步奋斗,直至登上总统之位,将他推到人生的顶峰;而他的思维故事的另一面“怕失败,不信任他人”,也限制了他,一直延续到他生命的终点。

旧的思维故事虽然给过我们很多帮助,但也带给了我们很多限制。不管我们年纪或大或小,内心都有一些引以为豪的东西,是这些思维故事让我们成为现在的自己,造就了现在的成功,但如果我们还想攀登到更高的地方,这些思维故事可能就会成为阻力,把我们禁锢在舒适区,这就需要重写这些思维故事。

动物只有感觉;而人有感受。

动物只有思维;而人有思想。

动物的思维只局限于“现在时”;而人的思想往往由“现在时”推测向“将来时”。

社会学家保罗·亚当斯将人际关系按照亲疏顺序分为“挚友”“倾诉对象”“治愈者”“伙伴”“合作者”“游戏伙伴”“信息源”“认识的人”8种类型。

其中“挚友”“倾诉对象”“治愈者”属于“亲密关系”,其他的都属于“普通关系”。属于“亲密关系”的人最多不超过15人,“真正亲密关系”的“挚友”和“倾诉对象”加起来不超过5人,“挚友”更是只有1~3人。

在心理学上有一个叫作“刺猬困境”的概念。

在雪地里有两只刺猬,它们都感觉很冷,所以想要依偎在一起取暖。但如果它们靠得太近又会被对方身上的刺扎得很疼。于是两只刺猬不断地靠近又离开,终于找到了一个不会互相伤害又能彼此取暖的距离。

其实在心理上也一样,如果两个人心理距离太近就很容易受到伤害,所以保持适当的距离感非常重要。

比如两个人在恋爱的时候非常恩爱,结婚之后却经常争吵。这就是因为心理距离过于接近,更容易发现对方的缺点,而且对关系亲密的人更容易在感情的冲动下说出心里话。

社交网络对于缩短心理距离具有非常强大的效果,但心理距离过于接近,反而会引发矛盾,导致人际关系恶化。

美国密歇根大学的一项研究发现,使用社交网络频率越高的人,情绪就越低落,生活满意度越低,主观的幸福度也会下降。

究竟怎样才能了解对方内心的想法呢?

事实1 通过非语言信息把握对方的心理

人类之间的交流可以分为“语言交流”和“非语言交流”两种。

表 两种交流方法

“语言交流”指的是通过语言来传达意义和内容。“非语言交流”则是通过外表、表情、视线、姿态、动作等视觉信息,以及语气、声调的强弱与高低等声音信息来传达意义和内容。

一个人的心里话和感情即便没有通过语言表现出来,也会通过非语言的表情和动作表现出来。只要观察非语言信息,就能把握对方的心理。

行动1 试着邀请对方一起吃饭

不敢向喜欢的人表白,是因为不知道对方心里的想法,也就是害怕遭到拒绝而受到伤害。

如果知道“对方对自己是好意”,可能就会告白。反过来,如果知道对方对自己没有意向,就会放弃。

如果想知道对方是否对自己有好感,只要观察非语言信息即可。

最简单的方法就是“邀请对方一起吃饭”。但如果说“下次我们两个人一起去吃饭吧”,未免有点太直接了。

可以尝试一下这样委婉的说法。

“这附近好像新开了一家环境很不错的意大利料理店?”

“啊,我知道。”

“我朋友去过了,据说菜品很正宗很好吃!”

接下来就需要注意对方的反应。

如果对方回答说“我也想去”那就说明有戏,但如果对方回答“是吗”,则说明对你没什么感觉。

通过对方的“第一反应”,就能看出对方的想法。兴致的高低代表了对你好感度的高低。如果对方“想和你一起去”,肯定会表现得兴致勃勃,但如果“不愿和你一起去”,则会显得意兴阑珊。只需要观察对方这一瞬间的反应,就可以清楚地把握对方“是否对你有好感”。

如果觉得这些非语言信息还不够充分,可以继续试探地说:“我这周有空,打算去看看。”

要是对方回答“我这周有别的事”或者“那叫上大家一起去吧”,就说明对方并不想只和你两个人一起吃饭。

最重要的是发出邀请后对方的反应。关键点在于当你说出“要不要一起去吃饭”的一瞬间,对方露出的表情究竟是喜悦还是困扰。因为这是小脑杏仁核出于本能做出的反应,很难通过理性加以控制。如果对方一瞬间露出喜悦的表情但很快又恢复了冷静,说明大脑皮质认为“喜形于色显得很没礼貌”,于是对表情进行了控制。但这两种表情之间的切换至少也需要1秒钟的时间。

只有经过严格训练的人才能掩盖小脑杏仁核在无意识中做出的反应,而其余绝大多数人都会将自己的感情在脸上表现出来。

只要仔细观察对方的表情,就能看出对方究竟是“虽然想去但确实因为有事而拒绝”还是“完全不想和你一起去”。

当对方虽然想去但真的因为有事而不能一起去的时候,应该会主动提出“我下周六的话就有时间了”。

当愿意“一起吃饭”并不意味着一定会接受“表白”但不愿“一起吃饭”肯定是不会接受“表白”,要想探知对方的想法,最好的办法就是试着邀请对方一起吃饭。

即便被对方拒绝了吃饭的邀约,也不必立刻放弃。可以继续缩短与对方的心理距离,提高对方对自己的好感度。

如果两个人一起去不行,可以邀请更多的人一起,这样就能极大地降低对方的抵触情绪。在心理学上有一个叫作“曝光效应”的概念,放在这个情境之中就是“接触的次数越多,亲密度越高”。只要不断地增加与对方接触和交流的机会,对方对你的好感度就会越来越高。

只要坚持下去,总有一天对方会接受你的邀请。因为对方可能是想考验你的真心,或者“不愿被当作随便就接受邀请的人”。

为了更进一步提高成功率,最好选择“对方喜欢的料理店”以及“将时间选择在白天”。

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利用LINE等社交软件发送信息来邀请,但当面邀请是最有效果的。因为“用LINE邀请更容易”的同时也意味着“用LINE更容易拒绝邀请”。

而且通过LINE无法观察对方的“表情”“动作”“态度”等非语言信息,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

虽然也存在例外,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女性更擅长非语言交流,而不擅长语言交流。男性则更擅长语言交流,不擅长非语言交流。

对于不擅长非语言交流的人,无论你怎样做出好感的暗示,对方可能都注意不到。在这种情况下不妨试着将自己的好感直接转化成语言信息,并以比平常更夸张的程度表达出来,这样对方一定能够感觉得到。

行动1 微笑着说“谢谢”

作为孩子,应该坦诚地接受父母对自己的爱,并且由衷地向父母表示感谢,对他们说“谢谢你们总是这么关心我”“非常感谢你们总是惦记着我”。

如果你能微笑着对父母表示感谢,那么你们之间的亲子感情交流就会变得顺畅起来,父母也会感到非常温暖和满足。

因此,如果你希望父母能少唠叨你一些,就请笑着对他们说“谢谢”吧。

或许有人会说“我可不想撒谎”,但这并不是撒谎。你“感谢的”并不是他们的唠叨,而是感谢他们对你的关心。

如果你不耐烦地说“知道了、知道了”或者“总是说同样的话烦不烦啊”,反而会起到相反的效果。

对于父母来说,如果感觉孩子没有接受自己的心意,会产生一种缺失感。这种缺失感会促使父母对孩子提出更多的建议,变得更加唠叨。

事实2 父母的建议跟不上时代

对于父母提出的建议,应该将“内容”和“心意”区分开来。

比如现在还有许多家长希望“孩子进入银行工作”。但“在银行工作就能一生无忧”已经是30年前的观念了。现在银行的窗口业务大多实现了自动化,现金存取也都通过ATM完成,随着电子支付的发展就连ATM的数量都大幅减少了。

父母的本意是希望孩子能够过上幸福的人生,但在无意识之中却给出了落后于时代的错误建议。

父母给出的建议都是基于自己的常识、知识和经验,因此往往跟不上时代。

即便是父母给的建议,也只能作为“参考”,最后做出决定的人只能是你自己。如果一味听从父母的建议,而不能去做自己真正想做的事,那就是在浪费自己的人生。

即便完全按照父母说的去做,父母也不会承担任何的责任,既然责任完全由自己承担,为什么不选择自己想要的人生呢?

如果你认为父母的建议“不正确”“无法接受”,那就面带微笑地对父母说“感谢您的建议”“谢谢你们总是关心我”,但实际上完全不必按照父母说的去做。

事实3 什么是有毒的父母

有毒的父母(toxic parents)指的是“对孩子的人生造成恶性影响的父母”。这个概念由心理学家苏珊·福沃德在1989年提出。

被有毒的父母养育出来的孩子会出现怎样的情况呢?

(1)人际关系扭曲

(2)不自爱也不爱他人

(3)依赖性强、无法自立

(4)精神不稳定,容易患上精神疾病

(5)离婚率高

(6)自己也会成为有毒的父母

因此,当觉察到自己的父母属于“有毒的父母”的时候,必须立即摆脱他们的影响。

1)建立起心灵的防护罩

给自己的心灵建立起一个防护罩,使自己不会受有毒父母的毒害(思考方法、行动指示、影响)。在观察父母的行为时像看电视节目一样保持客观,就可以减少自己受父母影响的风险。

此外,有的有毒父母总是会将错误的责任推到孩子的身上。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自责,认为“这一切都是自己的责任”,要认清这只是因为父母将毒害播撒到你的身上而已。

(2)加强家庭之外的人际关系

虽然与家人之间的人际关系非常重要,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如果与家人之间的人际关系对自己有害无利,那就从“挚友”和“伙伴”的人际关系之中寻求安心与安宁,这对维持心理健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建立伙伴关系非常重要。但有毒的父母知道一旦你结交了伙伴,他们对你的控制力就会降低,所以会横加阻拦,要求你“远离那样的家伙”,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轻易妥协。

(3)离开家庭,摆脱自己的依赖心理

有些有毒的父母会满足孩子的一切愿望,对孩子过度保护。这样的孩子大多对父母存在严重的依赖心理。

消除这种类型有毒父母影响的最佳办法就是“离开家庭”“不与父母一起住”。虽然与父母一起住在金钱和家务方面会轻松许多,但这也容易使自己产生依赖心理。

“过度干涉”的父母从好的一面来看是“无微不至关怀孩子”的父母,很容易让孩子产生依赖心理

无法摆脱有毒父母的原因可能出在孩子自己身上。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需要认清自己的依赖心理,下定决心摆脱这种心理。可以趁着“考上大学”或者“就职”的机会开始“独自生活”。保持距离

美国的著名作家斯蒂芬·金在其著作中这样写道:

当有人问我成功的秘诀是什么时,我总是回答有两个:一个是健康的身体,另一个是和谐的夫妻关系。

——斯蒂芬·金(美国作家,《写作这回事》)

成功的最大秘诀是“健康”和“和谐的夫妻关系”,这个回答非常耐人寻味。

“和谐的夫妻关系”是生活的基础,是提高工作效率的保证。如果早晨和另一半吵架,会使人产生巨大的压力,一整天都处于焦虑的状态。

某项研究表明,决定女性幸福感的最重要因素就是“稳定的夫妻关系”。

如果夫妻关系不和谐,即便两人在经济上非常富裕,也不会感到真正的幸福。

在“人际关系的同心圆”中,位于最内侧的“重要的他人”,就包括家人、恋人、挚友等对你来说无可替代的人。

“夫妻关系”是最重要的人际关系之一,但很多人却忽视了这一点,将精力都放在维系职场人际关系上,结果只是平白地给自己增添压力。

即便职场的人际关系不好,如果回到家中能够使自己得到放松的话就可以极大地减轻心理压力。

每天只交流15分钟,这时间实在是太短了。但对于都要上班的夫妻来说,想要找到交流的时间确实并不容易。因为早晨的时间很忙碌,所以能够安安稳稳地交流的时间大概只有吃晚饭的时候。

夫妻一起吃晚餐,如果有孩子的话就全家一起吃晚餐,这一点极为重要。即便做不到每天都一起吃晚餐,至少在“不加班的日子”也应该尽早回家,全家聚在一起,一边吃晚餐一边分享最近发生的事情。这样做可以保证家人相互之间最低限度的交流,使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更加稳定。

3点建议。

(1)吃饭的时候不许看手机、电视、报纸

即便全家坐在一起吃饭,如果相互之间没有“交流”的意愿,那就只是单纯地坐在一起而已,没有任何意义。在吃饭的时候要避免看手机、电视和报纸。尤其是手机,和别人一起吃饭的时候看手机这种行为,就相当于向对方传递出“我对你不感兴趣”“手机比你更重要”的非语言信息。

如果家长当着孩子的面在吃饭的时候看手机,孩子也会模仿。为了不让孩子产生手机依赖症,家长必须以身作则。

(2)重视眼神交流

倾听的3个秘诀分别是“眼神交流”“点头附和”,以及“重复对方的话”。反之,如果在对方说话的时候“不看对方”“没有反应”则无法加深双方的关系。因此,在交谈的时候,最好看着对方的眼睛。

全家一起吃饭时是非常宝贵的交流时间。在吃饭的时候应该贯彻“不看手机”“不看电视”的规则,专心交流。

(3)仔细选择话题

在考虑到男女交流特性的基础上仔细地选择话题也非常重要。

从“男性”的角度来看,男性大多需要通过家庭来寻求“治愈”。丈夫并非不愿意听妻子说话,但如果妻子总是说朋友的“坏话”和“闲话”等负面的信息,就会使丈夫感到厌烦。

妻子在和丈夫交流时,应该多说一些“自己的事情”。比如“自己的体验”“自己的感情”等内容,并且尽量避免传达太多的负面信息。

从“女性”的角度来看,女性大多是通过交谈来发泄自己的压力。只要每天听妻子倾诉30分钟,就能使妻子保持好心情,使夫妻关系更加稳定,再也没有比这更简单的方法了。因此,身为丈夫应该认真地倾听妻子的话。

当感觉到对方在认真倾听自己说的话,并且对自己产生理解与同情的时候,女性就会确信对方深爱着自己,并且感到心满意足。所有的不信任和猜疑都会立即烟消云散。

——约翰·格雷

一般来说,女性“喜欢谈论别人”而男性则“喜欢谈论自己”。理解这一点,就能尽量避免夫妻之间出现问题

正确面对夫妻争吵

夫妻之间的争吵,可以看作是夫妻相互之间交换意见,“将各自的想法用语言传达给对方”。

但在这个时候需要注意“不能感情用事”。控制住愤怒的情绪,只是将自己的想法传达给对方,争吵就不会升级,也不会对双方的感情造成伤害。

争吵是婚姻的一部分。

——约翰·戈特曼

美国的夫妻问题研究专家约翰·戈特曼博士认为,“争吵对夫妻生活来说并不是坏事。但与争吵的频率相比,对愤怒情绪的反应更为重要”。

换句话说,“能够让负面的情绪发泄出来”的情侣更加稳定。夫妻之间的争吵就相当于一种负面情绪的发泄,随后只要能够互相理解并修复感情,那么争吵就绝对不是件坏事。

行动2 夫妻之间交换日记

夫妻之间交换日记,是维持夫妻关系稳定的秘诀之一。

因为争吵的时候只会传达“不好的事情”,所以属于负面的沟通。而日记之中既有“今天发生的事情”“遇到的开心事”,也有“愿望”和“希望改善的地方”,将正面内容与负面内容的比例控制在“3∶1”左右,更容易得到对方的理解和接受。

有研究表明,正面内容与负面内容的比例在“5∶1”以上的夫妻,几乎都不会离婚。

通过文字不断共享信息和感情,有助于提高亲密度。如果夫妻之间缺乏交流,无法实现信息和感情的共享,就很容易引发“交流障碍”和“误解”,争吵也会变得频繁起来。

增加利用LINE发送信息的频率也能起到一定的效果,如果没有写日记的习惯,可以用这种方法来代替。

此外,要想维持夫妻关系,明确地向对方表达“关怀”和“感谢”也必不可少。请试着坚持每天至少一次向伴侣说“谢谢你”,只需要这样一个简单的举动,就能使夫妻关系得到显著的改善。

请努力在夫妻的交流中寻找说“谢谢”的机会,绝对不能认为“即使我不说对方也能感觉到”。“谢谢”一定要清楚地说出来。

相亲成功需要很多条件,比如学历、收入、家境等等,这个都可以通过发问得到答案。但是,如果你还在意对方的人品、三观,这靠问问题就不行了,语言是没法描述三观的。那靠什么?靠一起经历事件。请注意,什么叫“事件”?一起吃个饭叫事件吗?一起看个电影叫时间吗?不叫,因为这不是一个能够呈现一个人的社会性的过程。那什么是事件呢?比如,吃饭结账的时候发现老板算错了账,他怎么处理?看电影的时候,旁边一直有人大声说话,他怎么处理?等等,这才是一个事件。你看,当我们面对一个处境,这个处境找我们要一个反应,这都是事件。而每一个事件,看在旁观者的眼里,都在暴露我们的人品和三观啊。

大家普遍感叹相亲的目的太明显,很难产生最纯粹的爱情。

相亲确实比较关注外在条件的匹配,相亲对象很难知道你内心是怎么想的,这的确会让人感觉非常功利。

那么,是不是相亲就真的一无是处呢?

《社会学的爱情思维课》讲到,相亲也是恋爱开始的一种方式。只是,因为它太过功利,有时候会让我们觉得自己像交易物品一样被放在桌面上匹配,这是让人极其不舒服的。

面对这种状况,怎么调整心态呢?

我先来讲讲相亲的好处。相亲是一个把矛盾前置的过程。

如果你自己谈了一个对象,会发现把他带回家的时候,父母或多或少都会有不满意的地方。而如果他是父母或亲朋好友介绍的,是经过你父母认同的,那么,他们后面就不能再反对了。这就把矛盾提前解决掉了。

有时候我们是在网络上认识了一个人,谈到感情很深以后才发现,双方的条件可能是不匹配的,甚至还会出现异地的情况,后面都是问题。

但相亲就很好办,我们可以非常明确地提出自己的条件。如果你不接受异地恋,介绍人就一定会给你介绍当地的,也就避免了这个矛盾。

条件的提前匹配对后期感情发展的确是有好处的。所以,你可以把相亲看作是把恋爱中段的问题提前拿出来解决了,到时候出问题的可能性就会相对小一点。

至于如何调整“相亲像交易一样,大家功利性很强,遇不到真心”这种看法,我想强调相亲有三大功能:

一、相亲让我们了解异性的婚恋观。

每个人身边可能都有很多异性朋友,他们都是用朋友的要求来对待我们,我们并不知道,如果他们想要选择一个长期生活的伴侣会是什么样的想法。

所以不管相亲成不成,它都给了我们一个机会去了解异性,知道他们心目中一个好的爱人的样子。

二、相亲让我们了解自己的需求。

没有太多恋爱经验的时候,我们不知道什么样的人适合自己。但在相亲过程中,我们会敏锐地感觉到,那些斤斤计较的人真的很难忍,那些动不动就乱发脾气的人真的让人抓狂,这就变成了解自我的一个途径。

所以,相亲就是了解在爱情和婚姻的逻辑体系下,异性是怎么想的,也能够帮助我们了解自己需要一个什么样的伴侣和爱人。

你会发现,这个要求跟交一般的朋友很不一样,所以这也是了解自己的一个过程。

三、相亲让我们在对比中看到美。

相亲时难免会遇到一些奇葩,所以当终于遇到一个很合适的人时,你就会意识到这个人有多难得。

他既没有A的抠门,也没有B的邋遢,还没有C的妈宝,他有好多优点。只有通过比较,你才能知道,原来自己遇到的这个人还是不错的。

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人相亲了很久,终于找到了一个人觉得很好,可是在别人看来,不就是个很正常的人吗?因为有很多奇葩的对比,我们才觉得好。

了解相亲的三大功能,内心的认知得到调整的时候,你对相亲就不会有那么多负面的感受了。

在现代,爱情是两个独立个体的连接,它一开始其实就是对对方产生好奇心。

然而,相亲这种形式似乎很难让我们产生好奇心。就像一些网友所说:

“脸没看上,不一定是不帅,就是没眼缘,别的方面也就没啥兴趣深入了解了。”

“没有好奇心咋办?家里一直给安排相亲,我真的社恐,相亲见陌生人就跟上刑一样。”

“大学毕业之后家人就开始安排我相亲,但是,我完全无法对一个陌生人产生任何好奇之心,所以,很多公式化见面之后就没有联系了。”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你对别人没有好奇心没关系,是不是可以先对自己有好奇心呢?

比如觉得一定要有眼缘。如果你对自己有好奇心就会发现,虽然自己口口声声说不在乎长相,只要两个人聊得来就行,但通过相亲就会发现,你可能骗了自己,长相对你来讲还是很重要的。

再比如对陌生人有很多恐惧,通过相亲你就会知道,为什么自己会对陌生人有恐惧。

在你不能对他人产生好奇心之前,先对自己产生好奇心,了解在这个过程中到底是什么让自己特别难受。

比如面对一个人,我不知道怎么开始一场聊天,这是我社恐的地方。那么就知道了,原来,自己在爱情里最难突破的地方就是打开话题。

再比如相亲时不得不和陌生人在一张桌子上吃饭,这让我觉得特别难受。那么就知道了,原来,感情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自己不适合把吃饭作为约会方式。

假如你对自己有好奇心,通过相亲就能了解自己的问题在哪里。

所以,如果你不能对别人产生好奇心,首先要做的是对自己产生好奇心,了解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反应。

相亲有太多负面经历?

很多人告诉我,相亲实在是有太多负面经历了,甚至让他们对亲密关系产生了不好的感受,怎么办?

相亲过程要想愉悦,首先你真的得是一个社交达人,会对每个人都很有好奇心。在没有产生好奇心之前,这个过程的确不是很快乐。但请记住,相亲没有那么可怕的一个点在于,它是有时限的恐怖片。

你要做的事情是控制相亲时长,再怎么难受,熬一熬也就过去了,不知道什么时候结束才是可怕的。

比如相亲对象约你7点吃饭,你可以告诉他:“我可以约6点半,因为8点半以后还有事情,所以我希望提前半个小时跟你见面,这样我们有比较充足的时间。”

通过告诉别人“我希望跟你有更多的时间,所以要提前半小时”,其实是把整体时间控制在两小时之内,这样,不管这场相亲的结果怎么样,即使不愉快,在两个小时内,你一定能把它结束掉,也就是最多只有两个小时。

两条很有代表性:“不糟也不好,相亲大多数情况都是你看上的人看不上你,别人看上你了,你却没看上别人,一直循环。”“验证了那句话,相亲才知道你在亲戚眼里是什么货色,哈哈!”

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朋友介绍的相亲对象的“质量”其实跟你的价值没有关系,只跟他所接触到的圈子有关系。比如有朋友跟我讲,希望我给他女儿介绍一个男朋友。我问他为什么找我,他说:“因为你认识的人应该层次都挺高的,比如说都是复旦大学的。”想想也有道理,我的朋友圈可能的的确确就是在这个范围。

所以,如果遇到亲戚朋友给你介绍的相亲对象不太好,很可能是他特别热心,但他能接触到的朋友圈、他能给你介绍的人也就这样子了。找到一个合适的介绍人十分重要。

此外,把自己的需求明确说出来也同样重要,这样别人才能给你介绍更合适的人。

在给别人介绍对象的时候,我特别怕对方告诉我:“沈老师,我没有要求,只要有感觉就好。”每次听到这句话,我就觉得没法帮他介绍对象,因为我不知道谁会对他有感觉,也不知道他会对谁有感觉。

如果告诉我:“沈老师,你能不能帮我介绍一个复旦大学的,长得丑一点也没关系,我觉得学历高对我来讲还挺有吸引力的,我是一个智性恋。”这个条件就还挺明确的。

还记得上一期提到那个不看脸的网友吗?通过相亲她发现,原来颜值对自己来说还是挺重要的。她就可以跟介绍人说:“我喜欢某某明星,对方能跟他长得像一点,我就会很心动。”你把诉求讲得越明显,对方就越知道行不行,如果他手上根本就没有长得好看的,也就很难再帮你介绍了。

七大姑八大姨给我的一个朋友介绍对象时,她经常用我教她的话应对:“哇,太感谢了!我真的非常需要一个男朋友,很欢迎你们给我介绍。但是我有些要求:身高必须在1米75以上,因为我已经比较高了;长得一定要很好看,最好像谁谁谁,脸上如果有青春痘,我就不接受;工作要还行,因为我自己的职业也还不错;另外,他人一定要在上海。这些要求达到了,我就会特别感谢你。”这时,对方常常看着她说:“我手头上没有这样的人。”这样回应,既没有伤到别人的热心,另一方面也把自己的诉求讲得很清楚,如果人家手头真有合适的,很可能也是一段良缘。

掌握不了相亲的节奏,怎么办?

很多朋友跟我讲掌握不了相亲的节奏,觉得太快了耽误自己,太慢了耽误对方。

人和人之间的确需要一个相处过程的,不要一开始就非常明确地说谈或不谈,因为这个真的很难。

问题也取决于对方。

比如女方不急,但男方很急,他希望女方赶快告诉自己能不能确定下来。这种情况下,比较好的方式是女方可以告诉男方:“其实,我不能马上就确定地告诉你会不会答应你。但到目前为止,我觉得跟你好像没有极端的冲突,但也没有心跳加速、马上认定你的感觉。所以,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你想要再去相亲,我也觉得没有问题。如果你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我可以成为你的‘备胎’。”

我特地把“备胎”打了引号,意思不是建议女方和男方暧昧来暧昧去,而是说两个人节奏不一样,女方觉得男方的节奏太快了,自己不能马上决定,那么,男方就把女方备着,再去找找看,女方也不影响男方。如果男方没有遇到合适的,而女方还在这里,

两个人可以继续交往看看。

有一天女方觉得自己准备好了,也会明确地告诉男方,把她自己的权利拿回来。当然,一旦男方和别人确定了关系,女方也会立马和他划清界限,随时抽离。

还有一种节奏不合拍,双方都觉得不错,也差不多是男女朋友了。相亲的4个月里,每天微信聊天,每个礼拜见一次面吃个饭,但一次手都没有牵,也没有任何身体接触,以至于想不通两个人到底算在恋爱还是在什么阶段。

遇到这种情况,你需要明确地去询问:“我们到底处在什么状态?”我甚至会鼓励你主动伸出手。如果是男性,我建议你询问一下:“我能拉你的手吗?”如果是女性,你可以说:“手好冷,我能拉你的手吗?”然后直接拉上去。如果对方把你的手推开了或者很尴尬,你就知道这个行为是不合适的,开个玩笑松开手就过了。如果对方没有问题,就可以进一步了。总之,我们可以运用一些技巧来调整节奏。

相亲究竟应该做些什么准备?

相亲一个核心问题:要做哪些准备。

有位网友分享了这样一个故事:“同事去相亲,让我们提点送礼物的建议。我说不用带礼物,收拾帅一点、带一枝玫瑰花就可以了。但同事还是买了高档零食穿着朴素地去相亲了,他觉得自己的做法更有诚意。”

这位网友给的建议是非常好的。相亲要有一些常规的礼仪,比如把自己收拾得干净一点,选择的地点离对方近一点,愿意开车去接对方,等等,总之,表达出对这件事情的重视是非常拉好感的。

关于带不带礼物以及带什么礼物,我一直鼓励,第一次见面千万不要买特别贵重的礼物,也不要特别正式,因为相亲对象会觉得:你并不知道我是什么样的,你是不是会对所有人都这样?

如果在交往的过程中,你觉得对方特别好,就可以问他:“其实我今天没有带特别大的礼物,可是我路过这家店的时候觉得有样东西很适合你,可不可以送给你?”这也是一种补偿方法。

或者在第二次、第三次约会的时候,先对对方表示肯定认可,再送礼物,这时候,礼物就会跟你的肯定连在一起。其实,第一次相亲的贵重礼物跟对个人价值的肯定是没有关系的,所以,打扮得帅一点、带一束花就是最有礼仪的方式。

除了常规礼仪,我更鼓励的相亲准备是花些心思了解对方。询问一下怎么做会让对方感觉更舒服,然后安排一些特殊的场景,不要就是吃顿饭、喝杯咖啡。先花一点心思,特别有助于感情升华,提高相亲成功率。我的一对朋友都是长跑爱好者。所以,他们第一次相亲是在某一次半马的行程里,感情进展得很快。

这个过程不是为了对方,为了你自己,你能掌握主控权。就算不喜欢这人,这件事情也是你能忍受的。本来跑步就是你喜欢的,大不了就少说一点,继续把半马跑完就好了。

最后,我想说的是,我们认识人的途径非常多,相亲是其中一种。它既不是特别好的,也不是特别坏的。当父母或亲戚想要给你介绍相亲对象的时候,请记得,他们一般都是出于好意,即使你感觉不舒服,他们也是没有恶意的。

相亲也是有很多好处

它给了我们一些矛盾前置的机会,使得本应该在恋爱第二阶段出现的问题先解决掉了。在相亲的过程中,我们既能了解异性在择偶市场中看重的特质,也能了解自己想要找的伴侣是什么样的。甚至通过比较,我们还能发现自己为什么最终会选择那个人。

怀念过去,会被“后悔”的感情折磨;思考未来,又会被“不安”的感情支配。这是很多人都会出现的问题。迟迟不敢踏出向前一步的人,其实是因为没有把握住“现在”。

当你不由自主地开始怀念过去或者展望未来的时候,不妨将注意力集中到“现在”上面来。

将“今天”应该做的事情,在“今天”完成。就这么简单。

请从本书之中找到“行动”的内容,然后只想着如何将其完成。

人生不可能只用一天就彻底改变。必须将每一天的行动不断地积累起来,才能量变引发质变。最初可能只有微小的进步,但只要持之以恒,你就一定能够从痛苦的状况之中挣脱出来。

“现在你应该做的事情是什么?”

请将这些事情写出来,然后坚持去做吧。

存在不安与烦恼的人,都是因为在静止的状态下思考。一味地思考、烦恼,却没有前进一步。这只会使状况更加恶化,进而加重烦恼。

因此,“边行动边思考”尤为重要。无论怎样,先行动起来,从很小的行动开始即可,毕竟一开始就采取大的行动往往不会成功。

无论是“天职”还是“人生意义”,都是在之后回顾的时候才会发现的。

在这个世界上不存在一开始就能制订出远大的目标,轻而易举就能做出人生重大决断的人。越是成功的人,越是在别人都没有注意到的地方不断地积累“小行动”。

必须时刻提醒自己“绝对不能否定对方”以及“应该肯定对方”。

很多人都习惯关注自己负面的地方,经常自责和自我伤害。结果在不知不觉之间,就会开始自我否定,给自己增添巨大的压力。

其实你现在就很好,“只要这样就好”。当你能够这样想的同时,你就可以从自我否定的世界来到自我肯定的世界。

自己能做的事,只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所以你只要坚持做自己就好。请接受自己,认可自己。

“这样就好”是最有效的自我肯定的魔法语言。将“这样就好”当成口头禅

工作忙得要死,自己非常不幸。”

这种状态如果换个角度来看,其实非常幸福。

首先,你“没有疾病”,并且“能拿到工资”。对于有疾病的人和失业的人来说,再也没有比这更幸福的状态了。

任何人在一天之中必然会遇到“开心的事”和“快乐的事”,当然也会遇到“痛苦的事”“难过的事”。问题在于,你更关注哪一边。就算工作取得了成功赚了大钱,但如果总是关注“负面的事情”,那么自己也不会感到幸福。

在一天要结束的时候,关注“快乐的事情”“开心的事情”的人,才能获得“快乐的人生”和“幸福的人生”。

按照父母的安排生活,看他人的脸色行事,与他人比较,如果不和他人做同样的事情就会感到不安

这些都是在过“他人的人生”。在阿德勒心理学之中,“过他人的人生”是最坏的生活方式。

在面对“想做的事情”和“想前进的方向”等重要决断的时候,如果交给他人来做决定,虽然可以使自己得到一时的轻松,但事后必定会感到后悔。因为他人做出的决定很有可能与你的真实意愿完全相反。

你应该自己决定“自己的人生”。这并不是什么难以做到的事情。只需要养成“自己做决定”的习惯即可。平时就准备好“思考的时间”“倾诉对象”以及“笔记本、便签等工具”。同时养成用语言或文字传达自己的思考和心情的习惯,将自己的想法输出。

提高自己的输出能力,就能过上自己想要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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