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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判死刑吗,药家鑫被判死刑了吗

2023-10-30 22:48 作者:岑岑 围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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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摘要·】——»

一念成佛,一念成魔。

人的善恶仅在一念之间。若仅仅因一时的冲动就酿成大错,那么等待着你的将会是万丈深渊。

相信大家对于药家鑫案件略有耳闻。

作为一名知识分子的药家鑫本该会有一个光明的前途,但是高学历并没有带给他高素质,自小因家庭环境产生的自卑心理最终让他的人生毁于一旦。

2010年10月20日晚,西安音乐学院的大三学生药家鑫开着私家车前往与女友约定见面的地点。车内他一边开着音乐一边开着车。

突然,在半路上,他刹车不及,不慎撞倒了开着电动车下班回家的女服务员张某。

涉世未深的药家鑫瞬间显得手足无措,而正当这时,被撞倒后腿骨骨折的张某忍受着身体上巨大的疼痛,无力的睁开眼睛盯着药家鑫,这让他误以为张某在试图记下他的车牌号。

这一举动唤醒了药家鑫心中沉睡的恶魔,他当即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将近三十公分的刀,连续捅了已经陷入重度昏迷的张某八刀,致使张某当场死亡。

事后,药家鑫赶紧开着车逃离了现场。

在逃跑途中,药家鑫还在案发现场附近又撞伤了两名行人。

附近行人发现倒在血泊当中的张某之后迅速报了警。

警方在接到报案之后,立即赶往现场。

起初,警察以为这是普通的肇事逃逸案件,但是经过现场勘查发现,被害人张某身上不仅有遭遇车祸的痕迹,还被残忍的捅了数刀。

随后警方通过调取案发现场附近监控以及询问附近目击证人,很快锁定了嫌疑车辆。

10月22日,药家鑫被警方抓获。

在审讯室里如此严厉的氛围下,药家鑫显得从容不迫,拒不承认自己的罪行。直到被抓后的第二天,得知儿子罪行的药家鑫父母选择将他再次带回警局。

药家鑫这才交代了自己的罪行。

如此一个高学历青年到底为什么会沦为一个杀人犯呢?原来他的扭曲心理要源于他的原生家庭教育的影响。

药家鑫于1989年出生于西安,他的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由于部队生活的影响,药家鑫的父亲性格强势,从小对他采取打压式教育,无论药家鑫做了什么值得表扬的事情,都没有获得过来自父亲的肯定。

再加上,天生具有音乐天赋的药家鑫自被父母发现其天赋之后,更加变本加厉的强迫他苦练钢琴,一没练好就会遭到母亲的打骂、关小黑屋,甚至还让其钢琴老师也对他进行严格管教。

这让才步入初中,心理承受能力还不够强大的药家鑫一度想要通过自杀来逃离父母的控制。

打压式教育最终让其父母如愿以偿,药家鑫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考入了音乐学院。

可能是长期以来积攒的对父母的不满,让药家鑫慢慢开始变得叛逆,上大学的生活花销越来越大,让退休金加起来只有不到五千块钱的父母吃不消,再加上之后为了买车,家里花光了仅有的积蓄。这也成为当时药家鑫撞倒张某之后害怕被索赔医药费选择杀人的原因之一。

据药家鑫所说:“我当时看到她睁开了眼睛一直盯着我,也看了我的车牌号,我就出于本能的害怕被父母知道后责罚我的心理,选择了杀人灭口。”

药家鑫虽然上了大学之后沉迷玩乐,像是纨绔子弟,但是在他内心深处面对父母亲时还是那个有着自卑心理的小孩。

“我当时是行驶在一个村附近的路上,看到张某的样子之后我就认为她是农民,而在我印象里农民比较难缠,他们不索赔到我倾家荡产肯定不会善罢甘休!”

他心中对于农民不好的印象,也成为了他最终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原因之一。

在庭审中,药家鑫跪在法庭上祈求被害者家属的原谅。

药家鑫的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其校友、同学以及邻居的四份请愿书,药家鑫上学期间所获的的奖励等材料,并且向法院请求念在药家鑫是初犯,且在其父母带领下投案自首,加上他事后悔过态度强烈,给被告人药家鑫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这让失去至亲骨肉的张某家属哪能接受,当即表示辩护律师提交的材料全是垃圾!

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的生命被剥夺于如此可怕的恶魔手中,张某家属如何能原谅药家鑫?

最终,药家鑫一审被判处死刑。他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直到此案件过去13年的现在,有关药家鑫案件的社会舆论从未停息。

«——【·以案释法·】——»

一、如何看待药家鑫撞人后捅受害者数刀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关于交通肇事罪的有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生撞人事件之后其实受害者张某的情况并不算严重。

因为据调查,当时药家鑫的开车速度并不是很快。所以在他撞人之后如果选择采取及时送往医院的措施,之后被问责充其量也算是造成了轻伤,也不会面临很重的刑罚。

二、对于药家鑫罪名的认定分析

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开车不慎撞到人之后不论要面临怎样的处罚,如果其内心拥有最基本的人性,及时采取措施救助对方都是应有之义。

然而,这个年仅21岁的青年在撞了人之后,毅然决然举起随身携带的刀把刺向了处于弱势地位的张某,他的这个行为令全国人民都愤懑不已。

这不是交通肇事所造成的被害人死亡,而是赤裸裸的故意杀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肇事者药家鑫最开始撞上张某未致其重伤或者死亡,本还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他之后转化了其犯意,产生了故意杀害被害人张某的意图,并且用长达30公分的到连续刺了张某数刀,是在追求被害人死亡,显然构成故意杀人罪。

三、药家鑫的行为是激情杀人,还是预谋杀人?

在庭审中,药家鑫的辩护律师称药家鑫杀害张某是出于对张某进行索赔的担心,所以应该属于激情杀人。

激情杀人和预谋杀人是对应的概念。

激情杀人即本来不具有任何杀人动机的行为人,在受到来自被害人的某种刺激下失去理智,不受自己大脑控制下将他人杀死。

但是我们仔细分析本案之后就会知道,药家鑫杀害张某,并非是出于对被索赔的担心,而是由于张某当时睁开眼睛看到了药家鑫的脸,并且在药家鑫心里认为张某还记下了自己的车牌号,所以药家鑫应当属于灭口式杀人,而并非所谓的激情杀人。

四、药家鑫被父母送到警局自首,为何没有从轻处罚?

药家鑫被其父母送到警局投案自首,这确实是法律规定的量刑从轻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施工时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本案来看,药家鑫确实具有自首的情节,但是自首是“可以从轻”,而并非是“应当从轻”,这完全在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范围。

但纵观全案,药家鑫主观恶意极其严重,作案手段极其残忍,造成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即使他事后表示真诚地忏悔,但终究还是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因此法院没有将其自首纳入量刑从轻的范围内,是客观公正的。

«——【·结语·】——»

为人父母最真挚的愿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过得很好。

虽然药家鑫的父母“望子成龙”用错了方法,在孩子的教育上是失败的,完美主义导致药家鑫在打击式教育下产生扭曲了心理,最终造成他走上不归路。

但是从其父母亲得知儿子犯下的罪行后积极主动地将药家鑫送到警局接受法律制裁的做法中可以看出,他们在思想观念上还是正直严谨的,并没有包庇自己的孩子。

就连最后药家鑫被行刑之前向父母表达自己的爱意时,换来的也是父亲一句冰冷冷的话:“希望你把你的罪恶都带走,不要连累别人。”

真的让人唏嘘。

生活在如此压抑、充满窒息感的家庭氛围当中的药家鑫自小就面临近乎崩溃的压力,最终击垮了他在面对突发情形之下最后的一道心理防线,酿成了如此恶果。

时代在不断地发展,当今竞争如此激烈的年代下作为过来人的父母深知只有优秀的人才能够立足于社会。这就导致许多父母无法衡量孩子快乐童年与全面发展之间的平衡点。

家,作为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对孩子从小的家庭教育环境会影响他之后的一生。

作为父母,要做的不是一味的给孩子施加压力,增加他们的心理负担,而是要给他们树立一个好榜样,通过正确合理的方式教育开导孩子,不仅要保障孩子身体健康,还要保障他们的心理健康发展。

对此,您有什么意见或者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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