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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退休金每月扣发30元吗?

2022-02-14 06:36 作者:帮兄爱唱歌 围观:

是的,天津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从2021年开始每月扣30元作为大病医疗救助缴费。

出现这个情况的原因比较复杂,是多种情况综合到一起的因素。

2019年,天津市出台了《关于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意见》,明确提升有关职工医疗报销的待遇。同时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和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待遇进行了完善。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不再由商业保险公司承保,而是直接有天津市医疗保障局进行统筹管理,参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模式。

职工大病医疗保险完善以后,一个医疗保障年度内,起付线至6万元以内的部分,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万元以上部分,由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支付,最高支付限额为45万元。

从这个时候开始,职工医保的大额医疗救助费就上调至了一年360元,不过都是每年头4个月缴费,每月扣90元。

2020年由于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工作移交了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对于职工医保的大额医保救助费征缴工作进行了完善。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85 号),对于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救助费缴费政策进行了明确:“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纳职工医保费年限男不少于25年、女不少于20年,且实际缴费年限不少于5年的,退休后不再缴纳职工医保费,但应缴纳大额医疗救助费,并可继续享受职工医保等有关待遇。”

有关大病医疗救助费,开始直接从个人每月发放的养老金中扣除30元,一年还是360元。这样也避免了集中扣费,影响退休老人养老待遇的情况。这样对于当年退休的人员,也能够更好的做好衔接。

职工医保的大额医保救助费,实际上各个地区都有。一般也称为大病医疗保险费。像北京市每月只有三元,青岛市每月是五元。有关待遇实际上都是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之外,进行额外的医保报销,以减轻大病职工的医保负担。

其实,像青岛是直接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天津市的职工医保分为两个档次,一种是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另一种是没有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缴费比例低)。这种情况下,天津就没有条件从医保个人账户中扣除了,只能从养老金中统一扣除。

总体来说,职工的养老保险待遇国家也是高度重视的,不可能无缘无故的随意扣除。拥有一份职工医保大额救助保障,对于老年人是非常重要的,毕竟年纪越大得大病的概率越高。

其他网友观点

进入2021年,不少天津的退休人员反映自己实际发到手的养老金要比自己计算的每月少发30元,误认为养老金计发存在偏差。其实并非如此,退休人员每月扣的这30元是用来参保“大额医疗”了,而且是每月从养老金账中扣缴,这才造成了退休人员误以为养老金“少发了”的假象。

什么是“大额医疗”?

我们都知道企事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职时都要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出现大病诊疗或是住院治疗的时候可以享受按比例报销。但是仅仅有“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本医疗)”是不够的,因为一是报销比例有限,二是有最高支付限额,这就会造成部分城镇职工在发生较大疾病需要巨额支出的时候“力不从心”,负担压力过重。

“大额医疗”的设立就很好的解决了以上问题,目的是提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大额医疗基金用于支付职工和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费,对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和累计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外的部分进行额外报销,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理解的“二次报销”,以此来最大程度的减轻个人负担。

大额医疗救助费的筹集、扣缴途径

大额医疗费的筹集来自于全天津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既包括在职人员,也包括已退休人员。

按照《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津医保局发〔2020〕85号)的统一部署,自2021年起,在职人员的扣缴标准是每季度首月缴纳21元/月,其余月份缴纳22元/月;退休人员则是每月扣缴30元。

在扣缴途径上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也存在差异,在职人员需缴纳的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由用人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而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的大额医疗救助费则由社保经办机构从养老金中每月代扣代缴、未参加天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则由用人单位从退休费中代缴。这也就是为什么退休人员会发现养老金或退休费中会少30元的原因了。

设立“大额医疗”对广大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有哪些好处?

设立“大额医疗”的最大好处就是减轻了个人医疗支出上的负担,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最高支付限额提高了;

之前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上限是35万元,超过35万元的则不予报销,而现在最高支付限额从35万元提高到了45万元,整整提高了10万元。这对于身患重疾的在职人员、退休人员都是一件好事,意味着个人支出负担降低了不少。比如之前某参保人患重疾花了50万,按照之前的规定,其中的15万已经超出了最高支付限额,需要自己承担,而现在支付限额提高了,只需要自己额外承担5万元就行了,一下省下了10万元。

2.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起付线均提高了;

在职人员:之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5.5万元,5.5万元之内的报销85%,5.5万-35万的部分报销80%;现在起付线从5.5万上调到了12万,12万以下的报销85%,12万-45万的报销80%。

比如之前在职人员治病花了15万,按照之前的起付线和报销比例,能报销12.275万,自费2.725万;现在治病同样花了15万,能报销12.6万,只需自费2.4万,比之前省下了3500元。

退休人员:之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5.5万元,5.5万元之内的报销90%,5.5万-35万的部分报销80%;现在起付线从5.5万上调到了18万,18万以下的报销90%,12万-45万的报销80%。

与上文举的在职人员的例子一样,起付线标准提高后,退休人员的自费金额同样随之下调。

综上所述,天津退休人员每月发现养老金“少了”30元其实并不是计发错误,而是代扣代缴大额医疗救助费了。2021年只有,天津的“大额医疗”无论是最高支付限额还是起付线都提高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都是受益者,特别是那些身患重疾需要大额支出的参保人,能最大程度的降低他们医疗支出上的压力。从这个角度来讲,每月扣缴30元是完全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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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网友观点

天津在针对职工医疗报销方面,有着自己的一些特色,这是其他省市都没有的一项措施。之前实施的方法不是这样的,在2021年进行了调整,所以养老退休人员突然发现,每月养老金被扣发了30元。等德先生解释过就明白了。

天津市有着一个独特的地方大病救助制度,过去已经颁布实施了《天津市关于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意见》,在制度中,要求退休人员从养老金中每月代扣缴纳30元。过去也扣,只不过是每一年前四个月扣,一个月扣90元。但是现在从2021年1月起,变成了按月扣钱,每个月扣30元,直接在养老金中代扣掉,也就相当于养老金每个月少发30元。

为什么要实施大病医疗费救助制度呢?其实天津市社保和医保部门也是一片好意,就是给在职职工和退休养老金人士,在发生大病治疗时给予”二次报销”。这个每月30元,其实缴纳的就是大额医疗救助基金。天津的养老金退休老人,发生大病后,先按照医保报销范围进行报销,之后超过基本报销最高限额之后,还产生的多的医疗费用,可以由大额医疗救助基金进行再报销。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退休老人每月花30元买了一个大病医疗保险费。

这种方式目前在全国也开始有陆续其他城市跟进,但是与天津不同的是采取的是自愿模式,而不是像天津这种做法直接从养老金中扣除。例如上海市现在推行的“沪惠保”,可以看到“沪惠保”是针对上海市医保参保人(包括退休人士、高龄老人)定制推出的上海城市定制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沪惠保”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健康状况,无需体检,投保人一年仅需115元,即可获得最高230万元补充医疗保障。

如果对比上海的沪惠保同天津的大病医疗救助报销制度,那么上海的沪惠保则更为便宜,而且疾病覆盖面更强,保险门槛更低,报销力度大。“沪惠保”包括特定住院自费医疗费用保险金、21种特定高额药品费用保险金和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三大保障。尤其是质子、重离子保障让普通人在不幸患癌后也有机会得到国际先进技术的治疗。

天津的这项制度只包括了主要大病的治疗范畴,针对这些大病,提升了最高支付的限额提高了报销比例的适用范围。但是每人每月30元,一年360元,费用远高于上海的沪惠保。而且是强制扣除,不是自愿认购,对于那些身体康健,觉得自己不会生大病的退休老人,每月养老金相每月的养老金相当于生生被扣掉30元。

其实养老金是养老金,医疗基金是医疗基金,两者不应该掺和在一起。如果有老人和在职职工愿意买,那他们自愿认购,捆绑在一起强制扣钱,这可能是不太妥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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